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刊发于《学习与研究》2025年第10期)
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今后5年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时期,要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建设美丽中国摆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突出位置,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中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建设全局,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中国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系统推进,争取到2035年,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美丽中国全面建成。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2015年,先后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两份重要文件,构建了生态文明体制的“四梁八柱”。随着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深入推进,我们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废除或修订不合时宜的制度,制定出台新的制度,陆续构建起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等责任制度,创造性建立起系统完整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碳排放双控制度、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等等。在法律制度建设方面,已形成了由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环境保护法,若干部涉及大气、水、固体废物、土壤、噪声、海洋、湿地、草原、森林、沙漠等专门法律,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黑土地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等四部特殊区域法律组成的“1+N+4”法律制度体系,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基础性、全局性法治保障。接下来,需注重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域全类型、统一衔接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完善国家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进完善生态环境法典编纂;落实好行政复议制度,既保证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部门依法行政,又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推动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生动实践中,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在美丽中国建设过程中关键支撑作用,以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立绿色低碳发展的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才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长久之策。”要以绿色低碳发展赋能美丽中国建设,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与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构建新发展理念下高质量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协同演化机制。首先,实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健全权责清晰、运行顺畅、协同高效的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其次,以“双碳”工作为引领,加强绿色技术在生产制造领域的应用,引导和支持企业降碳减污增绿。结合大规模设备更新等政策实施,充分利用新能源、节能环保技术、先进工艺流程进行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升级;因地制宜充分发展新质生产力,积极培育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等产业,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标人工智能、高端机器人、量子计算、元宇宙等全球产业创新前沿,加快培育未来产业。第三,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对涉及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的不可再生战略矿产资源,进行严格保护和出口管制。同时,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优化矿产资源开发结构,控制开发强度,科学建立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准。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提质增效行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促进能源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到2035年,能源和水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第四,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基础研究提升、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创新平台基地优化、高水平人才引领提升等五大行动,争取到2035年全面实现绿色低碳科技自立自强。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考虑环境要素的复杂性、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自然地理单元的连续性、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首先,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建设,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责任明晰、链条完整、环环相扣的生态环境治理机制,牢固树立督察制度刚性与权威,系统推进督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其次,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系统修复,生态系统内各要素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相互作用,避免碎片化的单一治理模式。第三,实施全国自然生态资源监测评价预警工程。在这方面,可充分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技术进行管理:通过传感器和卫星数据实时监控空气质量、水质、土壤状况等,提升监测效率;通过分析历史数据,预测自然灾害和环境污染事件,提前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优化水、电、气等资源的使用,减少浪费,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结合物联网技术,实现农业精准灌溉、施肥,减少农业对环境的负面影响;通过图像识别和声音分析技术,监测物种数量和分布,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通过模拟生态系统变化,为生态修复提供科学依据,等等。第四,完善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制度机制,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建立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体系,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第五,健全国家生态安全法治体系、战略体系、政策体系、应对管理体系,提升国家生态安全风险研判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应对和处置能力,形成全域联动、立体高效的国家生态安全防护体系。在推动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生动实践中,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打造城乡宜居优美环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广大人民群众热切期盼加快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我们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城乡建设是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载体,要强化城乡生态共保、环境共治,让城乡居民共享自然之美、生命之美、生活之美。一方面,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提升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建立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一体化推进机制,查找影响城市竞争力、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短板弱项,坚定走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城市建设道路,促进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文脉赓续、品质提升。打造智慧城市运行体系,推动城市治理系统化、智能化升级。开展城市生态环境治理评估。持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使其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另一方面,统筹推动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因地制宜推广“千万工程”经验,以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两山”转化、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宜居宜业为重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通过发展生态产业,构建绿色低碳产业链,推进农产品加工流通节能降碳,强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强绿色技术研发,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推广节水抗旱品种,持续强化农业科技装备支撑。促进农村生活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废旧农膜分类处置,聚焦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强化系统治理。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比重,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严防新增污染,争取到2027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以上。
开展环境保护全民行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文明是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事业,要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自觉行动。每个人都是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受益者,没有哪个人是旁观者、局外人、批评家,谁也不能只说不做、置身事外。”首先,要加强美丽中国建设的宣传力度。一是聚焦政治引领,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及其他各类教育培训体系,深入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入脑、入心、入行,准确把握工作重心,弘扬主旋律,以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二是充分挖掘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思想和资源,培育弘扬生态文化,健全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加快形成全民环境保护自觉行动。三是充分利用博物馆、展览馆、科教馆以及各种现代传媒方式等,宣传美丽中国建设生动实践,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成功案例的辐射示范效应,发挥生态环境保护不当导致破坏行为的警示教育作用。其次,要研究建立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指标体系、实施美丽中国建设进程评估、制定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第三,要在全社会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消费方式: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提倡绿色办公,重复利用档案袋、资料袋,倡导无纸化办公等;选择低碳出行,减少碳排放;做好垃圾分类,从源头实现垃圾减量;节约能源资源,合理设定空调温度,随手关灯,优先采用自然光,循环用水;践行绿色消费,优先选购绿色产品,闲置物品改造利用或交流捐赠;杜绝餐饮浪费,倡导光盘行动,按需点餐,减少或避免使用一次性餐具,等等,推动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处处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
(作者系中共深圳市委党校(深圳行政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