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推荐
首页 > 地方聚焦 > 正文

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基层治理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发展党员工作划定了框线。在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中,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关乎党的事业薪火相传、后继有人,关乎党的肌体健康和生机活力。规范和加强发展党员工作,对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源源不断把各方面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强调,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具体而言,应把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吸收先进分子入党的重要标准。在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中,深入了解其入党动机、政治觉悟和现实表现;在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中,严格政审联审,与执纪执法等部门建立联合审查机制,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品行不端的人挡在门外。

发展党员工作政治性、政策性极强,必须依规而行、按章操作。《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发展对象公示、政治审查等关键环节作出了一系列规定和优化。例如,要求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进行分析,拟列为发展对象的必须经党支部委员会研究讨论并报上级党委同意;发展对象公示应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员档案材料要统一规范,包括入党志愿书、培养考察登记表、政治审查材料等,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实行党员档案电子化管理。严格规范的流程,是保证质量的“安全阀”,让发展党员工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发展党员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容不得半点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专章强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衔接,列出违规违纪的主要情形,明确对党组织及相关责任人、违规入党人员的处理方式。对不如实向党组织报告情况、篡改伪造个人档案材料、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人员,一律依纪依规处理;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公布;对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要及时通报。各级党组织须压实责任,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坚决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

(浙江省永康市石柱镇人民政府    金康乐

[责任编辑:于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