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现阶段的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需通过就业扩容提质、释放人才红利、激发重点群体活力、拓展农民增收渠道,巩固壮大实体经济,以及加大实物社会转移力度、调整部门分配关系等举措协同发力,增强经济增长动能,调整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实现城乡居民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
【关键词】居民收入 劳动报酬 就业 中等收入群体
【中图分类号】F244 【文献标识码】A
2026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在促进低收入群体增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完善薪酬和社保制度等方面推出一批务实举措。”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五五”规划纲要)强调:“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有效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推动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②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畅通经济循环、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十五五”时期,需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克服制约因素,针对不同领域方向精准发力,推动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朝着共同富裕目标稳步迈进。
就业岗位扩容提质,促进城乡居民增收
就业岗位扩容提质是城乡居民增收的根本途径。我国拥有近3亿农民工、规模庞大的高校毕业生等群体,为他们创造充足就业岗位,是稳定社会大局、提升整体收入的基础条件。结合我国就业市场现状与发展趋势,实现就业岗位扩容提质,可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施策。
深耕国内大循环,以服务业为关键扩容就业岗位。服务业拉动就业能力强。2012年到2024年,服务业就业人员占全国就业人员的比重,从36.1%提高到48.8%。聚焦生活性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提质升级,重点发展养老、托育、家政、文旅、物流配送等就业容量大的领域,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善县域服务业体系,吸纳农民工、城镇低技能劳动者等群体就近就业。当前,我国灵活就业人员规模已达2亿人,需依托数字经济发展,培育直播电商、社区团购、灵活用工平台等新业态,创造更多非标准就业岗位。
强化产业与就业联动,推动岗位提质增效。围绕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培育一批高质量制造业岗位,完善技术工人薪酬激励机制,实现“岗位升级+收入提升”;推动企业建立岗位成长体系,明确职业晋升路径,为劳动者提供持续的技能培训和岗位历练机会,通过“干中学”提升劳动者人力资本价值。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环境。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整合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等资源,为劳动者提供全链条就业服务;针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就业群体,开展定向岗位开发、专场招聘、创业补贴等专项行动;完善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制度,明确最低工资、社保参保等基本权益,提升灵活就业岗位的稳定性。例如,2025年,广东通过深入实施“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吸纳超过110万高校毕业生在粤就业创业,2026年计划再吸纳100万以上高校毕业生在粤就业创业。2025年,广东全省常住人口比上年末增加79万人,其中净流入人口贡献了50万人。这一结果与经济发展及就业公共服务支撑有力密切相关。
提升劳动就业率,挖掘就业增长潜力。完善就业激励政策,鼓励退休返聘、家庭劳动者等潜在劳动者进入就业市场,优化劳动年龄人口就业结构;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的精准性,对接市场岗位需求开展订单式、定岗式培训,解决“就业难”与“用工荒”并存问题,推动劳动就业率稳步提升。
加快塑造和充分释放“人才红利”,让科技进步直接拉动收入增长
当前,我国劳动力素质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人口红利”正向“人才红利”提升,“人力资源优势”加速转变为“人才资源优势”。加快塑造和充分释放“人才红利”,之所以能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在于其将人口数量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人力资本优势,通过提升劳动者的知识、技能与创新活力,为增收提供可持续的动力。
加快塑造和充分释放“人才红利”,关键在于广泛引才、精心育才、高效用才。一方面,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为人才松绑。例如,海南出台支持人才发展“授权松绑”清单,赋予用人单位在编制使用、岗位设置、工资分配等方面更大自主权;将评价权下放给市场、企业,如依据纳税、科研投入,海南华研胶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直接认定高层次人才。另一方面,优化人才发展生态,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评价导向。例如,近年来,中国电科第二十九研究所,探索施行多维度人才评价机制,根据团队成员从事的不同业务开展不同侧重评价,一批“85后”“90后”科研人员走上舞台中央,成为我国自主卫星网络通信的生力军。
“十五五”规划纲要强调:“健全各类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初次分配机制,促进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③只有当全社会形成“勤劳、技高、创新能致富”的鲜明导向和稳定预期时,人才、资本等要素,才会倾向于流向能创造真实价值、回报来源清晰的新领域,实现收入合理分配和经济顺畅循环。这种价值逻辑从社会观念和资源配置两个层面协同发力,是释放“人才红利”的重要制度根基。
激发重点群体活力,以点带面带动城乡居民增收
激发重点群体活力之所以是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重要手段,源于其“以点带面”的逻辑。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以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基层干部队伍六大群体,具备增收潜力大或带动能力强的显著特征。这些群体或是分布在经济社会关键领域,或是代表新质生产力发展方向。针对他们实施差别化的激励政策,能够有效地将政策资源转化为增长动能。这相当于打造一批强劲的“增长引擎”,展示通过自身努力和智慧可以实现的增收路径,从而激励更多劳动者加入进来。
重点群体的活力激发能够产生强大的扩散效应和乘数效应。例如,一位科技人员的成果成功转化,不仅能为自己带来奖励,而且可能催生新的企业或产品赛道,创造新的就业岗位;一位新型职业农民取得成功,会带动周边效仿。这种带动不是简单的财富转移,而是通过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做大经济发展的“蛋糕”,在创造更多、更高质量就业机会的过程中,让发展成果更充分地实现共享。例如,上海开展科研机构成果转化赋权改革,赋予科研人员更多的成果所有权和转化自主权;在试点高校建立起尽职免责机制,形成宽容失败、鼓励创新的长效机制,让科研人员放开手脚创新创业。
为支撑重点群体激励政策有效落地,需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通过实施就业促进行动,创造高质量岗位、提升劳动力市场流动性,扩大就业基础;通过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强实训基地建设、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强化人力资本积累;通过实施财产性收入开源清障行动,拓宽投资渠道、加强法治保障,激活居民财富潜能;通过实施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行动,规范现金管理、加强税收调节,营造公平环境;通过实施收入监测能力提升行动,建立个人收入信息系统、完善统计核算机制,提升政策精准性。例如,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技能照亮前程”“技能宁夏”“技能强企”等专项行动,推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序列和补贴机制,对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普遍提高1000元—9000元,对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补贴普遍上浮20%,对制造类民营企业、公共实训基地、技工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成效明显的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的奖补资金,激发技能人才活力。
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是一种兼顾效率与公平的选择。需避免“撒胡椒面”式的宽泛和聚焦不足,通过精准施策,将有限的改革资源用于关键环节,率先突破,提升政策效率。同时,通过重点群体的成功实践,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拓展农民增收渠道,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
中国农业的资源禀赋条件,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农民增收的两条主要路径:提高生产经营效率、扩大生产资料规模。我国农业资源禀赋介于新大陆国家和旧大陆集约型农业国家之间,既区别于新大陆国家的“地广人稀、机械化规模化主导”,又不同于旧大陆集约型国家的“资源极度稀缺、精细化主导”,从而形成“人多地少、资源相对稀缺但总量可观”的独特特征。农业规模化具有一定的弹性,农民增收既可以借助生产经营效率的提高,又可以借助生产资料规模的扩大。
生产经营效率的提高,主要依靠涉农科技的创新与应用、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以及生产要素的创新性配置、经营业态的更新等。需以科技创新引领先进生产要素集聚,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加强农民技术技能培训,壮大农村各类专业人才和实用型人才队伍。发展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和乡村产业,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
生产资料规模的扩大,需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等举措,继续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通过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稳定转移,为新型职业农民留下更大经营空间。健全乡村全面振兴多样投入机制,强化财政、金融、土地等政策协同力度,重点支持就业容量大的县域富民产业。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完善户籍、住房保障、随迁子女教育、就业地参保等制度。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
创新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打破农村“资源沉睡”困境,通过产权改革、产业融合、利益联结等方式,让土地、生态、文化等资源,转化为农民增收的“钱袋子”。例如,天津南任庄村,500多位村民成为合作社成员,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权、村民变股东”,股权管理、收益分配,全部通过天津市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托管交易管理系统进行,实现集体资产统一运营,收益按股分红,同时发放福利、代缴保险。2024年,南任庄村集体增收200多万元,村民们的可支配收入也显著增加。
巩固壮大实体经济,通过创造财富扩大增收空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吸取一些西方国家经济‘脱实向虚’的教训,不断壮大实体经济,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④需聚焦制造业关键领域,推动实体经济提质增效,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形成“实体经济发展—就业质量提升—共同富裕推进”的良性循环。
强化政策引导,推动经济资源向实体经济集聚。完善财税、金融、土地等政策体系,引导资本、人才、技术等生产要素流向实体经济;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加大对制造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广供应链金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产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融资成本;严格管控房地产、金融领域的过度投机行为,防范虚拟经济泡沫,避免经济资源从实体经济流失。中国人民银行通过综合运用数量型、价格型、结构性三类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充裕,引导金融机构充分满足实体经济有效融资需求。2025年12月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同比增长8.3%;人民币贷款余额272万亿元,同比增长6.4%,货币金融政策支持实体经济效果明显。⑤
壮大实体经济就业容量,创造多层次高质量岗位。围绕实体经济产业发展需求,开发适配不同技能水平劳动者的就业岗位,既培育高端研发、管理岗位,又保障技术工人、产业工人等基础岗位供给;完善制造业企业薪酬体系,建立与企业效益、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增长机制,提升实体经济岗位的薪酬吸引力;推动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培育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运维等新岗位,拓宽劳动者就业增收渠道。
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激发企业经营活力。持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简化行政审批流程,降低企业税费、物流、用地等经营成本;完善市场监管体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知识产权侵权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实体经济企业人才培养,推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为实体经济发展输送源源不断的高技能人才。
加大实物社会转移力度,增加居民实际收入
我国已经进入需求转型升级阶段,对事业功能的需求更加旺盛。过去一段时间,我国消费需求具有明显的模仿型排浪式特征,主要通过发挥企业功能来满足。当前,模仿型排浪式消费阶段基本结束,人们对公共服务需求持续升级,尤其对优质公共资源的期待愈发强烈,需通过强化事业功能来满足。
实物社会转移,是指政府单位及为居民服务的非营利机构,通过实物形式向个人或住户提供的货物与服务。这类转移既包括政府免费提供的非市场产出,又包括从市场采购后以象征性价格供给的民生服务。典型领域涵盖教育、医疗、文化和体育等公共服务。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资金流量表》计算,2013年到2023年,我国实物社会转移从29995.6亿元,提高到90587.6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11.7%。
继续扩大公共服务供给规模,丰富实物社会转移内容。加大财政对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环保等社会事业的投入力度,实现公共服务从“保基本”向“提质增效”转变;针对居民迫切需求,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以及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等实物转移供给。
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提升实物社会转移实际效用。稳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探索延长义务教育年限。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升医护人员专业能力,推动分级诊疗制度落地,解决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创新实物社会转移供给方式,兼顾普惠性和精准性。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扩大学龄人口净流入城镇的教育资源供给。针对低收入群体、困难家庭等群体,实施精准化实物社会转移;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模式,通过向社会机构采购公共服务,提升服务供给效率和质量,丰富实物社会转移供给形式。
完善实物社会转移保障机制,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建立实物社会转移财政投入稳增长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需求变化,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健全公共服务绩效考核体系,将服务质量、居民满意度作为关键考核指标,促使公共服务供给主体提升服务水平。
调整部门分配关系,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调整企业、政府、居民三大部门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是促进城乡居民增收、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调整部门分配关系,提高居民收入比重,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这一分配关系的调整,基础是调整企业内部的分配关系,提高劳动报酬份额。只有提高劳动报酬份额,才能提高居民收入份额。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资金流量表》计算,2013年到2023年,雇员劳动报酬从216299亿元提高到493857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8.6%;在此基础上,同一时期,包含实物社会转移的居民可支配总收入,从371745亿元提高到877478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9.0%。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直接扩大居民在国民收入“蛋糕”中的切分比例,实现“增产更要增收”。另外,劳动报酬具有收入均等化的相对作用,资本报酬具有收入集中化的相对作用。提高劳动报酬份额,有助于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抑制收入差距。
“十五五”时期,需深化配套改革,巩固分配关系调整成果。在初次分配环节,需健全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提高劳动报酬份额;需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以稳定就业。在再分配环节,需加大力度,完善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手段,提高实物社会转移规模,提升再分配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此外,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同样对城乡居民增收至关重要。
【注释】
①李强:《政府工作报告——二〇二六年三月五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人民日报》,2026年3月14日。
②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人民日报》,2026年3月14日。
④《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25年,第575页。
⑤赵展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更大结构更优(权威发布)》,《人民日报》,2026年1月16日。
责编/谢帅 美编/李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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