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好房子”是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高品质居住需求的重要载体,彰显住房发展理念从注重物理空间向构建价值空间的深刻转变。当前,“好房子”的供需两侧仍存在一定程度的结构性差异,市场竞争较多集中于区位、户型等传统维度,存在产品同质化现象,“优质优价”的循环有待进一步畅通。为此,需从推动人本价值共识回归、全生命周期政策创新、透明可持续的市场生态培育,以及从“好房子”到“好城区”的融合发展等方面出发,最终实现住房从“有居”到“优居”的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好房子 优居 高质量发展
【中图分类号】F299.23 【文献标识码】A
“好房子”作为中国房地产发展进程中的关键命题,指满足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等综合性能的高品质住宅,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和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①这标志着“好房子”建设已被正式纳入国家议程。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有序推动‘好房子’建设。”②“好房子”理念的形成与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阶段调整、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数字智能技术广泛赋能、人口结构与家庭模式深刻变革,以及居住价值观从“有无”向“优宜”转变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新时代“好房子”的价值内涵
当前,人民群众对“好房子”的需求,已经不满足于好价格、好地段,而是更关注社区配套、物业服务,侧重生活的舒适、实用和智能。随着社会各界对“好房子”的深入探讨和积极实践,一个更深层的问题开始浮出水面:“好房子”的建设是仅仅在追求安全、舒适等基础指标的线性提升,还是在呼唤一种全新的居住价值范式?
在传统认知中,对“好房子”的评价往往聚焦在面积、户型和装修档次等物理与视觉的维度,将其视为工业化时代以静态空间生产与交换为核心的功能性居住产品。实际上,这难以充分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身心健康、家庭成长、社区归属与生态责任等的深层诉求。“好房子”不仅是对既有标准的完善,而且是一场深刻的理念变革,其内涵在于使住宅从一个相对封闭、静态的“物理空间”,跃升为一个能够与生命历程、技术进步、自然环境和谐共生的具有动态属性的“价值空间”。从居住伦理的视角看,其价值正经历从满足生存温饱的“定居”、寻求稳定认同的“安居”,到追求自我实现与精神丰盈的“乐居”的深刻进阶③。
“好房子”应当具有人本价值。“好房子”的关键,是实现住房价值从“物本”到“人本”的根本性回归。这要求住宅不应仅局限于遮风避雨安居的基本功能,更应在保证安全耐久的基础上,成为居住者滋养身心健康、承载家庭情感、支持个人发展的生活载体。评价“好房子”,需超越对静态的物理规范和建造标准的机械符合,转而以居住者的长期体验、动态需求与综合福祉为重要标尺。由此,“好房子”的人本价值可以概括为两方面:一方面,“好房子”应当满足住得健康的诉求。这就要求从被动的安全防护,升级为对住房室内环境主动的、未雨绸缪的系统性保护。另一方面,“好房子”应当满足住得有温度的期待。这要求完善社区周边配套服务,精心营造有温度的室内有序空间。唯有如此,住宅才能超越单纯的物理功能,成为满足人们对归属、认同与自我实现需求的“情感场”。现阶段,不少地区在制定“好房子”地方标准时,将“层高不小于3米”“严控隔音防水”等直接影响居住者身心感受的具体指标纳入强制性条文。这正是将宏观的“人本”理念转化为可量化、可感知的空间性能的生动实践。
“好房子”应当具有时间价值。“好房子”应当具备能够穿越时间周期的持久生命力,并具有面向未来和可持续发展的特性。当前,我国大量住宅步入“中老年”,房屋安全隐患日益凸显;同时,不少建设年限不长的住宅,因设计前瞻性不足、使用功能逐步落后等问题,逐渐难以满足居民对居住品质提升的要求。因此,“好房子”应是一种耐用资产,既要住得长久、住得绿色,又要住得智慧、住得可靠。其中,“住得长久”要求“好房子”具备响应全生命周期变化的包容性与灵活性,可以通过通用设计预留、支撑体与填充体分离(SI体系)等技术理念,使住宅能够低成本地适应从育儿、居家办公到养老等不同人生阶段的需求。“住得绿色”要求“好房子”应当与可持续的城市发展理念同频,在设计、建造时为新能源汽车、绿色出行等未来基础设施预留融合空间。“住得智慧”要求“好房子”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通过预置高容量的智能基础设施,为未来居家办公、远程医疗等场景提供灵活、便捷的接入与扩展可能。“住得可靠”讲求“好房子”应当是建筑、结构、机电、室内等各专业领域有机统一的结果,能够从根本上杜绝“渗漏开裂”等传统弊病。因此,“好房子”应当能够满足“长寿命、灵活适应、低能耗”的可持续建筑原则,进而成为能够在全生命周期内,持续产生使用价值与服务价值的优质耐用资产。
“好房子”应当具有正向社会价值。“好房子”不应局限于纯粹私人财产的范畴,应向负责任的“社会单元”转化,进一步创造并彰显其外部性价值。“好房子”的建设需更多考虑对公共环境、社区关系与城市系统的贡献,并更加关注使用者从宏观到微观的连贯体验。“好房子”的外部性价值,首先表现为对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践行,尽可能通过高性能围护结构、可再生能源集成(如光伏建筑一体化)与智慧能源管理系统等绿色技术的系统性集成,实现从“低能耗”向“超低能耗”乃至“产能型”建筑的跨越,使个体住宅成为落实“双碳”目标的微观单元。其次体现在共享、友好的共生型社区关系的塑造,即主动打破封闭小区的物理与心理壁垒,通过提供底层开放空间、共享配套设施等举措,促进邻里交往与社会资本培育,实现社区共生从规划概念向空间实践的转化。例如,雄安新区在规划中推行的“15分钟生活圈”与开放街区模式,正是将住宅项目重塑为活力城市网络有机节点的生动实践④。最后指向城市层面的系统融合,即要求“好房子”承担起作为智慧、韧性城市的健康“细胞”的责任,通过与海绵城市设施、公共交通和数据网络的有机融合,服务于城市整体的可持续运行。
实际上,人本价值、时间价值和正向外部性价值是“好房子”需具备的属性,这三者并非彼此孤立,而是共同彰显出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期盼。人本价值是全部价值的起点与归宿,时间价值是关键赋能手段与重要支撑,外部性价值则是内在品质的必然外溢与系统升华。具体表现在:“好房子”为实现对人持久、灵活的关怀的人本价值,必然要求其具备时间价值,而时间价值使得“好房子”拥有长久载体和灵活更新的能力,为“好房子”外部性价值作出贡献,外部性价值则是通过营造更优质的社区与城市环境,对实现“好房子”人本价值的反哺与提升。在其作用机理上,人本价值直接驱动安全、舒适、健康等可以直观感知的居住品质的提升,时间价值成为住宅长寿化、可更新、低维护等资产属性的根本保障,外部性价值则彰显出住宅对绿色低碳、社区和谐、城市友好等负责任的生态与社会贡献。三者相辅相成,共同将住宅从一次性的“交换商品”重塑为全生命周期持续生成使用价值与社会价值的优质人居资产。
平衡“好房子”供给侧改革与需求侧升级的双重挑战
当前,各地区正如火如荼地开展“好房子”建设,而在发展过程中,供给侧与需求侧之间仍存在一定程度的结构性差异。供给侧受传统建设模式和技术路径等因素影响,系统性提供高品质居住产品的能力尚待提升;需求侧面临信息不对称、反馈渠道不足等问题,难以对供给形成有力引导。这种供需之间的不对称,在一定程度上会制约“好房子”迈向更高质量、更广覆盖的发展进程。
在供给侧方面,对传统模式的依赖,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创新能力提升。一方面,相关制度与标准体系仍存在优化空间。当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宅项目规范》和各省市所制定的标准,已经为“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建设划定底线,但对于“好房子”的人本价值要求和时间价值要求,仍然缺乏强制性或高权重的规范引导⑤。另一方面,技术与产业供给存在碎片化问题。“好房子”为适应低碳化、智能化与长寿化的新标准,要求多系统、多平台协同。然而,现有技术体系存在标准不统一、接口混乱等问题,导致“好房子”在数据整合与管理过程中面临一定挑战,一定程度上影响“好房子”整体性能的优化。
不少地区已经开始探索系统性集成方案,试图破解现有困境。例如,四川省在首批“好住房”评选中脱颖而出的项目,通过“红线内外一体化设计”“全生命周期可变户型”与智慧康养传感器相结合的方式,试图破解“好房子”面临的技术性困境;湖北省咸宁市的高品质住宅项目,则是综合运用楼地面保温隔声一体板等绿色建材与3.15米超高层高设计,来提升“好房子”的节能性与舒适度。这些实践虽有着先锋意义,但由于高昂的集成成本和高难度的跨专业协同,目前尚未形成可大规模复制的成熟产业模式。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高周转、重销售的传统商业模式的依赖,与“好房子”所需的长期投入、精细化运营和基于全生命周期的价值回报模式存在根本性冲突。例如,部分城市房地产企业为追求“超高得房率”而压缩公共空间甚至违规改造,这不仅会损害住宅空间的综合品质,而且暴露出这些企业缺乏从“开发商”向“优质生活服务商”转型的内在驱动力。
在需求侧方面,能够有效识别、衡量并愿意为“好房子”支付溢价的市场环境尚未形成。供需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尤其是住宅品质在透明度、可比性与可信度方面的不足,容易对消费者形成“品质黑箱”,进而影响消费者的购买意愿。实际上,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等概念是抽象的,他们没有专业工具来有效辨别一套住宅在隔音性能、室内空气质量或未来更新潜力上的真实差异。例如,“净醛石膏板”的甲醛净化效率、整体卫浴的防臭技术,以及室内空气质量实时监测等技术产品的性能,是消费者在购房时难以直观查验的;而具有全生命周期的SI体系,又因缺乏过往大规模实例和长期质量保险机制支撑,使得消费者心存疑虑。其结果是,“好房子”在健康、低碳、耐久等方面的重要优势无法被消费者准确感知,从而导致住房品质无法成为消费者的决策依据,“好房子”的优良性能也难以转化为市场溢价。此外,消费者的支付意愿与支付能力之间存在一定差距。对于住房基础功能之外的性能提升,消费者的付费意愿更为谨慎,而针对高品质住宅的专项金融支持仍有待普及。更深层的问题是,需求侧缺乏有效的使用者反馈与价值再生机制。传统“开发—销售”模式是一次性交易,消费者在居住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产生的改良需求,难以逆向传导至设计、建造与产品迭代环节,导致需求侧无法对供给侧形成持续的倒逼压力。
总体来看,供给侧与需求侧存在的挑战并非孤立的,而是通过“制度—技术—市场”的传导链条相互影响。供给侧因创新能力有待提升而难以系统性地提供更具价值的产品;需求侧则受信息不对称与机制不完善等因素制约,难以对高品质供给形成有效引导。其结果是,市场竞争仍较多集中于区位、户型等传统维度,存在产品同质化现象,“优质优价”的循环需进一步畅通。打破这一僵局,关键在于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需求侧效能激活相协同,既要在供给端构建激励长期主义的制度框架与融合创新的产业生态,又要在需求端培育成熟理性的价值认知与畅通高效的反馈机制。
以人为核心,推动“好房子”高质量发展
突破供给侧与需求侧的双重约束,需通过理念、制度、技术与市场的协同革新,构建能够激励长期主义、兑现高品质供给的新发展生态,推动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从政策号召向普遍实践转化,夯实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居住基石,实现从“有居”到“优居”的高质量发展跨越。
构建以人的长期福祉为核心的居住价值新共识。“好房子”高质量发展的首要前提,是实现全行业价值逻辑从追求物理指标的“物本”向关注长期体验的“人本”的根本性转变。这要求评价“好房子”的标准需从关注物理空间大小、装修奢华度,转向衡量其能否在全生命周期内持续促进居民的身心健康、家庭互动、社会交往与精神归属,开发逻辑需从“销售产品”转向“运营美好生活场景”。在实践层面,建立有效的群众需求反馈与参与机制,让“好房子”建设有效实现人民参与,将“以人为本”从理念口号转化为可操作、可检验的营造规程。例如,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引入社区营造师模式,通过深入调研,将居民对采光通风、适老化改造、公共空间利用等具体而微的诉求,转化为设计任务书,以精准呼应社区居民的愿望和需求,确保房子有效服务于人民群众的生活。
建立鼓励实现长期品质监管的全生命周期政策闭环。稳健的制度供给是打破短期主义、实现“人本”价值的基石,构建覆盖“投资—设计—建设—运维—更新”各环节,且能有效激励长期行为的政策闭环,是“好房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一方面,积极布局前端引导,探索将住宅高性能标准作为土地出让或规划许可的前置条件,并配套差异化的金融、税收政策,让专注品质的企业获得市场优势。另一方面,引入市场化、可持续的长效机制,以实现有效的过程管控和后端保障。例如,福建省福州市通过推行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由保险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全过程质量风险管控,不仅为购房者提供更长时间的权益保障,而且以市场化的经济杠杆,促使建设各方落实质量责任。此外,可以建立针对存量住宅的“绿色更新”与“适老化改造”专项补贴机制,进一步激活房屋的“价值再生”能力,使“好房子”的建设成果惠及更大范围的存量住房。
培育更透明、可持续、高品质的市场生态。健康、成熟的市场生态是实现“好房子”广泛供给的必要条件。打破供给侧与需求侧之间的信息与信任壁垒,建立一套能有效识别、验证高品质产品并激励其持续供给的市场运行机制,成为破局关键。推动建立权威透明的住宅性能信息公示制度,以及由政府背书或权威第三方实施的住宅性能分级认证与标识体系,打破需求侧的信息壁垒。例如,广东省中山市率先建立“小区+房子”一体化评价体系,既突破仅关注单套住宅的局限,又为消费者提供更全面的决策参考。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探索需求响应的产品开发模式(如C2B模式),可尝试将部分选择权前置给消费者,通过了解消费者意向,精准匹配其个性化需求,将住房从“标准化商品”转变为“定制化家园”。积极推动企业商业逻辑从一次性开发销售,向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与资产运营转变,搭建供给侧与需求侧的沟通反馈机制,不断优化物业服务,持续巩固居住品质。当企业的长期收益与住宅的持久性能、业主的持续满意度深度绑定时,市场才会形成永续提供和维护“好房子”的强大内生动力。
系统性构建从“好房子”到“好城区”的高质量发展模式。“好房子”的建设不能止步于单体建筑的完美,而应实现价值的系统性拓展与进阶,融入并驱动城市的高质量发展。其关键在于,推动“住宅单体”向“完整社区”乃至“宜居城区”的深入拓展,进而实现居住功能与其他城市功能的深度融合,形成“好房子+”的融合发展模式。例如,可通过底层架空、增建风雨连廊等方式,补充公共服务或预留公共服务拓展空间,为将居住空间与交通、休闲、智慧城市等外部系统连接提供可能。最重要的是,“好房子”建设应充分考虑周边配套设施、公共服务是否完善,住房建设是否符合城市发展要求、能否融入城市发展规划。例如,广东省中山市致力于构建一个层次分明的“四好”生活空间体系:以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标准筑造“好房子”,进而建设全龄友好的“好小区”、服务完善的“好社区”,最终塑造功能融合的“好城区”。“好房子”的建设可以通过融合产业、教育、医疗、生态等要素,构建完整的人居生态系统,从而在微观上回应人的全面发展需求,在宏观上助力城市更新、产业升级与可持续发展。未来,建设用地供给应与城镇人口变化同步挂钩,超大城市可以探索合作建房、共有产权房等,在有效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的同时,以“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动员民众自主更新老旧住房,共同推进城市更新。⑥
【注释】
①《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人民日报》,2025年10月29日。
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人民日报》,2025年12月12日。
③陈丛兰:《居住价值进阶中“空间界限”的确立、认同与圆融》,《伦理学研究》,2025年第1期。
④钱征寒、刘泉、黄丁芳:《15分钟生活圈的三个尺度和规划趋势》,《国际城市规划》,2022年第5期。
⑤王俊、李建辉、肖从真、李军:《新时代、新领域、新技术——建筑科学的新内涵与发展》,《土木工程学报》,2024年第6期。
⑥仇保兴:《稳步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质效》,《国家治理》,2025年第17期。
责编/靳佳 美编/李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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