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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响基层治理“和声”

基层治理(2)(1)

刚进镇政府大门接受联村工作以来,此起彼伏的声音便络绎不绝地传来。有反映农房建设邻里纠纷的,有诉说批基办理疑惑的,有对违章建筑拆除不满的……作为新入职的乡镇干部,我每日身处这“声音”的漩涡中心,时常感到迷茫困惑,无从下手。后得益于我的结对青蓝导师指导,让我深知,每一份诉求背后,都是一个家庭的急难愁盼;每一次矛盾调解,都是对基层治理能力的直接考验。如何将这些纷繁的“呼声”,转化为乡村发展的“和声”,是我们必须答好的时代考题。

起初,我的工作近乎“坐堂问诊”。群众上门,我按政策解释;矛盾交来,我依流程调解。我以为,依法依规便是尽责。直到处理老章叔家的灌溉纠纷,让我碰了壁。纠纷源于水渠过水权争议,我多次协调水量分配,但双方始终不服,反复上访。一次,我跟着老章叔去他地里走了走。烈日下,他指着干涸的田垄,叹道:“你光叫我们互相让,可水不够,让啥?”我恍然大悟,症结不在“分水”,而在“来水”。我们立即与村干部协调资金,组织人手修复了上游渠段。水流畅通了,老章叔和邻居的争执也烟消云散。这次经历如醍醐灌顶。我明白,信访和矛盾调解,不能只当“消防员”,哪里起火扑哪里。治理的关键,在于从“被动接访”转向“主动寻访”,把工作台从办公室搬到矛盾产生的源头——田埂上、院落里、乡亲的炕头边。政策宣讲也不再是开会念稿,而是在调解完宅基地纠纷后,顺势讲讲土地管理法规;治理的“关口”前移了,群众的怨气自然就后撤了。

乡村是熟人社会,有时村干部或乡贤的一句家常话,胜过干部的十句政策文。我们开始有意识地将治理的“话筒”递给村民自己。一方面,我们大力规范和完善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自治组织,赋予它们实实在在的议事权、监督权。另一方面,我们发掘和培育那些有公心、有热忱的“民间调解员”。将有威望的老人、有活力的年轻人等吸纳进调解志愿者队伍,颁发聘书,组织学习基础法律和调解技巧。让他们参与到村里大小事的治理中。村民自己解决自己的事,不仅效率高,而且执行好,因为这是他们共同认可的“公道”。

乡村治理,真正温暖人心、凝聚共识的,往往是那些不起眼的“小微服务”。我们意识到,政府的公信力、治理的号召力,正是在一次次为民解“小麻烦”中累积起来的。我们推行“网格微服务”,每个网格员不仅是信息员、调解员,更是服务员。张家的残疾证该换了,网格员提醒并帮忙跑腿;李家留守儿童功课无人辅导,网格员联系返乡大学生结对子;王奶奶的电视信号坏了,网格员上门查看并联系维修……事情虽小,却让群众感到“有人管、不孤单”。同时,我们搭建“线上线下一体”的参与平台。线下,设立“村情民意栏”和“回音壁”,每一条建议无论采纳与否,都公开反馈。线上,建立村民微信群,发布村务、征集意见、及时答疑。正是在这种零距离、家常式的互动中,干部与村民的心贴近了,也让大家明白了,政府不是“管理者”,而是“服务者”和“同行者”。

乡村治理,本质上是一场干部与群众的双向奔赴。当我们俯下身去,读懂泥土的厚重与乡亲的期盼;当我们放开手来,激发村庄内在的智慧与力量,那些曾经刺耳的“呼声”,终将汇成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磅礴“和声”。

(浙江省永康市石柱镇人民政府 金康乐)

[责任编辑:李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