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政绩观错位往往与单向度、短期化、表象化、片面化的思维方式互为表里、互为因果。正确处理“五对关系”,是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方法论指引。“五对关系”相互支撑、协同发力,构成逻辑严密的有机整体,蕴含着深刻的辩证逻辑:“稳与进”体现量变与质变的动态均衡,“立与破”彰显否定之否定的有序建构,“虚与实”反映务虚与务实的辩证统一,“标与本”揭示现象与本质的治理层次,“近与远”蕴含当前与长远的代际责任。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党员干部要将“五对关系”所蕴含的辩证智慧,内化为思维习惯,外化为实践成效,努力创造更多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业绩。
【关键词】“五对关系” 正确政绩观 辩证思维 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中图分类号】D262 【文献标识码】A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履职实践中的集中反映,关乎党的执政根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自觉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①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在日益复杂的国内外环境下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遵循的辩证法,体现了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规律的深刻洞察。这“五对关系”相互支撑、协同发力,构成逻辑严密的有机整体,将抽象的价值规范转化为党员干部可学习、可掌握、可运用的思维工具与工作方法,使党员干部不仅明晰“什么是正确政绩观”,而且学会“以科学思维践行正确政绩观”。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党性的锤炼,离不开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实践。“五对关系”作为具象化的方法论指引,是连接党性修养与实践能力的桥梁纽带,推动党员干部把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自觉,转化为科学谋事、务实干事、有效成事的过硬本领。
政绩观错位的“五重失衡”及认识论根源
政绩观偏差错位,是“形象工程”“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产生的根源。错误政绩观,往往与单向度、短期化、表象化、片面化的思维方式互为表里、互为因果。因此,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能仅停留在价值倡导和行为约束层面,还需从认识论、方法论、价值论层面正本清源。“五对关系”既是评判政绩得失的价值标尺,也是诊断政绩观错位病因病灶的重要依据。以“五对关系”为参照,当前部分党员干部政绩观错位,集中表现为“五重失衡”。
“稳”与“进”的失衡,体现在急于求成上。有的党员干部将“进”绝对化,热衷于“大干快上”,忽视发展的稳定性、连续性与可持续性。有的不顾资源禀赋与财政承载力,盲目上项目、铺摊子,导致债务风险积聚;有的为凸显个人任期内的政绩,频繁调整发展方向与政策举措,往往令基层和市场主体感到无所适从。
“立”与“破”的失衡,体现在破立脱节上。在改革攻坚中,存在“未立先破”的冒进倾向。例如,在某些领域改革中,旧制度废除而新体系未建,导致工作出现治理“空窗”和管理“真空”,思想上对改革的系统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将破旧立新的决断之力,等同于改革取得的实质性成功。
“虚”与“实”的失衡,体现在形式主义上。有的党员干部满足于开会发文,以文件落实文件;有的沉迷于材料政绩,用精美的演示文稿和漂亮的统计数据包装工作成效;有的热衷于打造“盆景式”典型,追求面上光鲜,忽视实效。
“标”与“本”的失衡,体现在治标不治本上。在应对复杂问题时,一些党员干部习惯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例如,面对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问题,满足于采取“运动式”“一刀切”的手段暂时压制问题,缺乏深挖根源、建章立制的耐心与智慧。治标措施虽短期见效,但因未能触及根本,问题往往反复发作,陷入整治—反弹—再整治的治理困境。
“近”与“远”的失衡,体现在短期行为上。这是政绩观偏差中较为顽固的问题,集中表现为寅吃卯粮、重显绩轻潜绩。有的党员干部把任期政绩置于全局利益、长远利益、人民根本利益之上,例如,某县耗资巨大打造“天下第一水司楼”等烂尾工程,留下巨额债务,正是这种短视行为的典型案例。这一类行为的实质,是将个人或小团体的短期利益,凌驾于地方长远发展与人民根本利益之上。
“五重失衡”行为表现背后的认识论根源,是与辩证唯物主义相背离的思维定式:一是二元对立思维。将“稳”与“进”、“立”与“破”等辩证统一的关系,割裂为非此即彼、相互对立,无法理解和把握事物发展的内在矛盾和动态平衡。二是短期化思维。受“任期效应”等因素影响,有的党员干部将个人任期等同于治理周期,把决策视野局限于眼前三五年,对待需要久久为功的“潜绩”,缺乏投入的热情与耐心。三是表象化思维。满足于对问题表象的暂时压制和对工作形式的包装,缺乏探查实情、务求实效的意愿和能力,其关注点在于如何让上级满意,而非彻底解决问题。四是片面化思维。囿于一地一域一己利益,缺乏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思考问题“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导致“合成谬误”,即局部合理的决策组合或叠加起来,却导致整体负面效应。
“五对关系”蕴含的辩证逻辑与方法论
“五对关系”从方法论角度廓清实践中的思想迷雾,指导党员干部在对立统一中把握本质,在动态平衡中找准支点,进而在矛盾运动中推动发展。其中的每一对关系,都蕴含着深刻的辩证法,为党员干部突破思维定式提供具体路径。
在“稳和进”的辩证思维中,实现从二元对立到动态均衡的思维转型。“稳”与“进”的关系,是事物发展过程中量变与质变规律的现实映照,“稳”是“进”的前提与基础,“进”是“稳”的动能与方向,二者辩证统一、相互促进。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党员干部视二者为非此即彼的“单选题”,这显然是一种典型的机械思维。当前强调的“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不仅是经济工作的总基调,更是辩证思维在发展实践中的生动表达。这一思维转型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深刻理解“稳”的内涵要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大方向要稳,方针政策要稳,战略部署要稳。”②“稳”不是无所作为,而是战略定力的体现;准确把握“进”的质量指向,“进”不是无序扩张,而是聚焦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领域,如科技自立自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等,以关键领域的“进”带动发展全局的“稳”;把握好“时度效”,在动态平衡中实现“稳”与“进”的最佳组合。
从“立和破”的辩证思维中,实现从激进变革到有序建构的思维转型。“立”与“破”的关系体现了辩证法中的否定之否定规律。改革的本质不是简单否定、一味破除,而是破旧立新、兴利除弊,建立更科学、更完善的制度体系。恩格斯指出:“在辩证法中,否定不是简单地说不,或宣布某一事物不存在,或用随便一种方法把它毁掉。”③从早期某些领域“先破后立”的探索,到如今普遍强调“先立后破”,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改革规律的认识达到新高度。坚持“先立后破”,就是要在新的制度模式被证明行之有效、能够稳定运行时,再逐步替代旧制度,做好新旧政策的衔接,确保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不因制度转换而“断档”;同时还要强化系统观念,充分预判一项改革可能带来的连锁反应,做好配套措施,确保各项改革举措相互促进、良性互动。
从“虚和实”的辩证思维中,实现从虚浮空转到求真务实的思维转型。“虚”与“实”是一对矛盾体,是一个事物两个不同方面的形象展现。习近平同志在《虚功一定要实做》一文中指出:“虚与实的工作,好比人体的大脑和心脏,你说哪个重要,哪个不重要;哪个需要,哪个不需要?大脑和心脏都重要、都需要,缺一不可。”④务实就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察实情、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是一切务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务虚则是从思想、政治、理论、政策等方面进行学习、思考、研究、讨论的理性思维活动,是务实的前提和基础,决定务实的目标方向和实践路径。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时撰写《既重务实,又善务虚》一文,其中一针见血地指出:“我们的一些领导干部常年辛劳,夙兴夜寐,却又打不开局面,究其原因,往往是出在没有处理好务实与务虚的关系上。”⑤这一论断极富现实指导意义。务实决定工作的落地成效,务虚决定工作的格局高度,二者一体两面、缺一不可。
在“标和本”的辩证思维中,实现从表象治理到根源治理的思维转型。从唯物辩证法看,“标”是事物的现象、次要矛盾,具有显现性与易变性;“本”是事物的本质、主要矛盾,具有稳定性与决定性。马克思指出,“如果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会直接合而为一,一切科学就都成为多余的了”⑥,深刻揭示了现象与本质的区分与联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需要党员干部以全面的、发展的、系统的观点看待“标”和“本”,正确处理“标”与“本”的辩证关系,坚持标本兼治、以本统标。一方面,以“标”为切入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立行立改,以治标之效凝聚信任;另一方面,以“本”为着力点,深挖思想根源、制度漏洞与作风短板,健全长效机制。从表象治理到根源治理的思维转型,既对准问题提出应对方案、又深挖根源探索解决之道,做到治标和治本相结合。在治理实践中推动表里贯通、标本联动,使政绩真正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在“近和远”的辩证思维中,把眼前需要与长远谋划统一起来。“近”是当下的具体任务与现实利益,“远”是长远的战略愿景。二者相互依存、贯通统一,割裂任何一方都会让发展失衡。只顾眼前、忽视长远,是急功近利的短视思维;好高骛远、脱离当下,则是不切实际的空想。党员干部既要在“近”上聚焦,立足当下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决不可急功近利、竭泽而渔;也要在“远”上着眼,以“风物长宜放眼量”的胸襟做好统筹谋划,杜绝画饼充饥、纸上谈兵,既做让老百姓得实惠的实事,又做为后人打基础的好事;既做显功,也做潜功;既立说立行抓好当务之急,又着眼长远夯实制度根基。唯有正确把握近与远的辩证关系,方能以正确的政绩观推动事业发展行稳致远。
推动党员干部将“五对关系”所蕴含的辩证智慧转化为实践成效
方法论的生命力在于转化为治理实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党员干部要将“五对关系”所蕴含的辩证智慧,内化为思维习惯,外化为实践成效,努力创造更多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业绩。推动党员干部思维转型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坚持价值引领、认知升级、底线约束和制度保障的有机统一,形成相互支撑、同向发力的实践路径。
在价值根基上,以“为民造福”的政绩观引领思维转型。思维转型的最终旨归,是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一理念,是校准政绩观中一切思维方式的价值基石。当党员干部真正将人民利益作为判断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时,“五对关系”的辩证统一便有了最清晰的价值准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党员干部角色定位从“管理者”向“服务者”转变,把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政绩的根本标尺。
在认知维度上,以系统思维的科学方法推动认知升级。“五对关系”本身就是一个相互关联的有机整体,处理任何一对关系都离不开系统思维。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坚持系统观念确立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之一,构建系统思维框架,要求党员干部队伍在认知上不断提升。一方面,要认识到治理是一个永续调适的动态过程,没有一成不变的最优解,必须根据形势变化不断调整策略。另一方面,要认识到各项工作是相互关联的整体,必须学会统筹兼顾、综合平衡,力求在多重目标中寻求动态平衡,实现整体效能最大化。
在战略主动上,以底线思维的风险意识强化履职定力。“五对关系”中蕴含着防范风险的底层逻辑。“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是贯穿其中的一条红线。底线思维并非消极保守,而是在充分预判各种潜在风险的基础上,更有底气、更为从容地“求进”“立新”。在处理“稳”与“进”关系时,要守住发展底线;在处理“立”与“破”关系时,要守住民生底线;在处理“近”与“远”关系时,要守住安全底线,将底线思维从一种应急策略,提升为一种常态化的工作方法和思维习惯,嵌入决策和执行的全过程。
在制度保障上,以科学考核的鲜明导向激发内生动力。思维方式的转变,既靠思想自觉,也靠制度约束和激励。考核“指挥棒”的精准校准,是推动党员干部思维方式转变的有效制度保障。具体体现为:增加“潜绩”权重,在党员干部考核体系中明确量化生态文明建设、基础科研投入、化解历史债务等长周期工作的成效;完善任期衔接制度,建立重大决策、重点项目跟踪评估和交接机制,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建立正反典型案例教育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坚持“以实干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的鲜明导向,让那些自觉运用辩证思维、创造扎实政绩的党员干部有为有位。
【注: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共党史党建学知识体系建构研究”(项目编号:23&ZD029)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习近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求是》,2026年第7期。
②习近平:《团结奋斗是中国人民创造历史伟业的必由之路》,《求是》,2025年第13期。
③《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九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49页。
④习近平:《之江新语》,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96页。
⑤习近平:《既重务实,又善务虚》,《浙江日报》,2007年3月24日。
⑥《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七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925页。
责编/孙垚 美编/李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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