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推荐
首页 > 评论 > 正文

人民论坛网评 | 让“履职清单”落地见效

网评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用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具体措施》(以下简称《具体措施》)。这是基层减负赋能的关键一招,也是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一环,对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具有深远意义。 

基层是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也是服务人民群众的前沿。这次出台的《具体措施》,以“小清单”为支点,从制度层面厘清权责边界,推动基层工作从“被动兜底”向“主动治理”转变,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专注主责主业。

以“清单”划界,让基层履职精准归位。《具体措施》要求,要全力落实基本履职事项清单,协同落实配合履职事项清单,衔接落实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划定乡镇(街道)必须履行的主体责任、协同配合的辅助任务以及需要上交转移的上级事项,三类权责边界清晰、归属明确。通过三张清单的协同发力,把基层干部从职责不清、边界模糊的“糊涂账”中解放出来,心无旁骛地投入到服务人民群众、保障民生、促进发展的火热实践中去。

让考核评价成为干事创业的“指挥棒”。以清单为基础创新考核机制,考核合并整合、指标靶向精简。《具体措施》指出,不得以上级部门收回事项考核乡镇(街道)。全面压减考核指标,将履职事项清单作为考核乡镇(街道)的基本依据,科学评价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让考核回归本源,将评价的焦点,牢牢聚焦在人民群众满意度、服务精准度和主业完成率上,发挥考核评价导向作用。

以“清单”明责,让依单问责权责清晰。《具体措施》明确,要结合履职事项清单开展追责工作。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基本履职事项需要追责时,依规依纪依法追究乡镇(街道)及其工作机构、乡镇(街道)相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对配合履职事项存在失职失责需要追责时,上级部门承担主责,乡镇(街道)在配合职责范围内对自身过错部分承担责任。这一举措,扭转过去“基层责任兜底”的现象,做到权责对等、问责有据,构筑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的制度屏障。

清单虽小,牵动万家。从厘清职责边界到优化考核方向,从规范上下联动到落实依单问责,《具体措施》不仅是一份优化基层治理的细则文件,更是一份厚植基层干部实干底气的庄重承诺。党员干部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推动清单落地落实、见行见效,在服务人民的火热实践中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邢丽佳)

[责任编辑:陈慧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