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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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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忧患是没有忧患意识

人民法院的工作,是党和国家大局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把自己的这一块工作做好了,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就是为党和国家分了忧,为人民解了愁。

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我有幸认真学习了李瑞环同志的重要著作《看法与说法》(共四册)。当我如饥似渴般读完,轻轻合上最后一页时,书中“最大的忧患是没有忧患意识,最大的问题是对问题缺乏警觉”的警语,依然猛烈地撞击着我的心,使我久久不能平静。

李瑞环同志的这句话,来自他在2001年2月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原话是:“对目前的大好形势要充分肯定,要理直气壮地宣传,以鼓舞士气、增强信心。但对党内同志尤其是党的高级干部,必须多讲居安思危,必须增强忧患意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政党,最大的忧患是没有忧患意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政党,最大的问题是对问题缺乏警觉。‘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这是一句老话,也是一个真理,我们必须牢记。”我认为,这句话至今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最大的忧患是没有忧患意识。

根据我平时的观察,我们的党员干部队伍中,相当一批人忧患意识不足。他们的主要根据是:我们党有八千多万党员、有强大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有改革开放以来创造的巨大物质基础,因此,我们的江山是铁打的,个别人想闹事是搞不成的。我认为这种观点有待商榷。曾记否,1991年前的苏联,军力比我们强大,苏共党的历史比我们悠久,党员与全体国民的比例以及社会财富都超过我们。但是,苏共在该年宣布解散,苏联也遭到解体。因此,党员的数量、党的历史的长久,物质财富的多少,都不是一个党能否长期执政的决定性因素。事实表明,苏共的垮台和前苏联的解体,最根本的原因是苏共党内出了问题。由于苏共党内出了大事,才导致苏共解散和前苏联解体的悲剧。事情虽然过去了22年,但是当年的悲惨场景,依然历历在目,记忆犹新。这个惨痛的教训,我们每一个有责任感使命感的党员同志,是不应该、也不会忘记的。每当想起这些,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时时怀有忧患意识呢?

最大的问题是对问题缺乏警觉。

什么是对问题缺乏警觉?就是在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甚至在更大的范围内出了问题的时候,我们的领导同志却无动于衷、麻木不仁,认为没有问题,依然我行我素。在今天我国社会转型、发展中的各种深层次矛盾日益凸显,诸多民生难题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时候,我们的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依然大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依然大搞奢靡之风。在形式主义方面,主要是知行不一,不求实效,文山会海,花拳绣腿,贪图虚名,弄虚作假;在官僚主义方面,主要是脱离实际、脱离群众、高高在上、漠视现实、唯我独尊、自我膨胀;在享乐主义方面,主要是精神懈怠、不思进取、追名逐利,贪图享受,讲究排场,玩风盛行;在奢靡之风方面,主要是铺张浪费、挥霍无度、大兴土木、节庆泛滥,生活奢华,骄奢淫逸,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尤其是在社会治安等问题严重,各方尖锐对立矛盾一触即发的时候,我们一些地方的领导干部依然周旋于牌桌、饭桌、酒桌,依然为自己的个人利益忙前跑后,对问题的发生完全失去了警觉。这使我想起了2008年6月发生的贵州瓮安事件。那一刻恐怕没人料到,贵州瓮安三中初二一位女生的离奇死亡,由于当地党政机关尤其是主管部门的严重官僚主义和不负责任,由于背后不怀好意之人的指使和利用,最终会演变为一场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而震惊全国。因此,瑞环同志“最大的问题是对问题缺乏警觉”这个论断,揭示的是何等深刻啊!

人民法院树立忧患意识和问题意识,根本在于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人民法院树立忧患意识,就是要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基础上,切实改进司法作风,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所谓坚持司法为民,在新的形势下,就是要自觉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消除群众诉讼的障碍,继续探索和创新司法的便民为民措施,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的关怀和温暖。所谓坚持公正司法,就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切实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制度和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保障宪法法律实施、依法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依法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推动发展的职能作用,切实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并注意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前提下多做促进和解的工作,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人民法院的工作,是党和国家大局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把自己的这一块工作做好了,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就是为党和国家分了忧,为人民解了愁。反之,就是给党和国家添了麻烦,给人民群众增添了忧愁。只要我们每一个法院干警都有着强烈的忧患意识和问题意识,就没有做不好的工作,人民群众也没有理由不支持我们。

习近平总书记不久前指出:要善于运用底线思维的方法,凡事从坏处准备,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做到有备无患、遇事不慌,牢牢把握主动权。习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述,在全党尤其是领导干部中引起广泛共鸣。学习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温李瑞环同志“最大的忧患是没有忧患意识,最大的问题是对问题缺乏警觉”的论断,使我进一步加深了对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我们一定要按照习总书记的要求,牢记瑞环同志警语,切实树立底线思维,准确把握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及时采取应对之策,化挑战为机遇。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有忧患意识和问题意识,以此激励我们不断改进司法工作,永远保持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努力争取人民群众的认同和支持,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作者: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

[责任编辑:常妍(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