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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国际合作推动文明交流互鉴

【摘要】文化遗产属于全人类,其保护超越一国范畴,需要在交流合作中协同推进。当前,文化遗产国际交流合作日趋活跃,在深入实践中凝聚起人类观、能力观、社区观与青年观等基本观念,并呈现出联合考古保护、流失文物追索、数智技术应用、文明对话平台与多边治理机制等鲜明发展趋势。立足深厚的国内遗产底蕴与生动的境外合作实践,中国在以文化遗产合作促进文明交流互鉴的进程中,主动性与贡献度持续彰显。以文化遗产国际交流合作推动全球文明观的国际传播,既是提升该领域国际合作水平的重要标志,又是践行全球文明倡议、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注入持久文化力量的重要路径。

【关键词】文化遗产 文明交流互鉴 全球文明倡议 国际传播 【中图分类号】G125 【文献标识码】A

文化遗产保护是守护人类共同文明成果的崇高事业。文化遗产属于全人类,其保护也必然超越一国的范围,需要在交流合作中共同推进。习近平主席指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是人类文明发展和自然演进的重要成果,也是促进不同文明交流互鉴的重要载体。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这些宝贵财富,是我们的共同责任,是人类文明赓续和世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①我国始终高度重视文化遗产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全球文化遗产治理,推动文化遗产保护理念与技术的跨国传播与共享。

当前,文化遗产事业在各国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文化遗产国际交流合作日益成为国际人文交流的重点内容。在这一进程中,国际社会形成一些共识度较高的基本观念,也探索出若干具有稳定性与趋势性的合作方式:前者集中体现为人类观、能力观、社区观与青年观,后者主要包括联合考古保护、流失文物追索、数智技术应用文明对话平台与多边治理机制。深入理解这些基本观念、精准把握这些实践特征,有助于推动中国与各国在文明交流互鉴中同向发力,以文化遗产国际交流合作推动形成全球文明观。

文化遗产国际交流合作的基本观念

文化遗产国际交流合作是非商业性、非功利性的活动,一般不以获取经济收益或增进市场竞争力为直接目的,也难以给参与国带来直接的、即时的回报,但包括中国在内的众多国家在文化遗产国际交流合作中都表现出长期而持续的积极性。以柬埔寨吴哥古迹国际保护行动为例,1993年成立的保护和发展吴哥古迹国际协调委员会,成员包括37个国家和13个国际组织,先后有20多个国家派出专业团队赴现场开展修复;中国、法国、印度、瑞士分别承担周萨神庙与茶胶寺、巴方寺、塔布隆寺、女王宫的修复工作。文化遗产国际交流合作体现超越国家利益、商业利益的价值追求,是人类合作共同展开的事业。在此过程中,逐渐形成一些广泛得到认可的观念,并成为各国开展文化遗产交流合作的行为共识。

人类观。1972年11月1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第十七届会议通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该公约既为文化遗产国际交流合作提供重要制度框架,又是理解这一合作的基础。公约确认,世界范围内某些文化和自然遗产具有突出价值,对全人类具有重大意义;为当代及后代保护这些遗产,不仅是遗产所在国的责任,也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据此,《世界遗产名录》及其评审机制得以建立。2026年7月,在韩国釜山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48届世界遗产大会上,中国申报的“景德镇手工瓷业遗存”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中国世界遗产总数由此增至61项。公约的上述精神,集中体现为“突出普遍价值”(outstanding universal value)与“全人类共同遗产”(common heritage of humankind)两个重要概念。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世界文化遗产,是指其文化价值罕见地超越了国家界限,对全人类的现在与未来均具有普遍重要意义。正因为这些遗产对全人类具有重要意义,才成为全人类共同遗产;对其保护因此不再是遗产所在国一国的内部事务,而成为各国应当共同承担的国际责任。这一鲜明的人类观,是文化遗产国际交流合作的基础性观念。

能力观。人类文化遗产保护是全人类共同的事业,需要全球各国的参与,这种参与既非替代型的介入,更非施舍型的恩赐,而是协助遗产所在国提升保护能力,通过国际交流合作实现能力输入,带动各国文化遗产保护能力的共同提升。文化遗产保护援外工作并非修好一座古迹即交付的“交钥匙工程”,而是立足当地保护能力提升的“授人以渔”,力争实现修复技术本地化、保护能力可持续。以吴哥古迹国际保护行动为例,各国在开展文物修复的同时,通过培训本土文物保护技术人员,推动当地文化遗产机构与制度建设。各参与国在修复过程中彼此协商、切磋,共同提升专业水平。文化遗产保护国际交流合作注重国际统筹与国别适配相结合,不统一输出一套课程,也不单向输出技术,而是强调因地制宜,将本土传统知识纳入能力建设体系,并推动各国取长补短。能力建设既涵盖文化遗产修复与保护能力,也包括利用与治理能力,其要义在于使遗产所在国逐步具备不依赖外部力量即可持续守护自身遗产的能力。

社区观。在文化遗产国际交流合作中,不同国家的专业力量进入文化遗产现场,关注文化遗产传承与传播,这对遗产保护无疑是必要且富有积极意义的。与此同时,容易出现一种认识误区与行为偏差,即将遗产与其所在社区割裂开来,形成所谓“见遗产不见社区”的问题。近年来,国际社会在文化遗产合作保护中,越来越重视遗产保护对社区发展的反哺功能,主张通过遗产保护带动社区发展,将两者紧密结合起来。200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在新西兰基督城召开的第31届会议上,决定在世界遗产公约战略目标中增列“社区”(Communities),强调提升当地民众在公约实施及遗产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中,社区观是逐渐形成的,体现出对遗产保护规律认识的深化:起初主要关注遗产本体,忽视社区对遗产的保护、传承与活化的重要性。随着对遗产保护规律的理解,各国逐渐意识到以遗产激活社区发展、以社区服务遗产保护的重要意义。由此,遗产与社区形成一种有机性的共生关系。

青年观。文化遗产国际交流合作的目标之一,是将文化遗产传承给青年一代,同时也将青年一代作为推动文化遗产国际交流合作的重要力量。世界遗产青年专业人员论坛自1995年起即成为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的正式配套活动。200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28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在苏州召开,这是中国首次承办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大会发表的《世界遗产青少年教育苏州宣言》,即“苏州宣言”,呼吁各国将青少年作为世界遗产保护教育的重点,积极向其提供相关服务和指导,并主张加强青少年教育领域的国际合作,帮助欠发达地区建立切实可行的教育机制。二十余年后,这一理念进一步深化:2026年7月,来自30个国家的30余名青年专业人员在韩国举行世界遗产青年专业人员论坛,以“世界遗产、社区与教育:赋能青年成为变革的推动者”为主题开展研讨,并将形成的“青年宣言”提交同时召开的第48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从“教育的重点”到“变革的推动者”,青年在国际合作中的角色定位发生实质性转变。由此可见,在文化遗产国际交流合作中更多体现青年视角、吸引青年参与、面向青年成长,让更多青年投身文化遗产事业,已成为各国发展文化遗产事业的共识,也为持续深化文明交流互鉴注入蓬勃的青年力量。②

文化遗产国际交流合作的主要方式

当代文化遗产国际交流合作,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基本精神为遵循,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为主要组织平台,呈现出实践更加活跃、方式更趋成熟的态势,这反映出国际社会已将文化遗产视为全人类的共同财富。立足各国文化遗产事业发展实际,围绕调查发掘、保护修复、传承利用等环节,交流合作日益丰富深入。在这一进程中,中国参与文化遗产国际交流合作的主动性与影响力持续增强,文明交流互鉴的理念得到充分彰显。

联合考古保护。在文化遗产国际交流合作中,跨国联合开展考古研究与保护修复是最为普遍的方式之一。随着对文化遗产事业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我国文化遗产考古与保护能力持续提升,“走出去”开展国际交流合作的步伐不断加快。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我国成规模、机制化的境外考古活动日益增多,由考古学、人类学、地理学、测绘学、信息科学等领域学者组成的跨学科团队,在全球范围内开展联合考古工作。截至2026年6月,中国考古团队已在全球28个国家和地区开展49项中外联合考古项目,项目分布于亚、非、欧、美四大洲,覆盖“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世界古文明核心区域与人类起源关键地带。更重要的是,中国境外考古工作者自起步之初,就明确提出并践行“尊重文明多样性、平等合作、互学互鉴”的理念;这种以“文明互鉴”替代“文明冲突”、以“区域互动”替代“独立演进”的研究视角,构成区别于西方范式的鲜明底色。

在联合开展文物保护修复方面,中国同样体现出鲜明的合作意识、平等意识与文明交流互鉴理念。2015年,尼泊尔发生大地震,加德满都谷地世界文化遗产内的多处古迹遭到严重破坏。中国积极参与震后文物保护修复,承担加德满都杜巴广场九层神庙保护修复项目,这是中国在尼泊尔开展的首个大规模文物援外项目。在木雕的保护维修中,考虑到建筑雕刻的纹饰与神祇具有特殊的文化意义,工作队注重发挥当地工匠的作用,聘请世代在王宫工作的传统木匠和尼泊尔专家共同参与,严格遵循纽瓦丽建筑的传统工艺做法,使建筑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突出普遍价值得到妥善维护。从2017年正式开工到2024年通过竣工验收,中方团队与尼泊尔文物保护同行及当地传统工匠互学互鉴、互帮互助,顺利完成九层神庙震后修复。

流失文物追索。流失文物是指因战争劫掠、盗掘走私、殖民掠夺等原因流失境外的文化财产。对这些文物的追索,既是法律问题、国际关系问题,又关乎民族感情与文化主权,是文化遗产领域的重要国际议题。由于现有国际公约大多不具有溯及力,历史劫掠文物的返还主要依靠外交协商、双边合作与道义共识来推进。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国际社会在返还流失文物问题上正形成越来越明确的共识,并逐步落实为具体的返还行动。

中国在这一领域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14年9月,第四届文化财产返还国际专家会议在敦煌召开,会议通过《关于保护和返还非法出境的被盗掘文化财产的敦煌宣言》(简称“敦煌宣言”)。该宣言重点针对被盗掘后非法出境的考古文物,鼓励各国支持超出诉讼时效的返还请求,依据科学检测报告、专家鉴定结论等支持考古类文物的返还主张,建立被盗文物国家数据库并与国际数据库相链接,加强打击盗掘的国际合作,推动非法出境文物返还。宣言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表明中国的态度与立场,也提升了我国在文化遗产国际治理领域的话语权。2024年6月,殖民背景流失文物保护与返还国际研讨会在青岛召开,中国联合18个文物原属国共同发布《关于保护和返还殖民背景下流失或通过其他非正义、非道德方式获取之文物的青岛建议书》(简称“青岛建议书”),倡导承认殖民掠夺的非正义性,推动藏品清单公开与溯源研究,尊重原属国对文物的阐释权,主张通过平等对话协商解决返还问题,支持联合研究、展览等多领域合作。“青岛建议书”与“敦煌宣言”相互补充,为国际社会解决历史流失文物问题提供了中国方案。《国家文物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提出,“推进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加强海外中国文物调查、溯源和流转历史研究,推动与海外博物馆开展多层次对口馆际合作,做好成果出版。加强流失文物数字化相关工作,探索人工智能技术辅助追索返还实践,提升回归文物展示传播水平。”③可以预见,推动更多的流失文物回到原属国,将成为今后文化遗产国际交流合作的新趋势。

数智技术应用。随着数字技术与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数智技术在文化遗产领域的应用全面加速,也成为文化遗产国际交流合作的新亮点。2026年7月20日,第48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在韩国釜山正式通过《釜山世界遗产宣言》(简称“釜山宣言”),明确“鼓励采取透明、负责任且可问责的数字化实践,以支持预防、应急响应、恢复、长期保护和跨代知识共享”。至此,国际社会对文化遗产数字化治理形成框架性共识。面对气候变化、自然灾害等日益复杂的风险挑战,人工智能凭借高精度数字记录、预测性风险分析、数字孪生建模等能力,正推动遗产保护从被动抢救转向主动预判、从经验驱动转向证据化管理。

数智时代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中,数智技术赋能遗产保护与数字化传承已成为重点领域。三维扫描、遥感、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技术用于遗址建档、病害监测、风险预警,共建跨国开放数字遗产数据库;云上联合策展、数字博物馆打破实体展览时空限制,低成本实现文明成果全球共享;科技合作兼顾技术输出与经验共享,面向发展中国家提供适配本土环境的保护技术方案。例如,中国丝绸博物馆联合大英博物馆、美国克利夫兰博物馆等数十家文博机构打造的“丝绸之路数字博物馆”,搭建起具有策展和设计功能的数字平台,实现跨国文化资源整合与共享。中国和埃及两国联合开展萨卡拉考古项目,利用微痕扫描、多光谱成像、三维重建等数字化技术,让萨卡拉贝斯特神庙、“首领大围墙”金字塔等遗址和文物“重获数字新生”,并基于此建立共享数据库向全球研究者开放。

文明对话平台。文明对话和文明互鉴,是这个时代超越文明冲突的重要支撑。④文化遗产特别是世界文化遗产,作为超越时空的人类共有文化财产,可以摆脱当代国家的利益纠葛与意识形态纷争,为文明交流互鉴搭建平台。基于典型性的文化遗产,开展不同国家间的文明比较、交流、对话,开展跨文明研究,成为当代文化遗产国际交流合作的新亮点。

中国在发挥世界文化遗产的文明对话平台作用方面,展现出越来越强的主动性与创造性。2023年10月,中国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宣布举办“良渚论坛”,搭建起践行全球文明倡议、开展文明交流互鉴的国家级国际平台,着力将其办成全球文化交流的大平台、“一带一路”对话的大舞台、中华文明展示的大窗口。2026年7月6日,适值良渚遗址发现90周年,“良渚与世界——良渚古城·撒马尔罕古城”对话活动在良渚古城遗址公园举行,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两国百余位嘉宾围绕遗产价值、保护管理与活化利用展开交流;同期在良渚博物院推出“撒马尔罕:中亚之心的千年古城”特展。

多边治理机制。从机制层面看,文化遗产国际交流合作的格局正在发生显著变化。国际合作重心由以出境展览为主的项目协作,转向跨国多边治理的机制共建,全球机制与区域机制呈现并行发展的态势。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框架下,各国积极参与公约履约、世界遗产评审、国际标准修订等工作。与此同时,以中国主导创建的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联盟为代表,区域文化遗产治理机制兴起,形成政府间合作平台,并通过设立基金、举办会议等方式,弥补全球文化遗产治理体系对发展中国家支持不足的短板。

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联盟由亚洲各国在自愿平等、互相尊重、互利共赢基础上建立,是中国主导创建的首个文化遗产领域政府间国际组织,也是亚洲区域内唯一的专门性国际组织,已成为我国参与文化遗产国际治理的重要多边平台。这一联盟的筹建始于2021年10月召开的亚洲文化遗产保护对话会,会上亚洲27国共同发布《关于共同开展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行动的倡议》,中国等10国宣布共同发起成立联盟,中国宣布设立亚洲文化遗产保护基金;各方秉持平等、互鉴、开放、包容的原则,开展联合考古、遗产修复、博物馆交流、打击文物走私、人才培养等务实合作。联盟于2023年正式成立,2024年转为政府间国际组织,总部落户北京,为提升亚洲区域文化遗产治理能力、推动文明交流互鉴、践行全球文明倡议提供了机制支撑。

以文化遗产国际交流合作推动形成全球文明观

在全球文化遗产事业发展进程中,“合作”正成为愈发重要的关键词。“釜山宣言”在《世界遗产公约》原有五项战略目标即可信度(Credibility)、保护(Conservation)、能力建设(Capacity-building)、沟通(Communication)、社区(Communities)的基础上,增加“合作”(Collaboration)作为第六项战略目标,强调世界遗产面临的各类风险无法单靠一国之力应对,需要政府部门、遗产管理者、本地社区、青年、科研机构等多方协同、跨国协作。“合作”的重要性不断上升,折射出文化遗产国际交流合作日益凸显的多重深层价值。从整体看,文化遗产国际交流合作具有三层意义:其一,技术性治理意义,基于不同国家的文化遗产保护理念与实践开展交流,不简单照搬外来准则,促进本土遗产特征与国际保护经验相结合,推动全球遗产治理体系改革完善;其二,现实性政治意义,以文化遗产为内容与载体,推动不同民族国家超越利益诉求与价值观对立开展对话交流,增进彼此理解与合作;其三,深层次文明意义,通过基于文化遗产的文明对话,倡导尊重文明多样性,坚持文明互鉴论,摒弃文明优越论,以文化遗产促进民心相通,践行全球文明倡议。

正是依托深层文明意义,文化遗产交流合作不仅是技术与事务的对接,而且成为传播全球文明观的重要载体。全球文明倡议是中国为世界提供的重要国际公共产品,形成鲜明的全球文明观。全球文明观既超越单一国家文明观,又超越西方文明观,反映的是多数国家而不是少数国家的文明观,推进的是各国共同发展而不是两极分化,追求的是世界范围内的跨文明团结而不是分裂。全球文明观具有一些稳定的基本理念,包括人类的整体性、文明的多样性、发展的人民性与交往的和平性。以文化遗产国际交流合作推动全球文明观的国际传播,这既是提升文化遗产国际交流合作水平的重要标志,又是落实全球文明倡议、建设全球文明的重要路径。

理念的践行,离不开坚实的底气支撑与扎实的行动作为。近年来,中国文化遗产事业不断取得跨越式进展,为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奠定深厚基础。从物质基础看,中国拥有世界遗产61项、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项目45项,均居世界前列,另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数千处、国有可移动文物上亿件。从社会基础看,全社会的考古热、博物馆热、非遗热、文创热持续升温,博物馆年接待观众超过15亿人次。从能力基础看,我国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保护利用技术持续提升,“走出去”的步伐也不断加快。2026年8月,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与秘鲁相关机构签署考古合作协议,联合开展卡拉尔文明考古研究,这标志着中国考古机构首次进入南美洲开展联合考古工作。此次联合考古将以出土实物实证世界文明多元共生,不断夯实中秘友好的社会民意基础;合作坚持平等协作原则,充分尊重所在国文化主权,为全球南方国家文明领域合作提供可资借鉴的范例。⑤这些基础条件与境外考古实践,为中国更加主动地推动文化遗产国际交流合作提供强劲动力,也拓展了全球文明倡议的影响力。

进一步提升文化遗产国际交流合作水平,关键在于把践行全球文明倡议、推动形成全球文明观作为目标,通过文明交流互鉴,使全球文明倡议的基本精神深入人心、广为传播、形成共识。为此,需要将全球文明观的基本理念贯穿到文化遗产国际交流合作的各项活动中,避免交流流于表层化、形式化,超越单纯的技术性与事务性合作,更要防止市场化、商业化倾向;同时,深入挖掘中国文化遗产的精神价值与文化内涵,并以平等、开放、合作的姿态与国际文化遗产界开展交流。这是推动文化遗产国际交流合作持续前行并发挥更大作用的重要前提。

中华大地上的丰富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的文化根脉,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文明根基,其中蕴含着深刻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对中国文化遗产界来说,与世界各国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一道开展文化遗产国际交流合作,可以共同守护好、传播好全人类的文化瑰宝,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静水深流、润物无声的持久力量。

【注: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华文化国际传播战略研究”(项目编号:23VRC006)阶段性成果】

①《习近平向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致贺信》,《人民日报》,2021年7月17日。

②胡钰、凯瑟琳:《美学、青年与商业:文化遗产国际传播的新视角》,《青年记者》,2026年第6期。

③《国家文物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国家文物局网站,2026年7月29日。

④张颐武:《不断增强文化创新创造的历史自觉和战略主动》,《国家治理》,2025年第3期。

⑤李韵:《中国考古机构首次进入南美洲开展联合考古工作》,《光明日报》,2026年8月24日。

责编/冯一帆 美编/李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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