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推荐
首页 > 地方聚焦 > 正文

从“一次性登记”到全周期治理

基层治理(2)(1)

很多人过去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印象,还停留在“办一张法人证书”的环节里:提交材料、走完流程、拿到证书,这件事好像就告一段落了。至于后续机构运行中公益职责有没有走偏、登记信息和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公共服务成效有没有打折扣,往往很难得到持续跟进。新修订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打破的正是这种“重准入、轻过程”的传统管理逻辑——它不是简单把沿用28年的“暂行条例”换成正式条例,而是把事业单位管理从“一次性登记”推向了贯穿设立、运行、监管、注销全链条的系统性重塑。

公益属性从原则要求升级为全流程可落地规则。过去不少事业单位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本质上都和“公益定位虚化”有关:有的单位慢慢把主要精力转向经营性业务,靠公共资源搞创收;有的职能多年未调整,登记的业务范围和实际承担的公共服务早已脱节;还有的长期不开展公益活动,成了名存实亡的“空壳机构”。新条例从登记入口就明确把公益服务必要性作为核心审核标准,在运行环节建立年度报告公示制度,要求事业单位每年专门说明公益职责履行情况,再配套多部门联动的抽查监管机制,相当于给每一家事业单位的公益底色,装上了持续校准的“指南针”。

流程做减法、监管做加法,推动服务与监管深度融合。过去不少事业单位办事人员都有过类似经历:办理设立、变更登记要反复提交多份纸质材料,不同部门之间信息不通,拿到法人证书之后还要跑好几个窗口重复核验资质。新条例直接把登记办结时限压缩到15个工作日内,全面推行电子法人证书,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后续办理刻章、银行开户、社保对接等业务时,无需再反复提交纸质证明。一边做流程的“减法”,一边做监管的“加法”,既不让办事人员在办事流程上消耗多余精力,也不让宽松的流程变成违规运行的漏洞,最终目的都是让事业单位把更多人力物力集中到公益服务本身。

打通注销出口闭环,实现公共服务资源动态优化。以往不少事业单位在职能调整、任务完成之后,迟迟走不完注销清算流程,有的甚至长期处于“无人管、无人理”的状态,占用编制资源的同时,也容易遗留公共服务断档的隐患。新条例专门明确了简易注销和强制清算的适用情形,对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简化注销流程,对长期不履行公益职责、清算工作停滞的单位,由主管部门直接牵头完成清算注销,彻底打通了事业单位“能进也能出”的闭环。这意味着整个事业单位体系不再是只做“增量加法”,也能通过动态调整实现“存量优化”,让公共服务资源始终向民生最需要的领域流动。

说到底,这次条例的出台,不是要把事业单位管得更死,而是要把公共服务的根基扎得更实。全国上百万家事业单位,覆盖教育、医疗、科研、文化等所有民生核心领域,它们的运行质量,直接决定了普通人能享受到的公共服务成色。从“办一张证就完事”的单次登记,到全周期守护公益属性的系统性治理,这套新制度最终指向的,是让每一家事业单位都能把“公益为民”的初心从头到尾坚持下去,让群众享受到的公共服务,越来越规范、越来越实在。(江西省丰城市荣塘镇  丁潮)

[责任编辑:于 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