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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司法办案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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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绩观是衡量党员干部价值取向与履职成效的根本标尺。对于人民法院而言,树立什么样的政绩观,直接关系到司法办案的质效、司法公信力的高低、人民群众获得感的强弱。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法院必须在转理念、转模式、转作风上持续用力,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理念为纲,校准司法办案方向。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正确的政绩观首先体现为正确的司法理念,要推动司法办案理念实现三个根本性转变。一是从“结案了事”转向“案结事了”。办案绝不是简单的数字游戏。把“案结事了”作为重要追求,将调解质量、自动履行率、执行到位率作为重要标尺,坚决防止“结案了事”“程序空转”。更加注重立审执衔接配合,将案结事了的要求贯穿于立审执各环节,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定分止争。二是从“就案办案”转向“三个效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是新时代司法办案的根本要求。机械司法、孤立办案,看似“依法”,实则可能背离群众期待、损害大局稳定。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敏于把握案件背后的政治考量和民生关切,努力实现办案与治理的深度融合。三是从“自我评价”转向“群众评价”。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理念,把“一站式”诉讼服务、网上立案、在线调解等便民举措做实做细,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便捷高效。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不是“花架子”,而是实实在在的民生政绩,做到一网通办、一次办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坚持模式为要,优化司法办案机制。模式是理念的载体。正确的政绩观需要通过科学的司法运行模式来落实。一是以“分调裁审”改革提升效率。深化繁简分流,推动简案速裁、普案快办、繁案精审,走“精准分流、类案专办、各司其道”的路子,以最小成本、最快速度实现公平正义,让公正不仅能够实现,而且以最佳方式、最快速度实现。二是以全流程网上办案赋能质效。信息化是司法办案提质增效的重要引擎。用好办案系统,让人民群众和广大法官愿意用、喜欢用、自觉用。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是灵魂,必须做到全员上线、即时生成、自动结案、一键归档,坚决防止“二次扫描”,真正实现无纸化、智能化运行。三是以静默式监管保障公正。依托信息技术建立全流程、全覆盖、智能化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做到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通过规范流程、统一尺度、预警风险,保障司法公正廉洁高效,让监督管理成为提升审判质效的“隐形翅膀”。

坚持作风为本,锻造司法办案铁军。作风是理念和模式的实践体现。政绩观是否正确,由工作作风来检验,由人民群众来评判。一是破除骄娇二气,弘扬担当奉献精神。应勇于担当、乐于奉献,敢于啃“硬骨头”,善于办疑难复杂案件,以“钉钉子”精神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二是破除好人主义,弘扬敢于斗争精神。坚持原则,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让“逢问必录”成为铁规矩。在办案中要敢于直面问题、较真碰硬,努力做本职岗位的行家里手和专家权威。三是破除自满情绪,弘扬自我批评精神。经常审视自己,敢于剖析自己,不断校正自己,做到闻过则喜、从谏如流。把“评案”与“考人”结合起来,把抓党建与抓业务融为一体,努力交出经得起历史、人民和实践检验的合格答卷。

(作者:雷超,系湖北省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责任编辑: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