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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能型大国的概念建构与文明意义

【摘要】传统霸权衰落、全球危机频发、新兴力量壮大的时代背景下,构建超越霸权逻辑的新型大国关系与世界秩序已成全球共识。赋能型大国概念应运而生,为阐释中国外交实践、推进全球治理变革、塑造人类文明新形态提供原创视角。区别于以支配竞争为主要逻辑的霸权型大国,赋能型大国以资源供给、能力建设和制度联通为实施路径,赋能主权国家内生自主发展能力,助推国际体系发展与国际秩序转型。中国始终坚持主动输出全球发展动能、供给国际公共产品,在物质资金、安全制度、知识技术、连接自主领域系统性赋能,对外合作呈现由资源型赋能向能力型赋能、由单向协作向网络化合作的演进趋势,形成鲜明自主赋能特质。面向未来,中国应持续完善赋能机制、强化综合赋能实效,实现对外赋能实践与国内改革双向互促,依托文明交流互鉴实现共存发展,为全球秩序转型与人类文明进步提供中国方案。

【关键词】赋能型大国 自主性赋能 全球治理 国际公共产品 人类文明新形态

【中图分类号】D82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6.16.007

【作者简介】范勇鹏,复旦大学中国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研究方向为政治理论、政治制度和国际关系,主要著作有《从公司到国家:美国制度困局的历史解释》、《新封建主义、加速主义和历史终结》(论文)、《政治极化之源:美国制度中的党争基因》(论文)等。

引言

新时代中国外交理念与全球治理主张,内在蕴含中国式现代化的赋能逻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方不追求独善其身的现代化,欢迎更多外国朋友积极参与中国式现代化进程。”[1]这一重要论述表明,中国式现代化是面向世界、惠及各国、赋能全球的现代化道路。近年来,中国“全球发展赋能者”[2]的国际形象持续凸显,“赋能型大国”[3]这一概念引发社会关注,成为解读中国国际角色转型的重要视角。值得注意的是,赋能型大国这一概念虽具备反映中国外交理念和国际倡议的理论潜质,但目前仍主要停留在理念性阐释与应然性探讨层面,尚未形成系统、完整的学理化建构。基于此,本文立足中国对外合作实践经验,聚焦赋能型大国这一概念,从梳理多层理论内涵、搭建综合评价体系、归纳实践路径与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阐释文明意义五个维度展开学理化建构,以深化对中国全球角色定位和国际秩序转型规律的理论认识。

赋能型大国的内涵与特点

当前,现有国际关系理论尚难以完整、准确阐释中国的全球赋能实践。联盟理论、制度主义、建构主义、依附体系相关理论各有局限:联盟理论所阐释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盟国赋能具有排他性、集团性特征,遵循以控制为目标的“中心—辐射型”逻辑;国际制度主义理论侧重合作机制设计,仅回应合作实现路径,但未回答“赋能如何让对象国家自主发展”这一关键问题;建构主义理论虽然提供理解“赋能规范如何扩散”的理论资源,但无法剖析赋能本身的实践问题;依附理论与世界体系理论对传统理论中涉及的具有赋能性质的行为持批判立场,却未能提出平等合作方案。这些理论在不同程度上揭示传统大国行为的特点,却难以解释中国坚持不干涉内政、倡导共商共建共享、强调自主发展能力建设,以及推动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的实践逻辑。

基于中国对外合作的实践经验与新时代外交理念,本文所指“赋能”,指一国通过资源、技术、安全承诺或制度性平台,实质性地提升其他国家或国际行为体自主发展能力的对外行为。在此基础上,赋能型大国具备多层基本内涵:坚持开放、崇尚共享;赋能世界经济稳定增长;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坚定维护国际公平正义,支持全球南方国家提升代表权和话语权;推动科技成果开放共享,让更多国家共享科技进步红利;倡导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主张平等参与和受益,而非本国优先、一国主导;将发展置于国际议程中心位置;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将自身发展与各国共同发展紧密结合;持续推进全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引领全球绿色低碳转型;依托多边合作平台供给公共产品,为各国创造更多发展机遇,推动国际关系朝着更加平等、包容、合作、共赢的方向发展。为清晰阐释赋能型大国的主要内涵,下文从历史逻辑、问题导向、秩序观念、实践路径、关系结构、价值目标六大维度,与传统霸权型大国展开系统性比较分析。

历史逻辑:从霸权竞争到共同发展。传统欧洲大国的崛起根植于列国间博弈的历史,长期遵循“霸权兴衰”运行逻辑:近代欧洲小国林立,列国均势、霸权兴衰交替成为常态,国家一切对外行动围绕权力争夺展开,其中心叙事呈现霸权更迭与权力竞争的特征。与之相较,中华文明长期秉持“天下治乱”秩序逻辑,上古时期便建立大规模统一政治秩序,列国纷争仅为阶段性过渡形态,国家发展的长期主线是统一秩序的建构与修复,以中心叙事维系普遍稳定秩序。受中华文明基因影响,中国无意争夺霸权地位、摒弃零和博弈,始终致力于构建平等、包容、互利、稳定的世界秩序。

问题导向:从相对收益到共同收益。传统大国追求霸权旨在满足国内资本扩张和应对他国资本竞争的需求,将他国视作霸权竞争者、秩序挑战者与对抗力量,主要诉求聚焦相对收益,普遍奉行零和博弈思维。赋能型大国则聚焦贫困、地缘冲突、气候危机、科技鸿沟等人类共同挑战,兼顾人类整体绝对福利提升与各国共同利益,以正和博弈为主要合作逻辑。

秩序观念:从权力主导到共同治理。一些西方传统大国在崛起阶段,致力于推翻并重塑国际秩序,或建立平行体系;进入守成阶段后,凭借国际秩序维护霸权利益;进入实力衰退阶段,则意图破坏国际秩序。其指导理念或典型话语在崛起阶段表现为重商主义、门户开放等,在守成阶段表现为自由贸易、集体安全、价值观外交等,在衰退阶段表现为本国优先、“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等排他性主张。赋能型大国主张在现有国际体系基础上进行渐进改革,通过推动人类文明升维实现国际秩序的转型,以人类命运共同体、四大全球倡议为指引,采取系统性改良思维完善全球治理体系。

实践路径:从控制依附到能力建设。传统大国通常依靠单边行动、排他集团同盟路径,与同侪国家展开同维度竞争来实现目标,因而主要是一种存量竞争。赋能型大国则强调多边、包容性路径和整体性方法,通过体系升维而实现目标,兼顾全球分配公平与发展增量扩容。

关系结构:从边缘依附到多极网络。传统大国谋求他国长期处于依附、可控状态,即便允许其发展一定的能力,也严格设定能力阈值,对外长期推行干预主义与单边主义,借助驻军、干预、制裁等手段管控他国。其对他国的发展援助等活动受到“国家—社会二分法”思维的影响,刻意弱化主权国家治理能力,突出非政府组织(NGO)作用,强调少数权利和多元主义,导致这些国家社会解组、共识离散、发展停滞。[4]其政策的作用对象覆盖政府、精英集团、社会大众。赋能型大国则倡导自愿参与、不干涉内政、共商共建共享、能力建设、经验借鉴的使能型多边主义。对他国发展持整体性、系统性和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发展理念,相信内生发展能够从根源上化解各类社会矛盾,通过经济发展带动国家能力建设和社会发展。通过对外合作分层对接多方主体:对各国政府,充分尊重各国发展道路和制度选择,合作援助不附加政治条件;对经营主体,通过贸易、投资、经营、技术合作与分享实现产业协同;对民间社会,依托人文交流、大规模普惠型发展项目等推进民生层面赋能。

价值目标:从维持霸权到全球共赢。传统西方大国追求“中心—依附型”世界体系和权力等级金字塔,表现为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内部的霸权更替。赋能型大国致力于构建多极化网络化全球体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其文明意义体现为超越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开创人类文明新形态,旨在实现利己与利他的平衡,通过普惠性对外赋能搭建共赢型全球秩序,在持续扩大人类绝对收益的前提下保障本国人民利益。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归纳赋能型大国的主要内涵:赋能型大国立足自身现代化实践,直面全人类共同挑战,通过增强国际体系稳定性、提升全球发展能力、优化全球治理架构,推动现有国际秩序改革;依托能力建设资源、开放选择空间和制度性平台多重路径,提升国际体系中其他主权国家、国际行为体的自主行动能力,坚持不干涉他国内政、不以他国依附作为赋能的前提条件,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开创人类文明新形态为赋能目标。赋能型大国与“收割型大国”“本国优先、一国主导的大国”“谋求支配地位的传统霸权国家”等存在本质分野。中国不追求“中心—辐射式”的单极霸权,而是依托真正的多边主义推进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打造多中心、网络化国际格局。

赋能型大国的综合评价体系

若将赋能型大国从价值理念转化为具有比较研究价值的学术概念,还需建立相应的分析框架和评价标准,从而实现从规范性概念向可观察、可比较概念的转化。结合前文内涵与特征梳理,本文尝试构建由赋能内容、赋能关系结构和赋能程度维度组成的综合评价体系(见表1)。

赋能内容维度。从赋能内容来看,可将赋能划分为四大类型。一是物质—资金赋能,指通过物质、资金、基础设施援建等方式开展对外赋能。二是安全—制度赋能,指通过提供安全保障、塑造稳定的政治秩序和国际环境,供给国际制度、平台服务、监管和准入支持等制度类公共产品。三是知识—技术赋能,指依托知识共享、人员培训、技术转移、科技应用等方式实现技术能力赋能。四是连接—自主赋能,指吸纳赋能对象参与多边国际组织、合作机制、全球合作倡议,赋予其自主行动和参与规则制定的能力。

赋能关系结构维度。从赋能关系结构来看,可将赋能划分为两种典型结构形态:其一,中心—辐射型,以单一大国或其主导的国际制度为中心,向发展中国家单向提供援助,受援国须遵循主导国设定的规则与标准,由此形成依附性关系。其二,多极—网络型,强调去中心化、多中心合作,提倡共商共建共享,旨在帮助他国培育自主发展能力,而非制造依附关系。

赋能程度维度。从赋能程度来看,赋能并非“是/否”的二分变量,而是连续变化的梯度。依据对象国自主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育水平,可将赋能程度划分为三层梯度。

层级1:依附性赋能(L1,低度赋能)。资源转移能够提升对象国的某项能力,但同时形成新的结构性依赖。例如,提供先进设备但不转移维护能力,建设基础设施但运营权长期由供给方掌控,或者在技术转移中锁定关键接口标准等。

层级2:工具性赋能(L2,中度赋能)。对象国能够独立运用特定专项能力,但能力应用的范围和边界由赋能者界定。例如,帮助对象国培养特定产业工人却未助其建立自主培训体系,援建对象国医院提升医疗覆盖率却不转移医疗教育体系,支持对象国在国际特定议题上发声但议程框架由赋能者预设。

层级3:自主性赋能(L3,高度赋能)。对象国获得自我再生产能力的机制性基础,能够自主定义发展需求并寻求多样路径实现。例如,搭建本土化的研发体系和人才培育体系,完善制度框架、自主对接全球多样市场和技术渠道,具备独立发起全新多边合作平台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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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上述分析框架,可以将自主性赋能与“多极—网络型”关系结构相结合的模式,视为赋能型大国的理想类型。需要说明的是,这一理想类型并不预设现实中存在完全符合其特征的国家,而是作为一种理论参照,用于比较不同国家的国际行为及其赋能效果。赋能型大国仍是一个处于理论探索阶段的新概念,其评价体系仍有待在更广泛的实证研究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未来,还需要通过对不同国家赋能实践案例的持续跟踪和比较研究,不断检验和修正这一分析框架,从而增强其普遍性、解释力和可验证性。尽管如此,这一评价体系仍为观察和分析当代大国行为提供新的理论视角。判断一个国家是否具有赋能型大国特征,不仅要考察其理念主张,更要关注其在物质—资金、安全—制度、知识—技术、连接—自主维度所开展的实践及其实际效果。通过对赋能内容、赋能关系结构和赋能程度的综合考察,可以更加系统地评估不同国家赋能实践的性质及其效果,并为理解全球治理转型和新型大国关系的发展趋势提供分析工具。

中国对外赋能的实践路径

基于前文构建的赋能型大国综合评价体系,可以发现,不同大国的赋能行为、赋能目标、赋能关系结构与最终效果均存在显著差异。例如,美国通过“马歇尔计划”推动西欧经济复苏,并通过技术转移和市场开放促进日本、韩国等盟国工业化进程,使其在部分产业领域形成较强竞争力。从表面上看,这些实践具有一定自主性赋能特征。然而,这种赋能始终服务于美国主导的国际秩序建构,受援国虽然获得了一定的发展能力,但在安全体系、制度安排和战略选择上仍存在较强依附性。同时,这种赋能主要局限于特定集团内部,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和阵营性特征。因此,其赋能水平总体处于依附性赋能向工具性赋能过渡的区间。

相较而言,中国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四大全球倡议等国际公共产品,强调共商共建共享、能力建设和自主发展,致力于帮助广大发展中国家提升自主发展能力和参与全球治理的能力。在理念维度上,中国不附加政治条件,将共商共建共享、提升各国自主发展能力、推动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等主张确立为对外行动准则;在话语体系上,高度契合赋能型大国的理想范式。整体来看,中国对外赋能呈现清晰演化趋势:由单向援助向共同发展、由资源供给向能力塑造、由双边合作向制度性连接转变,在多个领域展现出向自主性赋能演进的趋势。正是在这些领域的长期探索与实践基础上,中国赋能型大国的形象逐步形成。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综合国力稳步提升,中国对外赋能实践持续拓展、不断深化,持续向全球输送发展动能、供给国际公共产品。以下基于赋能内容的四个维度进行逐一分析:

物质—资金赋能:从基础设施建设到发展能力培育。在这一维度,中国的实践呈现从“项目导向”向“生态构建”演进的鲜明特征。早期援建的坦赞铁路已经体现出尊重受援国自主发展需求、不附加政治条件等特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共建“一带一路”推动中国对外赋能进入体系化发展阶段。以中老昆万铁路(简称“中老铁路”)为例,该项目不仅改善区域互联互通条件,推动老挝由“陆锁国”向“陆联国”转变,同时通过人才培养、技术培训和运营管理合作,有效提高当地自主运营能力。这表明相关合作已经超越单纯的资金和基础设施供给,逐步向能力建设和自主发展方向延伸,进入工具性赋能向自主性赋能过渡的区间。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新开发银行等多边金融机构的建立,进一步丰富中国物质赋能的制度载体。与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传统国际金融机构不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明确,除环境标准、采购规则和反腐合规等条件要求外,“贷款审批不附加政治条件”,项目采购面向所有成员国企业开放。这种“共商共建共享”的运作模式,在赋能关系结构上更接近“多极—网络型”,其赋能效果总体呈现由工具性赋能向自主性赋能逐步演进的特征。

安全—制度赋能:从冲突调解到秩序构建。在这一维度,中国更加注重通过政治对话、平台建设和制度供给促进地区和平与稳定。近年来,中国积极参与热点问题斡旋调解,在推动沙特与伊朗恢复外交关系等进程中发挥建设性作用,为相关国家提供沟通协商平台和政治解决空间。不同于传统军事同盟或武力干预模式,这种赋能方式更强调通过协商解决争端,使有关各方能够自主达成共识,体现出较强的能力赋能和平台赋能特征。从赋能程度看,这属于介于工具性赋能与自主性赋能之间的能力赋能、平台赋能。针对乌克兰危机、中东各类区域冲突,中国持续开展多方斡旋,为全球各国搭建中立沟通渠道。

在双边安全合作领域,中国与巴基斯坦的军事合作是自主性赋能的典型案例。这一合作超越西方军售模式的单纯买卖关系,形成“联合研发—技术转让—本土生产—共同出口”的模式。巴基斯坦不仅获得相关装备使用能力,还逐步形成自主生产和维护能力,并参与国际市场合作。这种合作模式已经超越传统军售关系,体现出较强的自主性赋能特征。在关系结构上,中巴合作呈现典型的“多极—网络型”特征,巴方拥有完整战略自主空间。例如,在近期美以伊战事中,巴基斯坦已经展现出参与地区安全秩序构建的自主能力。在制度性赋能方面,上海合作组织的发展为观察中国制度赋能提供重要案例。与北约等传统安全联盟不同,上海合作组织遵循协商一致原则,不设针对第三方的排他性条款,为成员国提供平等参与地区安全治理的制度平台,使中小国家能够在地区安全事务中获得更大参与空间和制度性话语权,其赋能程度已经开始接近自主性赋能。

知识—技术赋能:从技术转让到开源共享。在这一维度,中国实践体现出从“追赶者”向“开源者”的角色转变,这是最具自主性赋能潜质的领域。长期以来,传统的技术转移模式,无论是北南转移还是南南合作,往往伴随着技术锁定和知识产权壁垒。中国在现代化进程中积累丰富经验,在国际科技合作中更加重视真转让、真共享。近年来,中国积极推进科技合作平台建设,推动科研设施开放共享,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参与科技创新创造条件。例如,中国向全球科学家开放“中国天眼”(FAST)和中国空间站,以深度求索(DeepSeek)为代表的开源人工智能模型,大幅降低人工智能技术的准入门槛,发展中国家的科研机构和企业能够基于这一平台进行二次开发。从赋能程度看,这类实践超越传统的“技术援助”范畴,进入自主性赋能区间——被赋能方获得持续扩展自我能力的机制性基础。

连接—自主赋能:从机制参与到议程设置。在这一维度,中国赋能实践体现为帮助广大发展中国家提升参与国际合作和全球治理的能力。传统国际秩序中,发展中国家往往被排除在关键决策圈之外。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投票权结构、七国集团(G7)等均呈现“中心—辐射型”权力结构。发展中国家的参与多停留在受邀参与层面,缺乏真正的议程设置权。中国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和全球治理倡议,为改变这一结构提供可能。这种“连接—自主赋能”的关键特征是:不将对象国锁定在某个特定的制度轨道上,而是帮助其获得参与多样制度网络的能力。从赋能程度看,这符合自主性赋能的特征,即被赋能方获得“选择连接什么”以及“如何连接”的自主性。

总体看,随着共建“一带一路”深入推进,四大全球倡议持续落实,中国依托跨境基础设施建设、跨国发展合作、国际制度供给、知识共享和国际公共产品供给等方式,持续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发展机遇和能力支持,形成区别于传统霸权国家的国际行为特征,集中体现出平等互利、非中心化、能力导向的赋能特质。中国赋能实践已经形成较为完整的体系框架,并在物质—资金、安全—制度、知识—技术、连接—自主多个维度取得积极进展。从赋能程度看,中国多数实践已逐步由传统“资源供给型赋能”向“能力建设型赋能”转变,部分领域已展现出较强的自主性赋能特征。从赋能关系结构看,中国推动的国际合作正逐步由单中心依附模式向更加开放多样的网络化合作模式演进。2026年7月16日,29个国家在上海市签署《关于成立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的协定》,是中国赋能实践的最新现实印证。协定明确,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旨在促进人工智能国际合作和全球治理,确保人工智能朝着有益、安全、公平方向健康有序发展,造福全人类。

中国对外赋能需关注的重点问题

中国的赋能实践已经取得显著成效,但距离赋能型大国的理想状态仍存在一定差距。一些合作项目的本地化水平、制度化程度和可持续性仍有提升空间,不同领域赋能效果也存在差异。当前国际秩序仍受传统大国政治逻辑影响,国际关系中的权力竞争、阵营对抗和零和思维并未完全改变。在这一背景下,赋能型大国建设仍面临一系列结构性挑战。

如何破解“赋能悖论”。赋能型大国不同于传统霸权国家,其目标不是控制和支配他国,而是帮助其他国家提升自主发展能力。然而,在传统国际政治逻辑下,赋能行为本身可能带来一种“赋能悖论”:即被赋能者能力提升后,可能逐渐摆脱对赋能者的依赖,甚至成为潜在竞争者。因此,如何协调利他性与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成为赋能型大国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从历史经验看,传统霸权国家往往倾向于通过制度管控、安全依附和技术壁垒限制被赋能国家的发展空间,从而规避自身竞争优势流失。而赋能型大国则需要接受自主发展能力扩散所带来的竞争效应,并通过持续创新维持自身发展优势。

中国能够跳出“赋能悖论”,实现人类共同收益与国家利益的统一、对外自主性赋能与对内自我革新的良性互动,与其独特的发展逻辑密切相关。西方霸权国家往往将处于同一兴衰逻辑中的竞争性大国视为主要威胁,而中国历史上面临的主要挑战更多来自内部治理能力和社会整合能力。近代以来,中国被纳入世界列国体系,但始终以一种独特的方式立于世界:中国既是世界体系中的重要行为体,自身也构成独立的文明、经济和社会体系。一方面,中国为世界经济提供发展动能和公共产品;另一方面,国际合作和开放竞争不断推动中国提升创新能力和治理水平。当前,中国已经成为全球重要的工业和经济中心之一,并将在未来世界经济网络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枢纽作用。正因如此,中国对外赋能并不会催生传统意义上的竞争冲突,他国自主发展能力提升能够与中国形成产业互补、良性竞合格局,在促进全球经济均衡发展的同时,推动中国持续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强化原始创新能力。

如何协调不干涉内政原则与赋能效果之间的张力。坚持不干涉内政原则是中国外交的重要传统,也是赋能型大国区别于传统霸权模式的主要标志。在复杂国际环境下,该原则与赋能落地成效之间存在客观张力。一些合作国家受国内政治周期、政权更迭、利益集团博弈影响,中长期合作项目连续性难以保障;一些政治力量谋求短期私利,牺牲本国长期发展利益,迟滞合作项目落地、放大对外赋能风险。在物质—资金赋能领域,中国对一些国家的援建项目可能受到当地政治环境变化影响;在安全—制度赋能领域,中国坚持“劝和促谈”、拒绝武力干预,虽规避外部干预带来的负面后果,但如何在“不干涉”与“有效赋能”之间找到平衡点,仍是安全外交面临的重要课题;在发展援助领域,不附加政治条件有助于赢得广大发展中国家的信任,但在一些情景下也会提升项目评估和风险管控难度。

因此,赋能型大国建设需要坚持平等尊重和不干涉内政原则,不断完善风险预警、利益协调和项目保障机制,提高赋能行为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构建立体化、多层次的发展路径。

其一,赋能型大国建设是服务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长期性工程,需要久久为功,充分发挥“多极—网络型”关系结构优势,依托国际制度、价值共识、文明互鉴形成合作稳定“棘轮效应”,降低违约、冲突风险。任何稳定国际秩序都需要配套价值体系支撑,当前自由主义国际秩序面临结构性困境,需要探索适配赋能型大国时代的人类共同价值体系,在文明交流互鉴基础上实现求同存异、多样互补。

其二,赋能型大国建设不能脱离现实力量基础。应继续重视中低维度的能力建设,避免脱离实际、急于求成。持续夯实科技、产业和经济领域的竞争力,提升战略合作能力、国际法律运用能力与金融和制度工具供给能力,依托刚性约束与柔性引导相结合,为国际合作提供稳定预期,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演进。

赋能型大国的文明意义

赋能型大国不以争夺霸权或构建依附体系为目标,而是致力于推动现有国际体系改革发展,通过增强各国自主发展能力和参与全球治理能力,为国际秩序转型和人类文明发展提供新的可能性。

赋能型大国概念具有融通四大全球倡议的理论潜质。全球发展倡议聚焦“发展优先”,侧重物质—资金赋能维度,强调将发展置于国际议程中心位置,通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贸易投资便利化等方式,为各国创造可持续发展的条件;全球安全倡议强调“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侧重安全—制度赋能维度,主张通过对话协商而非通过军事同盟或武力威胁解决分歧;全球文明倡议倡导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重视文明传承和创新,侧重知识—技术赋能维度,强调文明交流互鉴而非文明冲突,知识共享而非知识垄断;全球治理倡议主张“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侧重连接—自主赋能维度,致力于提升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和话语权。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对应关系更多呈现为一种分析性的逻辑映射,而非严格的一一对应。四大全球倡议之间相互融通、互为支撑,其综合效应远非单一维度的归类所能穷尽。

四大全球倡议覆盖领域各有侧重,但底层逻辑同为“赋能导向”。其关键不在于向其他国家输出特定的发展模式,而是帮助各国增强自主发展能力;不在于通过排他性集团维护自身利益,而是通过包容性合作实现共同发展;不在于以“文明优越论”压制其他文明,而是以文明互鉴促进人类进步;不在于在现有秩序中争夺权力和利益,而是推动国际秩序向更加公平合理的方向演进。赋能型大国概念的重要理论价值,在于搭建统一逻辑框架整合四大全球倡议,将发展、安全、文明与治理四个维度纳入同一逻辑体系之中,揭示四者共同服务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在关联。

赋能型大国为开创人类文明新形态提供实践路径。从更长时段的历史来看,赋能型大国的提出不仅是中国外交、国际关系理论的重要创新,也反映出世界历史发展逻辑正在发生重要变化。中国传统思想中的“三世说”以“据乱世—升平世—太平世”描述社会发展的理想图景,其中蕴含的追求秩序进步、天下大同和共同发展的价值理想,构成中华文明重要的思想资源。从这一意义上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所秉持的开放包容、合作共赢价值内核,与中华文明传承千年的天下为公理念和共同体精神,具备深刻的内在价值契合性。

当前,中国式现代化正深度嵌入世界发展进程之中,愈发深刻影响世界经济增长、全球治理改革和国际秩序演变。在传统霸权衰落、全球挑战加剧、新兴力量崛起的时代,世界迫切需要超越霸权逻辑的新型大国关系和世界秩序模式。在这一背景下,赋能型大国的提出,不是历史的偶然,而是世界历史演进、中华文明发展逻辑的必然结果。赋能型大国文明意义,在于构建超越霸权逻辑的新型大国关系,开创人类文明新形态。

从理念走向现实仍是一个长期过程。面向未来,中国应持续完善赋能机制、提升综合赋能效能,推动对外合作实践与对内改革发展共同发展。随着全球力量结构和国际秩序持续演变,一个拒绝霸权争夺、坚持包容性合作和发展的赋能型大国,正成为国际秩序转型中的重要力量。这既是中国面向全球作出的长期承诺,也是中国为人类文明发展贡献的独特方案。

注释

[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25年,第401页。

[2]鲍韶山:《中国赋能助力“全球南方”共同振兴》,《人民日报》,2025年3月24日,第3版。

[3]《聚焦共赢 谋求正和》,《人民日报》,2025年2月24日,第3版。

[4]西方援助理论和全球治理理念崇尚“非政府的治理”(governance without government),倡导公民社会组织、非政府组织(NGO)通过跨国网络传递信息、设定议题,实际上是服务于西方对其他国家的控制。参见詹姆斯·N.罗西瑙主编:《没有政府的治理:世界政治中的秩序与变革》,张胜军、刘小林等译,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T. Risse ed., Governance without a State: Policies and Politics in Areas of Limited Statehood,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11。

Conceptual Construction and Civilizational Significance of an Empowering Great Power

Fan Yongpeng

Abstract: Against the backdrop of declining traditional hegemony, frequent global crises and the rise of emerging forces, building a new‑type major‑power relationship and world order that transcends hegemonic logic has become a global consensus. The concept of an empowering great power has thus emerged, offering an original perspective for interpreting China's diplomatic practice, advancing the transformation of global governance, and fostering a new form of human civilization. Different from hegemonic great powers whose core logic is domination and competition, an empowering great power takes resource provision, capacity‑building and institutional connectivity as its approaches. It empowers sovereign states to foster endogenous capacities for independent development and facilitates the evolution of the international system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international order. China consistently takes the initiative to unleash driving forces for global development and supply international public goods. It carries out systematic empowerment in areas including material and financial support, security institutions, knowledge and technology, as well as connectivity and autonomy. Its external cooperation demonstrates an evolutionary trend from resource‑oriented empowerment to capacity‑oriented empowerment, and from one‑way collaboration to network‑based cooperation, forming distinct features of autonomy‑oriented empowerment. Looking ahead, China should further improve empowerment mechanisms and enhance overall empowerment effectiveness, realize mutual reinforcement between external empowerment practices and domestic reforms, and pursue co‑existence and development through exchanges and mutual learning among civilizations, so as to contribute Chinese solutions to the transformation of global order and the progress of human civilization.

Keywords: empowering great power, autonomy‑oriented empowerment, global governance, international public goods, a new form of human civilization

责 编∕杨 柳 美 编∕周群英

[责任编辑:杨 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