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学应对灾害风险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 崔鹏
我国国土广袤、地理复杂、气候多样,自然灾害易发多发,不仅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且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造成严重影响。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重塑多圈层孕灾成灾环境,极端事件的发生频率、强度、影响范围、持续时间和季节分布也呈现新的变化,灾害风险的复杂性、系统性和不确定性进一步上升。受气候变化影响,自然灾害过程日益呈现多圈层耦合、多过程叠加和多灾种衍生链生等特征,复合灾害与灾害级联效应更加突出,灾害危害与未来风险显著增加。
面对灾害风险的新变化和新挑战,需突破以历史经验为重点的传统认知框架,深化对自然灾害孕育、发生、运动和致灾规律的科学认识,健全多灾种综合监测预警和信息共享机制,动态完善工程建设防灾设防标准,开展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选自《国家治理》2026年第15期)
作者简介
崔鹏,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研究方向为泥石流、滑坡、堰塞湖等山地灾害与水土保持等方面。
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研究院院长 吴玉章讲席教授 程国强
树立大食物观,发展设施农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是我国立足基本国情农情、顺应食物消费升级趋势作出的战略选择,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当前,我国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建设从立柱架梁迈入全面推进阶段,政策、资源、结构、治理相互支撑,取得显著成效。强化顶层设计,不断完善相关政策体系,与顶层设计相配套,政策实施框架逐步形成。拓展食物来源,加快形成国土全域开发格局。优化总量结构,持续增强供给适配能力。夯实治理基础,加快建立监测评价体系。
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保持战略定力、久久为功,在以下方面实现重点突破。凝聚多元供给的思想共识,把握住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绝不无序开发这两条底线。夯实多元开发的资源基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在守牢底线的前提下全方位开发食物资源。增强供需结构适配能力,补齐短板,要把大豆、油料和饲料蛋白缺口作为体系建设的牛鼻子,坚持扩国产、拓替代协同发力。提升多元供给质量效益,把科技创新和全链增值作为释放多元供给潜力的引擎。建立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把制度优势转化为供给能力提升。(选自《国家治理》2026年第15期)
作者简介
程国强,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吴玉章讲席教授,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研究院院长。发表论文25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8部,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多个项目。
持续深化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华东政法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院长、教授 任勇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重要载体。当前,我国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主要呈现三个特点:全面性,综治中心需积极发挥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显著优势,从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做到全面覆盖。规范性,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主要包括场所设置、部门入驻、运行机制、督办落实、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协同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通过统筹政法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分散职能,汇聚矛盾纠纷化解的资源力量。
“十五五”时期,要站在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基层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机制创新、流程优化、资源整合为抓手,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走深走实。因地制宜推进机制创新,在做强县级综治中心基础上,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应因地施策,各有侧重地整合解纷资源。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实质性闭环,充分发挥基层群众主体作用,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奠定良好基础。(选自《国家治理》2026年第15期)
作者简介
任勇,华东政法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导,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执行院长。主要从事国家治理、政府治理与基层治理等领域研究。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主持完成十余项国家与省部级科研项目。
加强对外投资法治建设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教授 纪文华
对外投资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方面。经过数十年快速发展,我国对外投资规模已跻身全球前列,成就斐然。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地缘政治风险攀升,国际竞争日趋激烈,依靠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开展对外投资管理服务的模式,难以有效回应跨境投资实践中日趋复杂的法律问题和权益保护需求。
国务院第837号令公布《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对外投资领域首部行政法规,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对外投资监管经验和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更好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对推动对外投资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及其对外投资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具有积极作用。这一规定,以统筹发展和安全为主线,在立法层阶、服务理念、安全审查、反制措施、主体责任及合规义务等方面进行重要制度集成和创新,构建起服务、管理、保护、应对多维一体的对外投资制度新架构。加快出台配套规则、规范安全审查程序、厘清反制条款适用边界、强化多部门协同监管,对接协调国际高标准规则,是实施中需持续关注和推进的关键议题。(选自《国家治理》2026年第15期)
作者简介
纪文华,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经济法、全球经贸治理政策与法律问题。在《国际经济评论》《法学家》《法学评论》等期刊发表学术文章数十篇,专著和参编作品多部。
中国古代的防间与保密工作
——国防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 熊剑平
防间与保密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屏障。中国古代高度重视防间保密工作,在方法、技术和制度等层面积极探索,积累一定的经验。
理念认知不断深化。古人对防间保密重要性的认识随军政斗争升级而不断加深。《周易》提出“慎言语、守机密”,韩非将信息泄露视为亡国之征。孙子强调“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主张“形人而我无形”的保密最高境界。技术手段迭代升级。围绕防间和保密工作,古人总结出不少行之有效的方法。明清时期,夜巡诘查、异言异服排查、十家牌法、保甲连坐等手段形成严密防护网。制度建设日臻成熟。《周礼》设“环人”专司“捕谍贼”。汉代以降,曹操设“校事”、东吴置“刺奸屯”、唐代设“武德司”、宋代设“皇城司”,专司反谍。清代密折制度使保密工作更严密,专用箱锁、直达内廷、朱批回收、满文专写、分人传送,层层设防。(选自《国家治理》2026年第15期)
作者简介
熊剑平,国防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中国孙子兵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出版著作30余种,发表论文百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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