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全球治理赤字加剧与内部合作利益升级的双重驱动下,上合组织正经历从地区协调机制向全球治理重要基石的战略功能调适。作为全球治理倡议的首倡之地,上合组织应承担起将倡议理念转化为维系多边主义制度实践的先行者角色,作为区域机制有效补充全球治理,构筑全球南方参与国际秩序重构的重要平台。这一再定位进程正遭遇地缘冲突蔓延加重安全困境、成员国利益分化扩大政治互信赤字、地缘经济博弈加剧经济合作失衡的现实掣肘。由此,上合组织亟需从制度层面,推动安全机制创新,构建弹性治理架构,以及深化科教与经贸相融合,全面提升自身适应并引领国际秩序重构的实际行动力。
【关键词】上海合作组织 全球治理倡议 战略功能再定位 全球南方
【中图分类号】D814.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6.13.010
【作者简介】盛力, 山东大学特聘教授、上海合作组织研究院执行院长。研究方向为国际政治经济学,主要论文有《上合示范区何以搭建国际合作新平台?》《粤澳合作中的跨域协同治理研究》《澳门都市更新:机制、成效与建议》等。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全球治理体系面临深刻重塑。2025年8月,上海合作组织峰会在天津召开,显示世界秩序向多极化、多节点和多边主义的未来过渡。[1]习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组织+”会议上提出全球治理倡议,这是继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后,新时代中国为国际社会提供的又一重要公共产品,标志着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理念体系趋于完整、实践路径日益清晰。
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上合组织”)作为中国参与创建,且首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区域性政府间国际组织,其战略功能定位再次迎来转变。在当前世界复杂深刻的变局之下,上合组织不仅对于维系多边主义、推进区域合作具有重要意义,更被赋予落实全球治理倡议先行者的全新角色,其作为新型国际关系探路者的战略价值愈发凸显。
上合组织的规范基础与制度演变
上合组织秉持的合作理念多为中国提出的外交倡议。[2]自中国倡导创立上合组织以来,不断为其注入规范动力,奠定以“上海精神”为基础的柔性规范体系,推动其实现渐进式发展。
规范基础:从“上海精神”到“全球治理倡议”。“上海精神”是上合组织得以凝聚的规范内核。2001年上合组织成立之初,以“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为主要内容的“上海精神”被写入《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上海精神”是在冷战结束后多极化秩序尚未定型、地区安全格局高度不稳定、历史遗留问题亟待化解的特殊背景下,由政治制度迥异、多元文明交融、战略利益分化的地区国家,在实践互动中摸索出来的一套处理相互关系的共同价值基础与行为准则。
“上海精神”具有鲜明的开放、包容、平等、非强制等柔性规范表征,这是真正使上合组织区别于其他区域组织的价值灵魂。在中亚安全秩序重建,地区国家共同谋求和平与发展的特定历史情境下,“上海精神”以互信化解猜疑,以互利替代零和,以平等对抗强权,以包容超越对抗,彻底摒弃冷战思维、零和博弈以及集团对抗逻辑,形成一种有别于西方主导范式的多边合作机制,为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提供独特的价值遵循。
就历史功能而言,“上海精神”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于上合组织内部发挥难以替代的黏合作用。正是在这一规范共识的庇护下,上合组织得以将安全合作的范畴从最初的边界管控,延伸至反恐、经贸、人文等多个领域。“上海精神”本身只是一套明确成员国应当“如何相处”的规范前提,而非能够回答成员国将“共同走向何方”的规范目标。
2018年,上合组织青岛峰会上,习近平主席提出,“齐心协力构建上海合作组织命运共同体”。[3]从“上海精神”到“命运共同体”,是一个规范递进与价值深化的过程。[4]成员国之间基于利益合作的逻辑前提,转化为命运休戚与共的集体认同。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是迄今为止,中国提出的唯一一个以实体性国际组织为载体构建的国际命运共同体。[5]
从“上海精神”到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这一规范理念的升华有其现实依托。在上合组织扩员以及功能拓展的背景下,随着贸易网络延展、互联互通项目推进,以及安全协作机制不断强化,成员国之间的利益交织加深。与此同时,在大国竞争条件下,部分国家对上合框架的战略性倚重程度明显上升,客观上为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建设注入新的外生动力。[6]上合组织坚持以发展促进安全,通过共同发展实现共同安全。随着成员国之间的安全关系深度嵌入彼此的发展利益,单纯的规范共识已不足以描述这种关系密度,命运共同体的表述,正是对这一相互依存状态的理念升华。
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理念的价值,不仅体现在对地区国家之间相互依存状态的客观认知上,更深刻体现在其与传统联盟体系全然不同的建构逻辑之中。联盟通常具有显著的外向性,基于第三方威胁的合作逻辑,天然带有对抗性与排他性。而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合作动力,根植于成员国内在发展需求与共识,以共同繁荣替代共同威胁,使持续性合作成为可能。在成员国内部关系层面,命运共同体理念打破传统联盟关系中大国主导、小国追随的权力结构,强调合作的自主性和平等性,而非强制性和等级性,在国家规模、影响力程度、发展潜力及文明类型高度异质的国家之间,探索构建平等伙伴关系的制度实践,[7]为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提供平等参与的制度保障。
从命运共同体到全球治理倡议的规范再次升华,意味着基于全人类共同价值的上合经验,由区域共识走向全球供给。上合组织也由此从一个规范接受者,转变为向国际社会输出替代性方案的规范提供者,其在现行秩序内部提供更具包容性与公正性的治理逻辑。这一转变的实现,有赖于上合成员国在认知与行动两个层面的积极对接。[8]天津峰会作为这一重大倡议的首倡之地,赋予上合组织超越区域框架的全球性意义。全球治理倡议奉行主权平等、遵守国际法治、践行多边主义、倡导以人为本、注重行动导向,[9]其内在逻辑与“上海精神”的价值一脉相承,从组织内部的行为准则升华为区域共识,最终进一步外溢为面向国际社会的公共产品。上合组织所承载的规范、价值与理念,凸显人类社会共同体的共同愿望。[10]也正是因为上合组织能够持续推进合作理念的创新,才使其有潜力在未来地区治理体系中发挥关键支撑作用。[11]
制度演变:从安全机制到综合性合作平台。上合组织功能扩展的制度轨迹主要表现为,从一个地区安全合作机制,向跨区域、多领域的“新型地区性综合型国际组织”转型。[12]上合组织的安全功能,经历从边界裁军到反恐协作、再到综合安全治理的演进路径。2001年上合组织正式成立后,安全合作的中心议题转向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与极端主义“三股势力”,通过设立执法部门和军事部门,建立各层级定期会晤机制、组建地区反恐怖常设机构、完善禁毒合作三级会晤机制、确立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等,逐步构建起成熟的多层级安全合作机制。[13]这一安全合作框架不设歧视性条款,以主权平等为基本前提,客观上增进成员国之间的战略信任,奠定上合组织作为维护地区稳定机制的制度合法性基础。
上合组织扩员进程,推动组织的安全理念和安全功能逐步向综合性方向发展。在国际格局变化背景下,地区合作模式深层调整,2017年印度和巴基斯坦的正式加入,以及2023年伊朗和2024年白俄罗斯成员国地位的确立,标志着上合组织从原本主要聚焦中亚地区的安全合作机制,发展为横跨欧亚大陆的重要多边平台。
伴随全球安全议题向非传统安全领域延伸,网络安全、生物安全、数据主权及人工智能成为治理重心。安全内涵从反恐进一步拓展为综合安全,上合组织也被要求承担起应对复合型威胁的重担。2025年天津峰会正式宣布,成立应对安全威胁与挑战综合中心、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中心、信息安全中心及禁毒中心,上合安全合作实现向综合安全治理的制度性升级。上合组织的安全理念本身也经历着从“消极的安全协调”逐步向积极的“发展导向的安全实践”的转向。[14]安全与发展统筹并进,进一步推动上合功能从安全领域,向经济、人文领域的延伸。
制度变迁往往是一个渐进累积的过程,外部环境的变化推动既有制度在保持基本框架的同时,进行适应性调整。[15]上合组织的原有规范是为安全合作设计的,功能扩展后不可避免会出现规范供给滞后。上合组织治理逻辑的创新在于,打破传统国际组织依赖刚性制度的窠臼,确立以“上海精神”为基础的柔性规范体系,这套规范体系能够推动上合组织的适应性演进。
“上海精神”作为构建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的平台作用没有变,[16]但是全球治理倡议进一步给上合组织提出从“地区安全协调机制”,向“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参与者”的战略功能定位调整要求。就其实质和内涵而言,上合组织应当在秉持主权平等与协商一致原则的基础之上,以“上海精神”为规范内核,以“全球治理倡议”为规范引领,建构以欧亚地区为重点战略空间,以安全稳定、共同发展、文明对话为功能支柱的复合型多边治理机制。为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提供“上合方案”,并以此作为全球南方参与国际秩序重构的重要制度平台。
上合组织战略功能再定位的动因
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的背景下,上合组织战略功能再定位的动因,需要同时从外部环境的急剧变化与组织内部的深层需求两个层面加以审视。
全球治理赤字的外部压力与历史机遇。全球治理体系的碎片化构成上合组织转型的外部背景。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美国作为全球公共产品的主要提供者,主导战后多边体系的构建。然而,随着全球权力格局的深刻演变,美国维护既有国际制度的意愿与能力显著下降。特别是特朗普第二任期,延续并强化“美国优先”的战略逻辑,在多边机制中奉行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政策,削减对联合国等关键国际组织的资助以及频频“退群”。不仅严重透支自身的战略信誉,更对维系全球稳定合作的多边规则体系造成严重破坏,导致全球治理体系陷入深度的治理赤字。
中国积极维系全球制度性公共产品供给,整合全球南方与新兴经济体的共同诉求,以期在构建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进程中,为全球南方争取更多的制度话语权。因此,全球治理倡议一经提出,迅速得到14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明确支持,[17]这一广泛响应本身即说明,国际社会对替代性全球治理方案具备切实的需求。
与此同时,上合组织的扩员也为其提供担当规范供给者的物质基础。经多次扩员后,上合组织已发展成为当今世界地域覆盖最广、人口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区域合作组织。目前,上合组织汇聚10个成员国、2个观察员国及15个对话伙伴,共计27个国家,横跨亚欧非三大洲,在文化层面实现中华文明、斯拉夫文明、伊斯兰文明、印度文明、波斯文明等多种文明形态的包容共存。上合组织扩员进程,实际上重新定义亚欧地缘政治的空间结构。传统的亚欧地缘政治边界,主要以自然地理标志和文明断层线为标准进行划分,中亚、南亚、西亚等次区域有着各自的“地缘重心”,[18]相互之间往往缺乏制度性联系。上合组织通过吸纳印度、巴基斯坦、伊朗等南亚和西亚国家,事实上建立一个跨越传统地缘政治边界的制度化合作网络。上合组织所展现出的广泛代表性与多元性,使其天然具备孕育新型全球治理机制的战略禀赋。
成员国合作利益升级的内生需求。视线回归地区内部,传统安全困境与新兴非传统安全风险的深度交织,要求上合组织必须实现治理理念的升级和战略功能定位的调整。从地缘安全维度上看,当前,欧亚地区正面临安全风险升高的挑战。一方面,在数字化普及的条件下,极端主义势力向中亚边境地带的渗透与外溢,呈现组织形态隐蔽性、动员机制多样化的新特征;另一方面,跨国有组织犯罪、网络空间攻击、影子经济等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分歧摩擦日益凸显,呈现明显的跨区域联动效应。面对诸多复合型安全威胁,原有的松散协商机制难以有效应对,客观上要求上合组织必须超越传统的边界安全合作模式,向具备更强制执行力与信息统筹能力的全球性综合治理平台演进。
在地缘经济维度上,上合组织同样呈现战略功能再定位的迫切需求。上合组织国家在不同程度上面临产业结构升级的发展压力,但是产业转型难以在单一国家内部市场中完成,需要依托足够规模的区域市场甚至全球市场,以及能为区域产能合作、供应链整合及能源大通道建设,提供坚实保障的多边制度。但在上合框架之下,多边经济合作长期滞后于双边合作,因此,对能够有效整合多边利益的全球性制度安排的需求,成为推动上合组织寻求战略功能再定位的直接内部动力。尽管上合组织成员国具有丰富的能源储备,但由于经济产业结构普遍较为单一,高度依赖原材料和能源出口,故而长期处于全球价值链的低端,经济安全和发展深受外部市场环境和能源运输通道稳定性的制约。随着中欧班列、中吉乌铁路等项目的推动,区域互联互通不断深化,原本孤立的国家经济体被纳入区域价值链网络,为成员国提供单独行动所无法获得的制度性收益。
此外,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体系的深度调整,使上合组织成员国的合作诉求,渐渐突破早期聚焦于基础设施建设的物理联通,转向数字联通。为进一步融入全球贸易网络,保障区域经济安全与发展自主性,增强区域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上合组织被寄予在数字治理、绿色发展以及跨境支付体系等全球性前沿议题上,争取制度性话语权的新期待。
上合组织战略功能再定位的现实挑战
当前,上合组织所处的内外战略环境正经历深刻重塑,外部体系冲击与内部利益博弈交织叠加,导致上合组织在安全治理、政治共识与经济整合等关键功能领域面临严峻的现实阻力。
地缘冲突渗透加重地区安全困境。上合组织战略功能再定位,面临的首要挑战即安全挑战。上合组织所处的安全环境正经历复杂深刻的变化,多重安全挑战的叠加,使欧亚地区的战略不确定性显著上升。
沿地缘空间自西向东观察,传统上以大西洋为中心的地缘格局正向欧亚大陆转移,乌克兰危机的延宕使中亚国家在大国之间的战略回旋空间收窄。上合组织的扩员努力,将原本相对独立的亚洲超级安全复合体、南亚地区安全复合体、中东地区安全复合体通过制度化渠道连接起来。而其中,南亚安全复合体和中东安全复合体具有高度不稳定性,[19]进而导致来自中东、印度洋和太平洋方向的战略竞争压力持续向欧亚内陆传导,加重上合组织在南亚和中东地区的地缘敏感性。
在南亚方向,印巴的加入对上合组织的协调机制提出更高要求。[20]基于两个正式成员国之间存在历史积怨的现实情况,上合组织在议程设置上形成一种议题分隔的运作方式,即印巴双方互不参与讨论彼此相关议题。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回避或降低冲突外溢风险,但也影响组织的整体凝聚力。两国在阿富汗问题、反恐合作、核不扩散等议题上的分歧,可能影响上合组织在这些领域的政策协调和合作效果。
在中东方向,伊朗作为上合正式成员国,遭受外部武力打击,给上合组织带来治理效能的挑战。虽然上合组织第一时间向国际社会输出安全治理理念与规范方案,但是集体行动能力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其作为区域合作机制参与全球治理的公信力基础。
成员国利益分化扩大政治互信赤字。上合组织的发展经验兼具欧盟模式与东盟模式的部分特征,[21]既离不开中俄两个大国之间的战略协调,也离不开组织内中小成员国的广泛参与和积极配合。
中俄战略协调是维系组织凝聚力的关键支柱,俄罗斯是引领上合组织发展的“两驾马车”之一。但俄罗斯对上合组织的偏好,一定程度上受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对深化上合组织框架内的经济合作,以及推动地区经济一体化的积极性相对有限。[22]
在扩员问题上成员国也各有考量,利益诉求分化明显。中国和中亚国家强调组织内部运作效率与安全合作的可控性,对新成员国可能引入的风险保持审慎态度。[23]特别是在印度与巴基斯坦加入过程中,不同成员国在安全关切、地区关系及大国平衡等问题上的立场分歧尤为突出。折射出成员国之间政治互信基础相对薄弱。由于缺乏稳固的战略共识,成员国在面对重大议题时更倾向于从本国利益出发进行权衡,而非以整体利益为优先,进而增加内部协调成本。
扩员之后内部异质性增加,引入更复杂的利益诉求,共识形成的协调成本随之提高。加之新成员国与其他成员国的互动实践缺乏时间积累,互信水平偏低,使上合组织的决策效率在涉及实质利益分配的议题上偶有迟滞,基于协商一致原则的共识决策面临考验。
有学者指出,大多数成员国家对上合组织的认同,更倾向于一种基于利益计算的工具性认同,[24]将上合组织更多地当作本国利益的区域工具延伸,而不是致力于解决共同问题的区域合作平台。全球治理平台的建设,需要成员国就国际秩序改革方向、利益分配机制、规则协调等议题形成共同立场。而当前政治互信储备不足使共识机制失灵,组织内部的不协调制约其在全球性问题上提升话语权,以及参与国际规则塑造的能力。
地缘经济博弈加剧经济合作失衡。深化经济合作是上合组织自成立以来的重要议题。然而,多项经济层面的双边合作热度,并没有传导至多边合作。虽然上合组织成员国之间安全领域多边化程度较高,但经济领域仍以双边利益驱动为主,多边经济合作滞后失衡,双边项目的数量与规模均显著超越多边合作。[25]
就上合组织内部而言,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其面临的阻力并不亚于传统安全领域的协作。深度的经济整合触及各国内部资源分配、市场准入、监管权力协调等关键利益的博弈,以及政策自主权的让渡。当前,受制于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不一、产业结构和贸易政策方面的差异,各方在制定统一互联互通标准时,难以达成一致。因此,成员国倾向于在双边层面寻求更灵活、更直接的利益安排。全球治理平台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为国际社会提供多边公共产品。如果成员国在上合组织框架内持续倾向绕开多边渠道,以双边安排满足自身需求,那么上合组织作为多边平台的不可替代性将难以成立。
从外部环境看,域外大国对地区地缘经济秩序的挤压与渗透,以更隐蔽的方式干预区域多边经济合作的平衡。美国将地缘政治置于次要地位,将经济视为最终利害关系,[26]其实质是以经济手段重塑地区互动秩序,从安全竞争转向地缘经济博弈,而非退出博弈。美国在欧亚腹地的战略竞争,将从军事存在转向对关键矿产、数字基础设施与能源通道的争夺,在可预见的未来,竞争强度将日趋激烈,这对上合组织的多边协调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尽管美国难以从根本上撼动欧亚地区既有的力量结构,但其政策介入很可能借助中亚国家一贯奉行的多元平衡战略,对区域内合作关系施加差异化影响,进而导致上合组织内部出现一定程度的合作分层化。这种潜在分化并不必然削弱机制本身的运行,但可能在客观上增加制度黏性的维持成本,使成员国在协调立场与推进合作时面临更高的整合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组织向具备更强议题协调能力与规则对接功能的治理机制演进。
上合组织战略再定位的实现路径
全球治理倡议要求上合组织在不断变化的地缘政治经济格局中发挥引领作用,构建全球治理先行区。在多重挑战之下,上合组织未来发展应聚焦以安全机制的创新升级,筑牢复合安全威胁下的治理根基;以弹性治理架构的完善,疏通内部分歧;以科教经贸融合的深化,推进重塑区域价值链参与能力与规则话语权。
推动安全治理机制创新。面对日益复杂的欧亚安全复合体形态,上合组织必须推动安全治理机制创新。针对安全威胁从单一领域向复合型风险演变,如恐怖主义、网络传播与跨国资金流动相叠加的形态,应对安全研究与治理议题进行扩容,将网络空间主权、数据安全流动、人工智能军事化监管纳入重要议题。尽管成员国已经围绕禁毒、信息安全、跨国犯罪及综合安全等议题推动多中心建设,一定程度上可以填补原有机制在新兴安全领域的功能缺口,形成地区安全合作的新布局,特别是安全威胁与挑战综合中心的落地,有效弥补上合安全机制针对跨领域安全问题的信息统筹与行动协调能力的不足,但其本质职能局限于协调行动层面,所以在政治决策层与执行操作层之间,缺乏一个专门负责战略研究的中间层。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天津宣言》提到“成员国注意到关于成立战略安全研究中心的建议”。[27]战略安全研究中心的合理定位,应区别于四个安全中心的执行性职能,作为研究中心,定位于战略安全态势研判与战略咨询服务,与安全威胁与挑战综合安全中心的执行性职能形成功能互补,为安全威胁与挑战综合安全中心的行动提供分析支撑,从而推动成员国就特定安全议题制定共同的安全标准和应急响应机制。目前,这一倡议尚处于议程孕育阶段,在推进初期,可以依托各成员国智库与政策研究机构,构建松散的跨国安全研究合作网络,以开放、灵活的方式开展联合研究,随着各方信任与共识不断积累,再适时推动成立战略安全研究中心这一常设机构。
在冲突管理机制建设层面,考虑到内部潜在冲突向上合组织多边合作框架蔓延导致的负面影响,上合组织有必要在现有框架内,探索通过制度化手段进行管控。借鉴并引入东盟实践中的预防性外交规范,基于协商一致原则,以持续性对话渠道降低战略误判的可能与冲突升级的风险,为成员国间冲突管理提供制度平台。
构建弹性治理架构。弹性治理架构的中心逻辑,是允许成员国在不同议题领域以不同深度参与合作,而非要求所有成员国在所有议题上保持同等参与程度。由于政治互信赤字并非均质分布于所有议题领域,在能源互联互通、数字经济、绿色发展等议题上,成员国之间的利益交集相对清晰,合作意愿明显强于涉及主权界定与规范排序的高政治敏感领域。有效的弹性治理架构,正是要从这些利益共识已然存在的领域出发,以可见的多边合作成果,持续积累成员国之间的互信存量,为日后在高政治敏感度议题上推进协调合作,创造渐进式的条件。所以,借鉴欧盟差异性一体化的经验,上合组织可以通过差异化制度供给容纳成员国之间的利益分歧,推动功能性合作的渐进外溢,注重低政治敏感领域的互信积累,进而为高政治敏感议题的协调铺垫。
构建弹性治理架构的关键是要明确务实合作的优先目标。天津峰会提出加强能源、基础设施、绿色产业、数字经济、科技创新、人工智能等领域合作,为弹性治理架构提供清晰的务实合作优先方向。需要特别厘清的是,弹性治理架构并不意味着对上合组织协商一致原则的突破,而是在共同授权框架下,允许在某一领域存在高度共识的成员国先行开展务实合作,利用具有战略性质的双边和多边合作,提升地区国家间合作的水平,[28]在化解内部离心力的同时,有效提升参与全球治理的制度效能。
深化科教经贸融合。发展中国家在参与多边贸易体系时,往往因专业人才储备不足与规则运用能力有限而处于相对弱势地位。[29]这一问题在上合组织多数成员国中尤为突出,直接影响其在绿色贸易标准、数字经济规则等新兴议题中的参与深度与议价能力。上合组织区域经贸合作存在一定程度的失衡,原因在于成员国在国际规则认知与运用能力上存在差距,难以在经贸合作中实现规则协调,使多边经贸合作在实践中持续向协调成本更低的双边渠道倾斜。与此同时,域外大国通过规则输出和机制嵌入等手段介入区域供应链重组,进一步加剧成员国在规则层面的依附性。
在这一背景下,有必要在上合组织框架内构建以能力建设为导向的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将国际经贸规则教育、政策实践训练与产业需求对接有机结合,重点提升对多边规则体系的理解力与运用能力。这不仅有助于弥合成员国间制度参与的能力差距,提升成员国参与全球经贸治理的实际能力,从而缓解经贸合作不均衡现状,还有助于降低外部规则体系对区域合作议程的单向塑造,推动上合组织作为整体在全球经贸秩序重构中的议价能力。
在此基础上,应进一步推进区域科教体系的制度化整合,如通过建立联合学位项目、学历互认机制及跨国课程体系,增强区域内部教育体系的连通性。相较于单一的人才培养,这种制度化安排更有助于促进知识网络的区域内循环,提升本地区对高端人才的留存能力。在平台建设层面,应以产教融合为中心逻辑,在上合组织框架内搭建面向重点产业领域的联合研究平台。依托上合组织经贸学院、高校智库联合体等,组建面向绿色能源、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跨国专家专班,实现高校、企业与政府项目深度联动,使技术标准与产业链在区域内部先行整合,为增强上合组织行动能力提供支撑。
通过科教与经贸相融合,实现共同的知识积累与技术标准对接,达成知识体系的区域内循环,支撑产业链的区域化,实现产业协同的深化,有助于构建更稳定的规则认同,从而为上合组织在全球治理议程上的集体行动,积累必要的能力基础与规范共识。
结语
中亚是上合组织的关键区域,上合组织正在从区域走向全球,但永远不会脱离区域,而是作为以欧亚地区为重要战略空间的复合型多边机制,为现有全球治理体系提供增益性补充。在全球治理倡议引领下,通过推进战略安全合作机制创新、弹性治理结构完善、科教与经贸相融合,上合组织有能力在变乱交织的国际环境中,从一个地区性安全组织,成长为维护全球秩序稳定的建设性力量。
(本文系山东省商务厅商务运行智库建设资金项目“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研究中心”[项目编号:SK250444]和山东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项目“上海合作组织对国际格局影响研究”的阶段性成果;山东大学上海合作组织研究院助理研究员马欣茹,对本文相关科研项目亦有贡献)
注释
[1]《西媒:多极世界在西方之外推进,此即新地缘政治现实》,《参考消息》,2025年9月13日,http://world.cankaoxiaoxi.com/#/detailsPage/%20/e5ebb3f855c543f3a81926336099cd79/1/2025-09-13%2009:26?childrenAlias=undefined。
[2]孙壮志:《上海合作组织与新时代中国多边外交》,《世界经济与政治》,2021年第2期。
[3]《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的讲话(全文)》,2018年6月10日,https://m.cnr.cn/news/20180610/t20180610_524264903.shtml。
[4][24]王庆平:《上海合作组织建构研究:路径、挑战与命运共同体建设》,《国际关系研究》,2025年第6期。
[5]戚振宏主编:《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建设:机遇和挑战(2020)》,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20年,第49页。
[6]韩璐:《上海合作组织命运共同体合作探析》,《现代国际关系》,2023年第7期。
[7]Rashid Alimov, “The Shanghai Cooperation Organization: Its Role and Place in the Development of Eurasia,“ Journal of Eurasian Studies, 2018, 9(2).
[8]张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对全球治理倡议的认知评析》,《国外理论动态》,2025年第5期。
[9]《习近平主持“上海合作组织+”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人民日报》,2025年9月2日,第1版。
[10][12]王鸣野:《“建桥”与“拆篱”上海合作组织在推进大欧亚地区合作中的作用》,《人民论坛》,2020年第S1期。
[11][28]孙壮志:《中国的全球治理观与上海合作组织的功能定位》,《现代国际关系》,2025年第7期。
[13]苏畅、李昕玮:《上海合作组织安全合作:成就、挑战与未来深化路径》,《国际问题研究》,2021年第3期。
[14]阎学通、曹玮:《超越韬光养晦:谈3.0版中国外交》,天津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95~96页;曾向红、张宇:《相互成就:上海合作组织与四大全球倡议》,《国际问题研究》,2025年第6期。
[15]B. 盖伊·彼得斯:《政治科学中的制度理论:新制度主义》,王向民、段红伟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108页。
[16][23]李自国:《上海合作组织的扩员与命运共同体建设》,《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2021年第4期。
[17]王毅:《深刻领会全球治理倡议重大历史意义 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凝聚磅礴合力》,《求是》,2025年第20期。
[18]苏浩:《地缘重心与世界政治的支点》,《现代国际关系》,2004年第4期。
[19]有关地区安全复合体的分类参考:巴瑞·布赞、奥利·维夫:《地区安全复合体与国际安全结构》,潘忠岐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
[20]阎德学:《上海合作组织经济合作:成就、启示与前景》,《国际问题研究》,2021年第3期。
[21][25]曾向红、陈亚州:《上海合作组织命运共同体:一项研究议题》,《世界经济与政治》,2020年第1期。
[22][29]李孝天、左凤荣:《深化上海合作组织经济合作:俄罗斯的立场选择逻辑》,《俄罗斯研究》,2026年第1期。
[26]Council on Foreign Relations, “Unpacking a Trump Twist of the National Security Strategy,“ 6 December 2025, https://www.cfr.org/articles/unpacking-trump-twist-national-security-strategy.
[27]《上合组织天津峰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天津宣言》,2025年9月1日,https://www.news.cn/world/20250901/4162c530729647d882b368cb832eb3a6/c.html。
[29]张向晨、徐清军、王金永:《WTO改革应关注发展中成员的能力缺失问题》,《国际经济评论》,2019年第1期。
The Strategic Repositioning of the Shanghai Cooperation Organisation
Sheng Li
Abstract: Driven by dual dynamics of worsening global governance deficits and rising internal cooperation interests, the SCO is undergoing strategic functional adjustment from a regional coordination mechanism to a vital cornerstone of global governance. As the birthplace of the Global Governance Initiative, the SCO shall act as a pioneer that translates the Initiative's visions into institutional practices for safeguarding multilateralism. Serving as a pivotal regional mechanism, it can complement global governance and build a major platform for the Global South to engage in international order restructuring. Nevertheless, such repositioning faces tangible constraints: spilling-over geopolitical conflicts aggravate security dilemmas; divergent interests among member states expand the deficit of political mutual trust; and intensified geopolitical economic games trigger imbalanced economic cooperation. Accordingly, the SCO must take institutional actions to advance security mechanism innovation, build a flexible governance architecture, and deepen integrated cooperation in science, education, economy and trade, so as to fully strengthen its operational capacity to adapt to and steer the restructuring of international order.
Keywords: Shanghai Cooperation Organisation, Global Governance Initiative, strategic repositioning, Global South
责 编∕李思琪 美 编∕梁丽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