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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摆拍的典型特点及防治之策

【摘要】短视频摆拍行为,旨在通过刻意制造社会矛盾和煽动群体对立等手段,吸引观众注意力,并实现流量变现,以获取高额收益。这类视频内容利用传播平台的算法优势,以及受众情绪易受操纵等特性,在选题策划、内容制作、传播扩散和情绪煽动等环节制造并传播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网络社会正常秩序。综合防治短视频摆拍现象,可通过加强政府监管、建立信用评级制度、强化内容标注、压实平台责任、加强行业自律和提升网民素质等措施,构建一个由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的防治体系。

【关键词】短视频摆拍 内容标注 平台责任 媒介素养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2026年1月,一段“小女孩50元淘到名酒”的视频引发关注。视频中,一男子询问女儿用50元从学校跳蚤市场买了什么,孩子接连从书包里拿出零食、玩具,最后竟掏出一瓶名酒。经查,上述视频为虚假内容,系网民周某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编造、摆拍并发布的不实信息。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周某予以行政处罚。①短视频摆拍,特指那些经过人为策划、挑选特定场景,借助监控视角、情景再现、访谈和街拍等纪实手法,按照既定情节进行表演的视频内容。其目的在于伪装成“新闻事件”,吸引公众关注,再获取流量,之后通过广告分成、电商导流、直播带货、观众打赏等多种途径,最终实现商业变现。此类视频主要集中在就业、教育、医疗、社会治安、性别对立、贫富差距、伦理道德等领域,并且常从社会热点、焦点、痛点和兴奋点入手,与那些为销售商品或进行艺术创作而进行的合法广告或(微)短剧等短视频拍摄相比,存在本质上差异。

技术的便捷性和网络覆盖的广泛性,使网民仅需一部智能手机,便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随时随地制作、发布、分享视频内容。但如果仅仅为“吸引眼球、制造流量”而刻意摆拍,混淆虚构情节与真实故事的界限,宣扬扭曲的价值观,煽动社会矛盾,那么这类短视频无疑会对社会秩序和公众认知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短视频摆拍最终目标是实现“流量变现”

互联网时代,信息供应量远超人类处理信息的能力,由此导致注意力成为一种稀缺资源,“注意力经济”进而成为互联网时代的重要经济模式。例如,用户关注哪些内容?注意力能持续多久?关注后是否会产生转发、评论等互动行为?这些都成为衡量商业价值的关键因素。根据《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2025)》的数据,短视频和直播已经成为刺激消费的“催化剂”,调查结果显示,近半数(48.6%)的受访者曾因观看短视频和直播而产生过消费行为。因此,吸引受众“眼球”是实现“流量变现”的首要步骤。而作为使用频率和使用时长都位居榜首的短视频,自然成为众多市场参与者的首选目标。

自媒体、视频平台、网红经纪公司(MCN机构)、广告主等,纷纷投身于短视频流量争夺战中,以期从中获取相应经济利益。短视频平台通常实行分成制,获取短视频制作者的部分收益。这些收益既包括直接收益,如视频博主通过广告分成、直播打赏或电商带货的收入提成,又包括间接收益,视频平台通过算法精准推荐,以及用户“转评赞”等方式,提高用户粘性,增加注册用户数量,实现资本积累。网红经纪公司则通过整合资源,促使短视频提高曝光率和变现能力,再通过比例分成,获取高额回报。广告商通过自媒体博主的直播或电商带货,实现销售额增长。因此,在“流量—变现”思维主导下,各方通过“共谋”,打造“爆款”短视频。

当“流量”“粉丝”“注意力”成为主要争夺对象时,短视频的制作和传播逻辑就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不再以真实性或艺术性为重点,而是转向“话题性”,摆拍短视频也就应运而生。比如,刻意炮制“女外卖员带患儿送外卖”“凌晨十二点患儿在摇篮陪骑手送单”热点话题的短视频博主,随着视频播放量不断攀升,很快便在平台账号主页留有捐款账号,开设商品橱窗,并在短视频平台进行直播带货,从中获利。又如,“凉山孟阳”博主,在赚取流量后,顺势开设网店和直播带货,非法获利700万元。尽管这些故意制作的摆拍短视频最终遭到行政或刑事处罚,但由流量带来的巨大经济利益诱惑,正是他们甘愿铤而走险的根源。

短视频摆拍已形成完整产业链

纵观一系列被证实为摆拍并被依法处理的短视频,如“秦朗巴黎丢寒假作业”“女外卖骑手深夜送餐快递车被盗”,以及“给住院婆婆吃泡面”,可以发现,摆拍短视频已经演变成一条完整产业链,涵盖选题策划、制作、传播以及情绪效果收割等各个方面。这些摆拍短视频构建的虚假媒介环境,可能将对网络空间秩序和社会公信力造成较大不良影响。

选题:炮制争议,专蹭社会痛点。摆拍短视频在选题上极具针对性,专门挑选社会矛盾、性别对立、贫富差距等热门且敏感议题,吸引公众注意力。通过夸大事实、渲染情境等方式,诱导受众对这些信息过度解读,进而影响公众认知与态度。比如,编造相亲婚嫁的“天价彩礼”,将婚姻问题简化为“物质贪婪与尊严捍卫”的性别二元对立。又如,“凉山孟阳”博主,虚构“辍学在家照顾弟弟妹妹”“住土坯房吃土豆”等场景,打造悲情人设,以“视觉贫困”博取网友同情。还有以社会矛盾为切入口,虚构城管暴力执法、摊贩与周边居民冲突等场景。由于此类内容与公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因此极易引发关注和讨论,并有少数网民借此宣泄愤怒、仇恨等负面情绪,扰乱社会秩序。

热点话题的错误符号建构,使得真实的社会问题容易被掩盖、甚至被取代。煽动性和鼓吹性较强的“摆拍”,很容易让受众陷入人为操控的认知陷阱,带来认知偏差,进而可能引发社会矛盾或立场对立。

制作:伪装真实,演绎极端剧情。一方面,制作者通过“标题党”吸睛引流。“图文并茂”的标题页面,是吸引用户点击视频的关键因素。制作者常常采用当事人或旁观者的视角,将虚构的内容伪装成所谓的“重要议题”,以此营造出真实感和可信度,吸引用户注意力,使其将摆拍的剧情误认为是真实的社会现象。例如,“女孩考上清华跪谢父亲”“白菜滞销农民大哭”“211毕业男子被裁瞒着妻子送外卖”。另一方面,编造情节极端,夸张演绎。为了“吸睛引流”而摆拍的短视频,在内容呈现上,往往具有强烈的冲击性和极端性,按照“冲突—高潮—反转”的标准化脚本进行演绎。例如,在“卖惨类”视频中,表演者嚎啕大哭、捶胸顿足;在“对立类”视频中,双方冲突矛盾快速升级,破口大骂、大打出手;在“伪善类”视频中,表演者爱心爆棚、慷慨解囊。在场景选择方面,倾向于选择具有视觉冲击力、情感渲染力强的特定场景,如家庭、学校、街道、医院等贴近大众生活的地点,模拟监控画面或围观直拍视角,故意利用视频的“佯真性”②,激起网民情绪或猎奇心理,带来流量。

传播:绑架算法,实现病毒式传播。短视频平台通过分析用户的浏览历史、点赞和评论行为等数据,构建精准的算法推荐模型。摆拍短视频的制作者们“精明”地利用这些算法模型,通过捆绑热点话题增强视频的病毒式传播效果。他们在短视频的标题和内容描述中,嵌入大量与社会热点相关的关键词,如征婚、婆媳关系、升学等,以增加视频被算法识别和抓取的几率。此外,他们还借助刷赞、购买评论等手段,在视频发布初期迅速提升数据指标,误导算法认为这些内容是优质且受欢迎的,从而将其推荐给更广泛的用户群。一旦视频进入更大的流量池,曝光量将急剧增加,形成裂变效应,点赞数和评论数随之大幅上升,传播更加迅速,形成一种恶性循环。

效果:煽动对立,固化认知偏差。通过摆拍拍摄的短视频,一无事实、二无内容,如果想要成功“引流变现”,只能在短期内利用受众“情绪”做文章。通过制作反映“善恶冷暖”和“极端现象”的虚假内容,或触动网民内心的情感弱点,或激起他们悲伤愤怒的情绪,导致网民在情绪化状态下,忽略对短视频的真实性进行深入思考和核实,进而将其视为真实事件,并积极转发和扩散,客观上为摆拍者增加了流量。同时,由于摆拍短视频随时可能会遭到投诉或被证伪,因此其存活周期相对较短,发布者往往会采取多平台发布策略,以提升曝光率和延长视频的存活时间,这在客观上加快信息的传播速度。

让短视频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公众

面对“流量变现”的诱惑,短视频摆拍已不再是少数自媒体或视频博主的偶发现象,俨然已演变成为一个有市场、规模化的灰色产业。2024年12月,清华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新媒体研究中心发布的《灵活就业类谣言传播机制与治理路径研究》报告显示,2024年,网上涉“骑手、网约车司机”等谣言的年增长率约151.35%。从服装道具的买卖到剧本设计,再到短视频拍摄、炒作传播、流量变现,从而形成一条营造“骑手苦情人设”博取公众同情的灰色产业链。

需引起注意的是,极个别主流媒体为了“抢新闻”,在追求新闻速度的过程中,容易忽略对新闻真实性的严格审查。不加甄别地对一些编造的短视频进行二次创作,并添加热门话题标签,然后以所谓的“客观报道”为由,迅速转发以赚取点击率和流量,这在一定程度上对虚假内容的传播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这类摆拍短视频会导致有的网民对社会现实的误解,滋生如社会冷漠、矛盾无法调和等错误观念,降低民众生活幸福感。而一旦摆拍短视频的真相被揭露,又可能会引发公众舆论的较大反转,导致“真话无人相信”的信任危机。例如,“萧鑫传媒”制作的“外卖员被殴打”视频,经证实为摆拍并受到查处后,一些用户对骑手相关内容的信任度有所下降,甚至导致一些真实骑手的维权视频被误认为是摆拍。此外,网络上存在的这些摆拍短视频,通过虚假手段获得高流量,压缩真实且优质内容的传播空间,破坏网络生态。

摆拍的短视频,本质上属于虚假信息,即通常所说的谣言的一种。我国对谣言的惩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基本法律,也有《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行政法规,以及诸多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其中对制作、传播谣言的个人、机构、网络平台等均有相应处罚规定。此外,中央网信办针对短视频摆拍涉及的系列问题,牵头连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2025年4月—7月开展的“清朗·整治短视频领域恶意营销乱象”专项行动,依法依约处置一批违法违规账号。各短视频平台也陆续推出治理措施,对相关账号进行限流、禁言或者直接封号,如抖音、微博、微信都宣布永久关闭“Thurman猫一杯”账号。在内容发布方面,抖音明确要求创作者发布演绎类视频时,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作品系演绎”等字样;微博要求上线的演绎视频,创作者需在视频明显位置标注内容为“虚构”或“演绎”。

不过,面对短视频摆拍现象,当前治理仍存在一些挑战。一方面,法律法规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面临一定困难,对于摆拍行为取证存在难度,导致有的摆拍者未能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另一方面,平台的审核机制虽在不断完善,但由于短视频数量庞大,审核人员有限,难以做到对每一个视频进行细致审查,有的摆拍短视频仍在平台上传播。此外,公众对摆拍短视频的辨别能力和抵制意识还有待提高,有的观众容易被摆拍短视频误导,甚至不自觉地参与传播。对此,建议利用技术手段增强治理能力,实施多方主体共同参与、标本兼治的防治措施。

政府加强监管。尽管政府已经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并持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但在监管各方具体落实,以及细化相关法律规范等方面,仍需加强。③

明确法律责任,细化摆拍行为的违法界定。相关部门需结合短视频摆拍的新特点、新趋势,进一步细化法律法规中关于摆拍行为的违法认定,并明确区分正常创意短视频、广告短剧与恶意摆拍的界限,打击非法内容,维护合法权益。

监督各方落实情况。例如,根据2023年7月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发布的《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自媒体发布的包含虚构情节或剧情演绎的内容,网站平台必须要求其明确标记为虚构或演绎。根据该规定,视频平台需负责监督“标注”措施的具体执行,并有责任严格执行这一规定。平台需对疑似摆拍的内容进行审查,并要求上传者进行明确标记,而不仅仅是停留在书面要求用户标记的层面。

提高违法成本。对故意摆拍,制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人或者机构,除封禁平台账号外,还可依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对涉及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虚假广告罪、诽谤罪等罪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形成强有力的法律威慑,遏制摆拍行为的滋生。

建立信用评价体系。针对自媒体在多个平台发布内容的特点,可建立并完善一套专门针对自媒体和视频平台的综合信用评价体系。对于那些在多个平台注册的自媒体用户,若发现有故意摆拍制作短视频的不当行为,可采取跨平台信用联动处罚措施。一旦违规,将面临全网扣分、限流或降级后果;若违法行为被证实,可能受到永久禁言或永久禁止商业活动的严厉处罚。如此一来,监管将从仅限事后转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并重的全面监管模式。同时,自媒体还将接受跨平台信用评定体系的管理,通过积分等梯度管理方式,由自媒体平台共享信用评级结果。

此外,综合信用评价体系同样适用于视频平台。对于那些屡次违规、屡禁不止的平台,可以实施类似金融市场的“熔断机制”,暂停平台运营,对于那些包庇纵容自媒体以获取经济利益的视频平台,需坚决查处并清理,以确保它们能够充分承担起监管责任。

强化内容标注。鉴于网络空间充斥的海量视频内容,可以参照新加坡、法国、德国等对内容进行标注的做法,提高内容可信度。例如,新加坡依据《防止网络虚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案》(POFMA),要求平台对可疑内容进行标注,并通过第三方机构对元数据进行验证,如添加数字水印、上传者身份认证等。同时,对网络内容实施四级可信度认证:金色标签,表明是经过政府或权威机构认证内容;蓝色标签,是企业自主申报且通过形式审查;黄色标签,算法识别出存在的商业诱导风险;红色标签,则确认为虚假或违规内容。④法国要求“网红”拍摄的有偿推广内容需标明“内容包含广告”,发布经过后期加工或带滤镜的视频要标注“经过技术处理”。对于短视频中存在的摆拍行为,需清晰标注“非真实情景”等类似字样,且标注需在整个观看期间清晰可辨,让受众能够明确知晓内容性质。德国针对网络广告,也提出专门标注要求,从而避免引流、误导观众。⑤

我国在内容标记的实践方面,仍需进一步优化。对于权威媒体发布的新闻、自媒体创作的内容以及营销广告等,需强化分类标识和逐项标识,以防止虚假信息鱼目混珠,扰乱公众视听。

强化平台责任。视频平台需增强自身的社会责任感,通过建立举报机制、改善算法推荐机制等措施,有效遏制摆拍短视频的传播。需在平台显眼位置设置举报摆拍短视频按钮,以便用户进行监督和投诉。此外,举报流程设计需简洁明了,确保对举报内容能够迅速作出反应,并及时处理。平台还需进一步优化算法推荐和流量分配策略,提升优质、真实内容的曝光率,激励创作者制作更多富有价值和深度的短视频内容,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压缩摆拍短视频的生存空间。坚决避免“重指标轻质量”现象,不能仅以点赞率、转发率等量化指标作为流量分配的唯一标准。

促进行业自律与提升网民媒介素养。构建行业内部的监督体系,对那些遵循自律规范的平台和内容创作者予以适当奖励,而对那些违反规范的个人或机构,则可在行业内通报批评。此外,通过社区推广、公益广告、网络培训等多种途径,开展媒介素养教育活动,普及短视频摆拍的潜在风险、常用辨识技巧等知识,以提升公众的媒介素养。

主流媒体需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新闻工作者需守住新闻报道真实性底线,既打造主流“网红”,又坚持“身正为范”。对于来历不明的“突发事件”“悲情事件”,需迅速核实,坚决遏制谣言传播,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短视频摆拍的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政府、平台、用户和主流媒体等多方主体协同合作。通过完善法律法规、优化平台审核机制、加强用户教育等举措,遏制短视频摆拍现象,营造健康、有序、真实的网络生态环境,让短视频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公众。

【注: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项目编号:24AXW006)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张天培:《男子摆拍“女儿在跳蚤市场50元换回名酒”被行政处罚!》,人民日报客户端,2026年1月18日。

②李云芳:《“佯真”类剧情视频问题应根治》,《青年记者》,2023年第19期,第110页。

③黄楚新:《中国短视频发展的现状、挑战与展望》,《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25年11期,第63—70页。

④Mohamad Rivaldi Moha etc. The Comparative Law Study: E-Commerce Regulation in Indonesia and Singapore,Jurnal Legalitas, 2023(2)

⑤《网红频频越界,各国加强监管》,《环球时报》,2024年2月23日。

责编/谢帅 美编/王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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