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有潮城之名。钱塘江潮,千年奔涌,在人与潮的博弈中,海宁这片土地沉淀下一种独特的精神基因——“跳塘精神”。自古以来,一代代塘官用生命铸成誓言,当海塘决口、百姓危难之际,他们选择“塘在我在、塘损我毁”,践行“守土有责”的担当。今天,重新凝视这段历史,“跳塘精神”如一面明镜,映照出新时代基层党员干部应当如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道理。
品悟“政绩为谁而树”的为民立场。“跳塘精神”留给我们的首要启示,是将个人命运与群众安危紧密捆绑的责任意识。“塘在我在、塘损我毁”是塘官为履行守护百姓的承诺。同样,基层党员干部创造政绩的根本目的是增进人民福祉、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任何脱离群众需求的“政绩”,无论表面多么光鲜,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树立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必须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最高标准。在制定政策、推进项目时,首先要考虑的是群众是否需要、是否受益,而不是能否为自己增添“政绩光环”。应像塘官守护海塘一样,守护好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品悟“树什么样的政绩”的质量标准。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而不是华而不实的虚功。古代修建海塘时,实行“责任制”,责任人的姓名、修筑长度和时间都要镌刻在条石上,为工程质量终身负责。这种“刻名追责”的制度设计与现代工程建设的“质量终身责任制”一脉相承,都强调要对工作成果负责到底。我们追求的政绩,应当是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扎实工作。基层工作千头万绪,发展任务繁重,但越是如此,越要保持战略定力,应像塘官修筑海塘一样,把质量放在首位,确保每一项政策、每一个项目都科学论证、精心实施,不留隐患、不留败笔。
品悟“靠什么树政绩”的实践路径。新时代新征程,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更加需要我们发扬这种务实作风,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一茬接着一茬干。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廉洁自律,守住底线,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浙江省海宁市周王庙镇 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