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征程上,组织部门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树立起严密的考核标尺,既 “论迹”考实绩,也 “论心”察源头,更要以“迹”与“心”互证的辩证方法,校准真抓实干的政绩导向,护航高质量发展。
“迹”是干部施政作为的客观呈现,对“迹”的考核可建立多维立体的考评坐标系。一方面,应推动考核维度从“单一平面”转向“立体纵深”,不仅看任期内的经济增长等“显绩”,更需评估科技创新、生态环保、民生改善等“潜绩”,建立重大决策的长效跟踪机制,引导干部追求“功成不必在我”的实绩。另一方面,应推动评价主体的“单一视角”转换为“多方印证”,通过实地走访察实情、群众回访听口碑等方式,精准识别哪些是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硬实绩,哪些是花拳绣腿的虚假表演,让“潜绩”不被埋没、“显绩”不掺水分。
“心”是干部干事创业的内在动机和思想源头,决定了“迹”的方向与性质。防范政绩观偏差,须将考察探照灯照进干部的内心世界,在任职谈话、年度述职、专题调研时,有意识地引导干部阐述重大决策背后的价值考量、攻坚克难时的心理支撑、服务群众的情感出发点。这不是简单的听其言,更要善于观其行、察其色、析其理。通过长期观察看其一贯表现,综合辨析其创造政绩的初心,是为民造福的“公心”,还是邀功请赏的“私心”,抑或是逃避责任的“懒心”。
迹为心之形,心为迹之魂。政绩考核须打通“论迹”与“论心”之间的通道,实现由表及里的精准研判。组织部门需系统比对干部取得的“迹”与考察了解的“心”,避免“唯迹论”的片面与“唯心率”的空洞,实现对干部的精准画像,并在此基础上健全纠偏扶正的工作机制。对于“迹”突出但“心”存疑的干部,针对其政绩观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教育培训,帮助其扶正初心;对于“心”可嘉但“迹”不显的干部,客观公正评价其付出与坚守,通过正向激励、容错纠错、岗位调整等方式,为其搭建干事平台,推动考核结果从“纸面”落到“地面”。唯有将“迹”与“心”相互印证的辩证法,贯穿于政绩考核全过程,方能让实干精神蔚然成风,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义乌市委组织部选调生 陈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