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乡村全面振兴,乡风文明是保障。基层党员干部须深刻把握乡风文明在乡村全面振兴全局中的基础作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托本土文化特色,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乡村日常与治理实践,为乡村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精神基础。
立足乡土文化,筑牢文明根脉。乡村是文化的沃土,承载着厚重的历史与独特的记忆。民俗技艺、家规家训、乡贤事迹中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与道德规范,是涵养乡风文明深厚、持久的源泉。基层党员干部应立足本村实际,系统梳理乡土文化脉络,明确“哪些要传承、哪些需转化、哪些可创新”。对于民俗技艺与节庆文化,可通过脉络梳理、内涵还原、集中展示等方式,阐释其中蕴含的价值理念;对于乡贤事迹与红色记忆,则应深入挖掘历史资料,讲好身边故事,树立可亲可学的典型,让这些鲜活的人物与事件成为引领乡风的精神坐标。唯有使文明理念从乡土文化中自然“生长”、在实践中生动“活化”,乡风文明建设才能根深叶茂、源远流长。
贴近群众日常,提升价值认同。文明理念只有走出文件、融入生活,进入群众熟悉的日常场景,才能真正转化为情感认同与行为习惯。基层党员干部要紧密联系群众生活实际,用身边事阐释文明理,用家常话讲清大道理,将文明倡导融入村民议事、节庆活动、邻里交往之中,让群众在参与中感悟、在互动中认同。同时,应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通过开展“老物件征集”“乡村记忆分享会”“家风故事会”等活动,鼓励村民讲述自家故事、评议身边风气,推动文明建设从“干部主导”转向“群众主动”。唯有以群众喜爱、易懂易行的方式,让文明新风“飞入寻常百姓家”,乡风文明才能焕发持久而蓬勃的生命力。
激活主体力量,夯实文明长效根基。村民是乡村全面振兴的主体,也是乡风文明的创造者和受益者。推动乡风文明从“建起来”到“守得住”,关键在于让村民成为真正的参与者、主导者。基层党员干部要将乡风建设融入乡村日常运行,注重从细微处着手、在长效上用力。须围绕群众实际需求,统筹建设公共文化空间与服务载体,通过完善文化广场、农家书屋、村史馆等设施,为文明实践活动提供稳定依托,让乡风培育有阵地、有抓手;着力提升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鼓励通过协商议事、轮值组织、共同约定等形式开展各类活动,将崇德向善、移风易俗等要求自然融入过程之中,使文明建设在群众自觉参与和共同维护中形成常态、保持长效。
乡风文明建设,贵在持之以恒,重在融会贯通。只有从本土文化中汲取养分,以群众听得懂、愿意参与的方式凝聚共识,将文明要求深度融入乡村治理和日常生活,才能推动乡风文明真正从“建起来”走向“立得住、传得开、化得实”,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深沉而持久的精神力量。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七里乡人民政府 陈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