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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 人民论坛每日推荐 |(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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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

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2026年2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带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努力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这深刻揭示了政绩观的本质,其不仅是工作方法问题,更是政治立场、价值取向和党性修养的集中体现。

当前,我国正处于“十五五”规划开局的关键阶段,要围绕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做深做实政治监督,推动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亟须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推动“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保障。(作者:人民论坛杂志社人民智库,选自人民论坛微信公众号,详见全文

深海科技创新前瞻性布局研究

——南方科技大学海洋高等研究院院长 林间

21世纪是“海洋世纪”,更是“深海世纪”。探索深海奥秘、可持续开发与保护海洋,是全人类的共同目标。我国作为海洋大国,拥有广阔的海域和丰富的海洋资源。世界各国在全球大洋深海探测、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方面仍面临诸多挑战,需要加强国际合作与治理。深海科技作为前沿科学、技术与工程的集大成者,是催生和驱动海洋新质生产力的核心引擎,其发展直接关系国家能源安全、产业升级与海洋强国建设。在此背景下,深入研究深海科技在推动海洋新质生产力发展中的关键作用与实现路径,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深海科技是驱动海洋新质生产力发展、支撑深海可持续开发的关键力量。我国在深潜、探测等关键技术与装备上已实现从“跟跑”到部分“领跑”的跨越。深海科技,一是能更精准勘探深海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资源;二是能够高效探寻多金属结核、富钴结壳等矿产资源;三是能够为海洋大健康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助力挖掘深海基因的潜在价值,推动新型药物、保健品研发。在此基础上,我国通过构建“产学研用”融合的生态,进一步为深海资源开发与产业创新成果向新兴产业转化奠定坚实基础。前瞻性布局深海科技创新,是关乎海洋经济转型升级、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基石。面向未来,需在技术智能化、产业培育、跨学科人才培养及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上协同发力。后续应着力夯实科技力量、深化机制改革,以全球视野推动海洋领域高质量发展。(选自《学术前沿》2025年第23期,详见全文

作者简介

林间,南方科技大学海洋高等研究院院长、讲席教授。研究方向为大洋中脊、海沟俯冲带、海洋转换断层等。主要著作有《海洋地球交叉科学与技术重大突破》《新质生产力视域下粤港澳大湾区海洋发展研究》等。

以分布式能源为抓手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

——北京大学能源研究院副院长 杨雷

我国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技术较为成熟、需求巨大,呈现强劲发展势头,以风光为主体的可再生能源具有天然的本地化和分散化属性,适合分布式发展。分布式能源的优势主要体现在清洁、高效、安全、灵活和用户友好等方面,在波动性风光占比越来越高的体系中,分布式能源也是系统灵活性重要来源之一,支撑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在系统中的消纳。风光可再生能源高占比的新型能源体系,需要摆脱传统路径依赖、创新发展模式。立足就地消纳的分布式能源系统,适应分散的风光资源,同时可灵活调整需求侧资源,包括电动汽车、柔性负荷、新型电气化、户用储能等。在智能化技术赋能下,分布式智能电网、绿电直供、车网融合、聚合商、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新型技术和商业模式方兴未艾,持续扩展分布式能源的概念和内涵。

当前,应从战略高度统筹部署分布式能源的发展;完善能源市场建设,激发分布式能源系统化价值;创新商业模式,推动分布式能源系统集成发展;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提升分布式能源技术水平;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试点先行推动突破;大力开展国际合作推动分布式能源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多能互补、供需协同,为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探索现实可行的路径。(选自《学术前沿》2026年第4期,详见全文

作者简介

杨雷,北京大学能源研究院副院长。研究方向为能源转型、能源改革和全球能源治理。主要著作有《能源的未来——数字化与金融重塑》(编著)、《中国分布式能源前景展望》(合著)等。

智慧教育前沿发展的未来图景

北京师范大学智慧学习研究院院长 黄荣怀

智慧教育并非传统教育逻辑的渐进式延伸,而是数字技术变革与智能社会发展共同塑造的教育新形态,可理解为一种由学校、区域或国家提供的以高学习体验、高内容适配和高教学效率为特征的教育行为(系统),其能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为学生、教师和家长等教育主体提供差异化支持和个性化服务,同时能全面采集并利用参与者的状态数据与教育教学过程数据,进而促进教育公平。其不仅体现中国以科技引领教育变革的战略导向,也是面向未来教育形态的系统性学术探索,日益成为中国教育学自主知识体系中的关键表达。从本质上看,智慧教育是技术赋能教育的必然结果,强调“慧”从师出、“能”自环境、“变”在形态,其内涵处于持续演化之中,体现从关注技术赋能到注重教育本质、从局部升级到整体生态重塑的发展逻辑。

从国际视角看,智慧教育的国际研究有助于把握全球教育数字化转型的共同趋势,推动国家层面优化教育顶层规划设计,完善智慧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当前,亟需我们厘清智慧教育的基本内涵,勾勒智能时代教育改革与发展图景,探索人工智能变革教育的实践路径。(选自《学术前沿》2026年第1期,详见全文

作者简介

黄荣怀,北京师范大学智慧学习研究院院长。研究方向为智慧学习环境、人工智能与教育、技术支持的创新教学模式。主要著作有《智慧教育:迈向教育2050的路径》、《人工智能与未来教育发展》(合著)等。

知识契合与发展法理学的理论建构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廖奕

发展法理学是指以法律与发展的跨学科研究为基础,通过法学方法和其他社会科学、人文学科方法的综合运用,建立系统、规范的概念和范畴,用以描述、分析、解释、评价发展法现象,探究发展法本质的学术创新过程,其本质指向一种崭新的知识契合型理论建构。发展法理学的理论建构须以新的知识契合为目标,围绕法律、权利和发展主题,从哲学思想、政治言说、制度规范、学术研究、社会实践话语等多个维度提炼素材,确立在逻辑上相互联系并能获得实证检验的核心命题,进而构建一种中观层次的理论模型和分析框架。这一建构路线内蕴着新的知识论和逻辑观,强调对各类理论话语的共识凝练,借助可操作的概念与变量支撑理论表达,并确保核心命题具备经受实践检验的可靠性与有效性。

建构中国自主的发展法理学知识体系,应一体把握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与新发展阶段,以发展权、发展法等基本概念的自主建构为重点,在对重大疑难、紧迫复杂的法治发展问题的理论回应中,实现法理价值论、制度论和实践论的整体更新。构建发展法理学的中国自主知识样本,当务之急在于发展权、发展法等基本概念的理论更新,鉴于发展法理学与知识实践的紧密关系,有必要探讨本土知识与规范科学的关系。总之,发展法理学要以深层的知识契合推进发展法制度体系的完善,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实践中创生自主知识的新样本。(选自《学术前沿》2026年第1期,详见全文

作者简介

廖奕,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人权理论和法治战略。主要著作有《司法均衡论》《法治中国的均衡螺旋》《法学如何话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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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曲统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