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进入“十五五”时期,面对复杂多变内外环境、深层次发展矛盾,亟需以高效管党治党凝聚发展合力、优化治理效能、防范风险隐患。政绩考核是衔接管党治党、正确政绩观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纽带,三者有机统一、相辅相成。当前考核评价体系受思想认知、制度设计、协同机制、技术保障、监督约束等多重因素影响。围绕“十五五”发展目标,考核评价体系优化应坚守政治引领、为民造福、质量优先等原则,从重构考核指标、创新考评方式、刚性运用考核结果、完善长效配套机制四个维度发力,构建科学精准的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干部担当作为,推动党建优势持续转化为发展效能。
【关键词】政绩考核评价体系 正确政绩观 管党治党 党建效能 高质量发展
【中图分类号】D262.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6.12.007
【作者简介】朱启贵,上海交通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高金智库)副院长,上海交通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国民经济核算、经济统计、国民经济理论与政策,主要著作有《金融调控与资金流量核算》《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绿色国民经济核算论》等。
引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1]的使命担当祛疴治乱,管党治党取得历史性、开创性成就,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显著增强,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2026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2]的总要求,强调管党治党越有效,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就越有力。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面临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的双重挑战。外部环境上,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地缘政治冲突加剧、科技竞争日趋激烈,我国发展面临的外部压力与不确定性显著上升;内部环境上,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原始创新能力不足、民生保障存在短板、风险防范任务艰巨等深层次矛盾亟待破解。在这一背景下,能否以高效管党治党锻造过硬干部队伍、凝聚全社会发展合力、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直接关系“十五五”开局成效,深刻影响中国式现代化整体进程。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对政绩的根本观点和总的看法,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从政行为中的集中体现。正确的政绩观能够引导党员干部坚守初心使命、践行实干担当,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偏差的政绩观则会催生“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数字政绩”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阻碍政策落实、损害群众利益、制约发展成效。政绩考核作为引领干事创业的“指挥棒”,也是衡量政绩的“度量衡”,直接决定党员干部的施政行为与价值取向,是连接管党治党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纽带。
党中央部署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旨在以思想淬炼校准政绩观,以制度完善规范履职行为,以考核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在此背景下,系统研究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优化问题,厘清管党治党、正确政绩观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逻辑,构建科学精准、导向鲜明、务实管用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对于推动党建效能转化为发展效能、保障“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本文立足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与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深入阐释管党治党、正确政绩观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逻辑关联,明确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在党建效能转化中的重要传导作用,通过系统剖析政绩考核评价体系的构建逻辑、基本要素与运行机制,打破传统考核评价体系重经济、轻党建[3]以及重显绩、轻潜绩的局限,构建契合正确政绩观要求、适配“十五五”发展需求的政绩考核理论框架,为新时代干部考核评价制度改革提供学理支撑,拓展党的组织工作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理论研究视野。
当前,我国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在导向、指标、方式、结果运用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影响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向发展效能的有效转化。本文聚焦实践中的关键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优化路径,以期有效校准政绩考核“指挥棒”导向,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通过优化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党建考核权重、完善民生考核指标、健全潜绩考核机制,助力各级党组织统筹推进党建“第一责任”与发展“第一要务”,将党建优势转化为政治优势、组织优势、治理优势,凝聚起“十五五”时期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为如期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理论基础与理论范畴
相关理论基础。通过系统梳理相关经典理论与新时代创新理论,构建理论分析框架,为后文的问题剖析、机制阐释与路径优化奠定理论基础。
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这一学说揭示了无产阶级政党建设的基本规律,强调无产阶级政党必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肩负起历史使命。马克思主义认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不是一劳永逸的,必须通过严格的管党治党、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有效的监督考核来维护和保持。这一理论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加强干部考核评价提供重要指导,明确管党治党的目标、价值取向与实践要求。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发展的重要论述。其立足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系统回答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系列重大时代课题,明确新时代我国发展的根本方向、发展阶段、发展理念、发展动力、发展目标等关键问题。这一重要论述明确,新时代推动各项事业发展,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优化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牢牢把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总要求,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优化政绩考核内容指标,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
干部考核评价理论。这一理论是党的组织工作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坚持党管干部为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构建科学精准、导向鲜明、务实管用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新时代干部考核评价理论强调政治首位、注重实绩、群众认可、客观公正、差异施策、考用结合,突出对干部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实绩、作风表现、廉洁自律的全面考核。这一理论为政绩考核体系优化提供直接支撑,明确考核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基本要素与运行机制。
国家治理现代化理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治理现代化理论强调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注重发挥制度优势、激发主体活力、强化考核激励。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工具,通过优化考核评价体系,能够完善治理机制、提升治理能力、强化治理效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治理保障。
主要理论范畴。基于上述理论支撑,可提炼出契合本文主题的关键理论范畴,厘清各范畴的主要内涵与内在关联,是深化本文研究、明晰研究核心要义的关键前提。
管党治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4]“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5]党的二十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将“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修改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体现了实践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全面”涵盖党的建设各领域、各方面、各层级,面向全体党员和党组织;“从严”要求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治党”聚焦党的自身建设,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全面从严治党,旨在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凝聚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正确政绩观。正确政绩观是党员干部立足新时代新征程,践行初心使命、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价值准则与行动遵循,其核心要义为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立党为公”彰显政治本色,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记党的性质宗旨,始终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为民造福”明确价值取向,坚持人民至上,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科学决策”遵循发展规律,立足实际、实事求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兼顾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显绩与潜绩;“真抓实干”强化实践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是指围绕干部履职尽责情况构建的,涵盖考核主体、考核对象、考核指标、考核方式、考核程序、结果运用、监督问责等要素的有机整体。新时代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以正确政绩观为导向,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民生为大、质量优先、差异施策、客观公正、务实管用的原则,通过科学设置指标、精准开展考核、刚性运用结果,发挥“指挥棒”作用,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党建工作效能与发展效能。党建工作效能是指党的建设工作取得的实际成效,涵盖政治建设效能、思想建设效能、组织建设效能、作风建设效能、纪律建设效能、制度建设效能、反腐败斗争效能等方面,主要体现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的增强,以及党员干部队伍素质的提升、政治生态的净化、基层治理能力的强化。发展效能是指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实际成效,涵盖经济发展质量、民生保障水平、生态环境质量、科技创新能力、风险防范能力、社会治理效能等方面,体现为高质量发展水平的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增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党建优势转化为发展效能是指,通过加强党的建设,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作风优势,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动力优势、治理优势、民生优势、安全优势,实现党建与发展深度融合、同频共振、互促共进。
管党治党、正确政绩观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逻辑
管党治党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坚强保障。正确政绩观不是自发形成的,必须通过严格的管党治党、持续的思想淬炼、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来培育和践行。全面从严治党通过强化党的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绩观不偏向、不走样。全面从严治党通过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初心使命,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从思想深处“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6]。全面从严治党通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形象工程”“数字政绩”等偏差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正确政绩观的培育和践行提供良好环境。全面从严治党通过严明党的纪律规矩,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对政绩观偏差、履职不力、弄虚作假的党员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形成有力震慑,引导党员干部敬畏纪律、严守规矩,自觉践行正确政绩观。
正确政绩观是管党治党成效的重要体现。管党治党成效好不好,最终要通过党员干部的政绩观与履职实绩来检验。正确政绩观彰显管党治党的政治成效,党员干部践行“立党为公、为民造福”,自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践行党的宗旨,体现管党治党在强化党的政治属性、践行党的初心使命上取得的成效。正确政绩观体现管党治党的思想成效,党员干部坚持“科学决策、真抓实干”,自觉贯彻新发展理念、遵循发展规律、力戒形式主义,体现管党治党在强化思想淬炼、提升思想觉悟上取得的成效。正确政绩观反映管党治党的作风成效,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创造实实在在的政绩,体现管党治党在整治“四风”、弘扬求真务实作风上取得的成效。正确政绩观检验管党治党的能力成效,党员干部立足岗位、担当作为,有效应对风险挑战、推动高质量发展,体现管党治党在锻造高素质干部队伍、提升履职能力上取得的成效。可以说,党员干部政绩观越端正、履职实绩越过硬,管党治党成效就越显著;反之,政绩观偏差、履职不力,则说明管党治党存在短板和不足。
正确政绩观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必须以正确政绩观为引领,确保发展方向不偏、发展质量过硬、发展成果惠民。正确政绩观校准高质量发展的价值取向,引导党员干部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实现高质量发展与民生改善有机统一。正确政绩观锚定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路径,引导党员干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摒弃“速度至上”“短期数字”思维,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正确政绩观激发高质量发展实干动能,引导党员干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脚踏实地、埋头苦干,聚焦科技创新、产业升级、民生保障、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攻坚克难、担当作为,凝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正确政绩观筑牢高质量发展安全屏障,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经济、金融、民生、生态等领域风险隐患,为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坚持高质量发展,是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内容,也是检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的重要标准。一方面,全面从严治党锻造的过硬干部队伍、净化的党内政治生态、完善的治理机制,能够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充分发挥作用,解决发展难题、破解发展矛盾、提升发展质量,实现管党治党与发展实践深度融合。另一方面,党员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如经济发展质量、民生改善水平、生态环境质量、科技创新成果等,是衡量领导干部政绩观是否正确的重要标尺,只有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高质量发展实绩,才是正确政绩观的生动体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也是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制度、强化党建的过程,能够促进管党治党向纵深推进、政绩观持续校准优化,形成“管党治党—政绩观校准—高质量发展—深化管党治党”的良性循环。
政绩考核体系是三者联动的传导枢纽。政绩考核体系作为连接管党治党、正确政绩观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纽带,承担着导向校准、压力传导、动力激发、成效检验的重要功能。在管党治党向正确政绩观传导中,政绩考核体系通过强化党建考核权重、设置政治素质考核指标、明确作风纪律考核标准,把管党治党要求转化为可量化、可考核、可追责的具体指标,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正确政绩观,实现管党治党要求向政绩观的精准传导。在正确政绩观向高质量发展传导中,政绩考核体系通过重构考核指标、优化权重分配、创新考核方式,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民生核心导向、潜绩并重导向,把正确政绩观要求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引导党员干部聚焦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履职尽责,实现政绩观向发展效能的高效传导。在高质量发展成效反馈中,政绩考核体系通过全面考核发展实绩、客观评价履职成效、刚性运用考核结果,把高质量发展成效作为检验管党治党成效、政绩观践行效果的重要标准,形成“考核—反馈—改进—提升”的闭环机制,推动管党治党、政绩观、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
综上所述,管党治党、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三者紧密关联、辩证统一、内在贯通,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论实践逻辑体系:全面从严治党为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根本保障,正确政绩观为高质量发展指明价值航向,高质量发展成效是检验管党治党成效与政绩观的实践标尺,科学完善的政绩考核体系贯通衔接党的建设、政绩导向、发展实践全链条。政绩考核体系是串联三者逻辑关系的关键枢纽,其设置是否科学、评判是否精准、导向是否鲜明,直接影响三者协同联动的整体实效。唯有持续健全优化政绩考核制度体系,才能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治理效能,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当前政绩考核体系面临的挑战及成因
面临重要挑战。立足“十五五”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对照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根本标准,现行政绩考核体系在实践运行中暴露出多维度短板与现实梗阻。各类矛盾问题交织,导致考核“指挥棒”效能弱化。
考核导向的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升,政绩观的校准机制需持续完善。一是经济指标权重过高。部分地区仍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速、工业产值、固定资产投资等显性经济指标为重心,权重占比过高,而民生保障、生态环境、科技创新、风险防控等高质量发展指标权重偏低,难以充分体现新发展理念要求。二是未能把握好“显绩”与“潜绩”的辩证关系。部分地区存在重短期见效的“面子工程”“亮点项目”,轻打基础、利长远、增后劲的潜绩,如对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短板加大投入,对生态修复、科技创新、基层治理等长期工作考核相对不足,容易催生个别干部急功近利、重短期轻长远的施政行为。三是政治考核虚化。一些地区的党建考核、政治素质考核多为定性评价,量化指标与刚性标准有待补充,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形式、轻实效”“重过程、轻结果”现象,依靠考核校准干部政绩观、强化政治引领的作用发挥不充分。
考核指标体系的科学性与适配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一是存在指标设置“一刀切”的情况。部分地区资源禀赋、发展阶段、功能定位的差异,以及个别部门职能职责、工作重点的不同,在考核指标设置和权重分配上未能充分体现(如对生态功能区与工业强区采用相同经济指标考核),可能导致考核结果与实际情况匹配度不高、弱化激励作用等。二是存在指标体系碎片化的现象。部分地区考核主体分散、考核事项繁多,存在多头考核、重复考核的现象,不同部门分别开展业务考核,指标重复、标准不一,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基层负担,影响日常业务工作开展。三是对“潜绩”与“隐绩”的考核尚待完善。部分地区对打基础、利长远、防风险等潜绩指标的科学设置尚需深化,对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群众满意度等隐绩指标量化评价还不够充分,难以全面客观反映干部综合贡献。四是党建与发展指标融合不足。个别地区存在党建考核与发展考核“两张皮”问题,党建指标转化为发展效能的路径尚不清晰,发展指标未能充分体现党建促进作用,两者深度融合的机制有待健全。
考核方式的客观性与全面性有待进一步优化。一是重年度考核、轻日常考核。部分地区过度依赖年底集中考核,日常跟踪、动态监测、过程评估机制尚不完善,难以全面掌握干部一贯表现与工作全过程,易出现“一考定终身”“年底突击应付”现象。二是重内部评价、轻群众参与。部分地区考核主体以上级部门、内部同事为主,服务对象、基层群众参与度相对有限,群众满意度、第三方评估权重设置进一步优化,考核结果与群众实际感受的契合度有待提升。三是重定性描述、轻定量分析。部分指标量化标准尚不明确,考核评价多为“较好”“一般”等模糊表述,主观判断占比相对较高,客观精准衡量工作实绩的能力仍需加强。四是信息化水平与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应用需要提速。一些地方数据采集仍以人工报送为主,在数据共享共用、信息互联互通等方面尚存一定提升空间,考核效率和精准度可进一步提高。
考核结果运用的实效性与刚性约束需持续加强。一是考用衔接有待加强。个别地区的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绩效奖励、问责追责挂钩尚不紧密,存在“考而不用、用而不力”[7]的现象,存在评优“轮流坐庄”的情况,提拔与考核结果关联度有待加强,考核“指挥棒”作用需进一步彰显。二是反馈整改机制有待完善。部分地区考核结果反馈时效性和针对性尚需提升,对存在的问题缺乏针对性整改要求与跟踪督办机制,部分问题“年年考、年年有”,“以考促改、以考促干”的实效有待提升。三是激励力度仍有提升空间。一些部门对实绩突出、担当作为的干部奖励力度偏小,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结合不够,难以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四是问责的力度需要增强。部分地区对政绩观偏差、履职不力、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形,问责的精准性和严肃性有待提高,存在“失责不追究、追责不严厉”现象,震慑作用不足。
配套机制的长效性与稳定性有待进一步夯实。一是差异化考核机制尚不完善。未能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岗位特点,构建分类分层考核体系,难以精准评价不同干部的履职实绩。二是监督问责机制有待健全。对考核过程、考核结果的监督制约仍需加强,个别地方存在考核不公、“人情评价”等问题;对考核结果运用的监督保障机制有待完善,以更好确保结果刚性运用。三是能力提升机制需要加强。针对考核结果的干部教育培训、实践锻炼机制尚不健全,对个别政绩观偏差、履职能力不足的干部,针对性的帮扶指导措施需进一步充实。四是动态调整机制不够灵活。部分地区的考核指标、权重、标准,未能根据党中央新部署、新要求,以及地方发展实际、群众需求变化及时动态调整,考核体系的适配性和前瞻性需要进一步提升。
成因剖析。前述考核领域各类突出挑战并非孤立存在,而是思想、制度、体制、技术、监督多重因素叠加催生的综合问题。透过表象深挖根源,可从认识、设计、管理、支撑、约束等维度剖析深层诱因。
思想认识存在短板:政绩观偏差根源尚未根除。部分地区和部门对管党治党、正确政绩观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逻辑认识尚不够深刻,未能充分认识到政绩考核体系优化的重要性,仍存在“重发展、轻党建”“重‘显绩’、轻‘潜绩’”“重短期、轻长期”的片面思维。个别党员干部政绩观存在偏移,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出现错位,倾向于追求显性政绩、短期效益,对为民造福、关乎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投入精力不足,导致考核导向难以充分校准。
制度设计有待完善:考核体系构建缺乏系统思维。部分地区政绩考核体系设计的顶层统筹与系统思维不足,未能紧扣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与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统筹党的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考核制度迭代优化滞后于实践发展,难以适配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现实要求,考核指标优化、考评方式创新、结果运用配套机制建设仍需持续推进。
体制机制不够顺畅:考核管理权责划分、跨部门协同效能有待提升。个别地区考核管理体制机制有待健全,存在考核主体分散、权责不清、协同不足等情况,缺少统筹全域考核的管理机构,进而出现考核事项繁多、指标重复、标准不一、重复考核等现象。党建考核与发展考核分属不同部门管理,常态化统筹协调、融合联动机制尚不健全,党建促进发展的转化效能未能充分释放。
技术支撑力度不充足:考核数字化、信息化水平偏低。一些地区政绩考核数字化、信息化建设推进节奏偏缓,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信息技术融合应用程度不深,未能构建统一的政绩考核大数据平台,数据采集、整合、分析、运用整体效率有待提升,存在数据失真、数据资源割裂、重复报送等问题。数字化水平偏低制约考核方式创新,日常动态考核、精准量化考核、群众参与考核等模式落地成效有限,一定程度上影响考核的客观性、全面性、精准性。
监督问责力度偏弱:考核执行与结果运用刚性约束机制有待加强。部分地区覆盖政绩考核全过程的监督管控体系建设不够完备,独立的监督机构与完善的监督制度有待建立,评价标准执行尺度不均衡、实绩材料核实不到位等情况偶有发生,不利于保障考核结果客观公正。针对考核结果运用的监督问责不够严格,考核与干部管理使用衔接不够紧密、问题反馈整改闭环落实不够扎实、激励问责尺度把握偏宽等现象缺少有效制约,导致考核“指挥棒”引导效能有所削弱,激励约束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政绩考核体系优化的总体思路与基本原则
总体优化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中央委员会历次全体会议精神,立足“十五五”开局起步关键阶段,紧扣“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民生为大、质量优先、“潜绩”并重、差异施策、数字赋能、考用结合、刚性问责的总体思路。以校准政绩观为中心,将推动党建效能转化为发展效能作为目标,重构考核指标体系、创新考核方式方法、强化结果刚性运用、完善配套支撑机制,构建科学精准、导向鲜明、务实管用、系统完备的新型政绩考核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自觉把管党治党要求融入履职全过程,聚焦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担当作为,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基本优化原则。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强化党建促进作用。在领导干部个人考核中,将政治素质考核置于考核评价首要位置,重点考评党员干部对党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现实表现;在领导班子整体考核中,加大党建考核权重,重点检视班子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统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实成效,从班子、干部两个层面牢牢把准政绩考核评价的正确政治方向。以考核传导管党治党责任要求,引导各级党员干部持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党建与发展深度融合、互促共进。
人民至上,为民造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提高民生保障、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等指标权重,把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衡量政绩的重要标准。引导党员干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政绩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创造惠及全体人民的实绩。
质量优先,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摒弃“唯GDP(国内生产总值)”论,降低短期经济增速指标权重,提高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生态保护、风险防控、基层治理等高质量发展指标权重。引导党员干部树立“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政绩观,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立足当下,着眼长远。坚持正确处理“显绩”与“潜绩”、短期与长期、局部与全局的关系,既考核看得见、摸得着、短期见效的显绩,也考核打基础、利长远、增后劲的“潜绩”,科学设置“潜绩”考核指标与权重。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政绩观,多做谋长远、打基础、增后劲的工作,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差异施策,精准适配。坚持分类指导、精准考核,根据不同地区资源禀赋、发展阶段、功能定位,不同部门职能职责、工作重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干部特点,构建分类分层差异化考核体系,科学设置指标、分配权重、制定标准。避免“一刀切”,增强考核的针对性、精准性、公平性,充分调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干部的干事创业积极性。
客观公正,务实管用。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立足实际、务实管用,考核指标设置简洁明了、易于量化、便于操作,考核方式方法科学简便、高效务实,避免形式主义。注重考核实绩、突出实干实效,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真实可靠,有效考准考实干部政绩。
考用结合,刚性约束。坚持考核与使用并重、激励与约束并举,强化考核结果刚性运用,把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绩效奖励、问责追责全面挂钩,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导向。完善监督问责机制,对考核过程、考核结果、结果运用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考核不公、弄虚作假、考用脱节等问题,确保考核“指挥棒”有效管用。
政绩考核体系优化的实践路径
重构考核指标体系,校准正确政绩观导向。构建“六位一体”指标框架。立足正确政绩观要求与高质量发展需求,构建由政治素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民生改善、生态保护、风险防控六个维度组成的一体化考核指标体系,合理分配权重,突出正确导向。在政治素质方面,考核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等情况,量化设置核心指标,强化政治校准作用。在党的建设方面,考核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才工作、党建与业务融合等情况,突出管党治党成效,推动党建效能转化。在高质量发展方面,考核科技创新、产业升级、新质生产力培育、数字经济发展、改革开放、经济发展质量效益等情况,降低国内生产总值增速的权重,突出质量优先导向。在民生改善方面,考核教育、医疗、养老、就业、住房、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等情况,提高民生指标权重,突出为民造福导向。在生态保护方面,考核生态环境质量、污染防治、绿色低碳发展、资源节约利用、碳达峰碳中和落实等情况,契合绿色发展要求。在风险防控方面,考核经济金融风险、安全生产、社会稳定、基层治理、舆情应对等情况,强化底线思维,保障发展安全。指标体系的权重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测算相结合的方法综合确定,兼顾主观经验判断与客观数据运算,保障权重分配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科学设置“显绩”与“潜绩”指标。在“显绩”指标设置上,聚焦短期见效、可量化、可感知的实绩,如民生项目完成率、生态环境改善指数、科技创新成果数量、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得分等,确保考核直观有效。在“潜绩”指标设置上,聚焦打基础、利长远、增后劲的工作,如基层治理体系建设、人才队伍培育、核心技术攻关、生态修复工程、历史遗留问题化解、营商环境优化、制度机制完善等,设置阶段性考核指标与长期跟踪评价机制,引导干部着眼长远,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构建差异化指标体系。在地区差异化方面,对经济发达地区,侧重考核科技创新、产业升级、改革开放、高端人才培育;对生态功能区,侧重考核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对欠发达地区,侧重考核乡村振兴、民生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在部门差异化方面,对党委、政府综合部门,侧重考核统筹协调、政策落实、服务大局成效;对经济部门,侧重考核高质量发展、产业培育、改革开放成效;对民生部门,侧重考核公共服务、民生保障、群众满意度;对政法部门,侧重考核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风险防控成效。在层级差异化方面,对厅局级干部,侧重考核战略谋划、统筹全局、改革创新、长远发展成效;对县处级干部,侧重考核政策落实、县域治理、民生改善、基层基础巩固成效;对乡科级干部,侧重考核一线落实、群众工作、具体事务办理、矛盾纠纷化解成效。
创新考核方式方法,提升考核客观性精准性。坚持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首先,强化日常考核。建立月度监测、季度评估、半年小结的日常考核机制,依托大数据平台动态跟踪干部履职情况、工作进展、实绩成效、作风表现,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全面掌握干部一贯表现。其次,优化年度考核。简化年底集中考核流程,减少纸质材料报送,依托日常考核数据、信息化平台开展综合评价,重点考核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实绩成效、群众口碑,避免“一考定终身”。再次,完善任期考核。对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职情况、长远发展成效、潜绩实绩、群众评价进行全面考核,作为换届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引导干部注重长远发展。
坚持内部评价与外部评议相结合。一是规范内部评价。优化上级评价、同级互评、下级测评流程,突出实绩导向、作风导向、能力导向,减少人情干扰,确保内部评价客观公正。二是强化外部评议。提高群众满意度、服务对象评价、基层群众评议权重,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网络评议、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让群众成为政绩的“阅卷人”。三是引入第三方评估。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对高质量发展、民生改善、生态保护、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开展独立评估,增强考核客观性、专业性、公信力。
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一方面,强化定量考核。针对可量化指标,制定明确量化标准、数据来源、计算方法,依托大数据平台精准采集、客观分析数据,杜绝数据造假、人为干预,确保定量考核精准高效。另一方面,规范定性评价。对政治素质、作风表现、廉洁自律、担当精神等难以量化的指标,制定清晰评价标准、负面清单,通过日常观察、谈话了解、事例佐证等方式,客观公正作出定性评价,避免模糊表述。
构建大数据考核平台。一是搭建统一平台。整合组织、发改、民生、生态、纪检等部门数据资源,构建集数据采集、动态监测、指标分析、实绩评价、结果运用、监督问责于一体的考核数据平台,打破数据孤岛,实现数据共享共用。二是强化数据赋能。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对干部履职数据、发展实绩数据、群众评价数据进行深度分析,精准识别政绩偏差、履职短板、作风问题,为考核评价、干部管理、决策部署提供数据支撑。三是规范数据管理。建立数据质量责任制,明确数据采集、报送、审核责任,加强数据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数据造假、虚报瞒报行为,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强化考核结果刚性运用,发挥激励约束作用。健全“考用挂钩”机制。一是与选拔任用挂钩。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实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破格提拔;对考核合格的干部,正常使用;对考核不合格、政绩观偏差、履职不力的干部,予以调整、降职或免职,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二是与职级晋升挂钩。考核优秀的干部,优先晋升职级;连续多年考核优秀的干部,优先破格晋升;考核不合格的干部,暂缓晋升、降低职级,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三是与评先评优挂钩。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的首要条件,考核优秀的干部,优先推荐参评各类先进;考核不合格的干部,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树立实干实绩导向。四是与绩效奖励挂钩。建立考核结果与绩效奖金、津贴补贴挂钩机制,考核优秀的干部,提高绩效奖励标准;考核合格的干部,享受基础绩效奖励;考核不合格的干部,降低或取消绩效奖励,强化正向激励。
完善反馈整改与跟踪提升机制。一是及时精准反馈。考核结束后,及时向干部本人、所在单位反馈考核结果,客观指出成绩亮点、问题不足、差距短板,明确整改方向、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避免反馈流于形式。二是限期整改提升。对考核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跟踪整改成效,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见底清零,实现“以考促改、以考促干、以考促提升”。三是强化教育培训。针对考核反映出的政绩观偏差、履职能力不足、作风不实等问题,开展针对性教育培训、实践锻炼、谈心谈话,帮助干部校正政绩观、提升履职能力、改进工作作风。
健全激励与问责双向机制。一是强化正向激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要及时大胆用起来,让干部看到只要真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组织上是不会埋没的。”[8]对践行正确政绩观、实绩突出、担当作为、群众公认的干部,要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宣传表彰先进典型,让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蔚然成风。二是严肃追责问责。对政绩观偏差、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的干部,对履职不力、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干部,严肃追责问责,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形成有力震慑。三是落实“三个区分开来”[9]。精准界定容错纠错边界,对干部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中出现的非主观失误、轻微过错,符合容错条件的,依规予以容错,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实干者鼓劲,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完善配套支撑机制,构建长效保障体系。完善统筹协调机制。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成立由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考核体系优化、制度完善、组织实施、结果运用,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考核工作方向正确、推进有力。二是明确职责分工。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负责考核工作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结果运用;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负责指标设置、数据提供、专项考核,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三是加强融合联动:推动党建考核与发展考核深度融合,统筹设置指标、统一组织实施、同步运用结果,避免“两张皮”,切实把党建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完善监督问责机制。一是加强全程监督考核。纪检监察、审计、督查等部门全程监督考核过程、数据采集、评价打分、结果运用,及时发现和纠正考核不公、人情干扰、弄虚作假等问题,确保考核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公开考核信息。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考核指标、考核标准、考核过程、考核结果、结果运用情况,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社会各界监督,增强考核透明度、公信力。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考核不公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力、考用脱节的,严肃约谈问责,确保考核制度刚性执行。
优化动态调整机制。一是定期优化指标。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新部署新要求,以及“十五五”发展阶段变化、地方发展实际、群众需求变化,定期动态调整考核指标、权重分配、评价标准,确保考核体系与时俱进、适配发展需求。二是及时更新标准。针对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新质生产力、碳达峰碳中和等新要求,及时更新相关考核标准、量化指标,引导干部紧跟时代步伐。
健全能力提升机制。一是强化思想淬炼。持续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校准正确政绩观、强化宗旨意识。二是加强实践锻炼。有计划地安排干部到改革发展一线、急难险重岗位、基层治理前沿进行实践锻炼,提升干部履职能力、担当精神、群众工作能力,创造实实在在的政绩。三是开展专业培训。围绕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民生保障、风险防控、数字治理等重点领域,开展专业培训、专题研讨、案例教学,提升干部专业素养、专业能力,使其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
结语
考核风向标引领干事风向标,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就会有什么样的发展观,进而产生什么样的发展效果。考核导向是否科学、评价机制是否完善,关乎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基层治理效能和经济社会发展成色。新时代新征程,发展形势日新月异,发展任务愈发艰巨,优化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成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推动高质量发展走深走实的长远之举、关键之策。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必须坚持以考促干、以考促改、以考促优,持续推动考核评价体系从严提质,摒弃重速度轻质量、重“显绩”轻“潜绩”、重短期轻长远的功利化考核思维,立足发展实际、聚焦民生需求、紧扣时代任务,不断完善科学精准、公平公正、务实管用的现代化考核评价体系,让考核更贴合发展实情、干部履职实际、群众期盼。通过常态化优化考核机制,持续破除体制机制发展桎梏,进一步激活基层治理内生动力与干事活力,以正确考核导向引领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引导各级干部始终坚守为民初心、站稳实干立场,自觉摒弃急功近利的浮躁思维,聚焦主责主业深耕细作、担当作为,始终以实干破难题、以务实促发展,用实打实的履职成效、硬碰硬的发展成果,夯实民生根基、筑牢发展底盘,奋力谱写“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崭新篇章。
注释
[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求是》,2022年第21期。
[2]《经济大省要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上下功夫出经验》,《人民日报》,2026年3月6日,第1版。
[3]杨德山:《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人民日报》,2016年7月27日,第1版
[4]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2014年10月8日),北京:人民出版社,第15页。
[5]《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人民日报》,2025年11月29日,第1版。
[6]习近平:《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要一以贯之》,《求是》,2019年第19期。
[7]刘旭涛:《全方位考准考实干部政绩》,《人民论坛》,2026年第6期。
[8]习近平:《让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蔚然成风》,《求是》,2026年第5期。
[9]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年。
责 编∕邓楚韵 美 编∕梁丽琛
Optimizing the Performance Assessment and
Evaluation System to Empower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Zhu Qigui
Abstract: Entering the period of the 15th Five-Year Plan, confronted with a complex and volatile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 as well as deep-seated development contradictions, it is urgent to rally synergy for development, improve governance efficiency, and forestall risks and hidden dangers through effective Party self-governance and full and rigorous Party self-discipline. Performance assessment serves as a vital link connecting Party self-governance, a correct view on performance, and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with the three elements forming an organic and mutually reinforcing whole. At present, the assessment and evaluation system is subject to multiple restricting factors including ideological perceptions, institutional design, coordination mechanisms, technical support, supervision and restraint. Centering on the development goals set forth in the 15th Five-Year Plan, the optimization of the assessment and evaluation system shall adhere to the principles of political guidance, delivering benefits to the people, and prioritizing development quality. Efforts should be made in four dimensions: restructuring assessment indicators, innovating assessment and evaluation methods, enforcing rigorous application of assessment results, and improving long-term supporting mechanisms. A scientific and precise assessment and evaluation system shall be established to guide officials to take on responsibilities and fulfill their duties, and steadily translate the strengths of Party building into development efficiency.
Keywords: performance assessment and evaluation system, correct view on performance, Party self-governance and full and rigorous Party self-discipline, efficiency of Party building, high-quality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