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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论文】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党内法规制度根基

学术论文2

作者: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建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高春花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党内法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利器,是巩固党执政地位的可靠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人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坚持制度制定和制度执行有机统一、制度治党与思想建党同向发力、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协同推进,辩证处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中的重大关系;依靠制度优势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充分释放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治理效能,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伟大工程取得新胜利。

抓牢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这一治本之策

制度管长远管根本。把制度建设要求体现到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各方面、各层级,实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百年大党永葆生机活力的制度密码,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重大制度创新。

汲取百年大党的历史经验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和《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决议》,开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先河。随后,党制定并逐步完善党章,确立党的领导、活动、纪律、监督等制度,为党内治理奠定制度基础。新中国成立后,党为了更好地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建立健全一整套党内制度。1956年,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对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根本原则作出若干新的规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同志深刻分析当时制度的各种弊端,提出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根本任务。自此,党走上制度建设的快车道。这一时期,我们党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强调在党章指导下完善具体制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之后,党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开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新局面。党的十六大后,中国共产党人坚持科学发展观,着眼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制定一系列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纯洁党的队伍。

推动新时代党的制度创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深刻总结管党治党的经验教训,强调将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衔接和协调,提出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目的,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提出“要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经过不断改革完善,我们党拥有一套包括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在内的党内制度法规体系,党的建设逐步走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强调,“坚持依规治党、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标志着我们对党内法规制度的认识达到新高度,展现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境界。

明确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指导方针

坚持用辩证思维观察和处理问题,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方法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运用辩证思维,科学处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中的一系列重大关系,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实效。

坚持制度制定和制度执行有机统一我们党严格落实《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坚持法规制度在精不在多、在务实管用不在形式花哨、在简便易行不在内容繁杂,着力解决党内法规制度的盲点、空白点;注重实体性法规制度和程序性法规制度、综合性规定和专门性规定、下位法规制定和上位法规制定相互协调,解决脱节、错位等问题,建立健全立体式、全方位制度体系。深刻把握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针对执行中存在的先紧后松、上紧下松、外紧内松等现象,聚焦机械执行、选择执行、繁琐执行、变通执行等问题,推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坚决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完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等党内法规,建立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推动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形成法规制度执行的强大推动力。

坚持制度治党与思想建党同向发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既要坚持思想建党,也要坚持制度治党,只有二者结合起来,才能产生叠加效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一方面注重加强思想建设,淬炼锐利思想武器,发挥思想教育的启迪和引领作用,以思想认识的深化带动制度执行的自觉;另一方面不断坚持完善党内制度规范体系,发挥党章党规的刚性约束作用,以制度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推动思想建设规范化和常态化。新征程上,我们党注重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同步谋划、整体部署,既使制度治党的安排体现思想建党的要求,也通过制度设计把思想建党的内容制度化。化理论为制度,化宗旨为规矩,以思想建党坚定理想信念,以制度治党推动政治文明,促使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互衔接、同频共振,聚合管党治党的强大力量。

坚持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协同推进。纪律是管党治党之“戒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党纪国法都是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基本依据,二者目标一致、功能相同、优势互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必须努力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通过加强党内法规建设,着力提升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为依法治国提供方向引领和政治保证。修订完善纪法衔接条款,为进一步实现执纪和执法有序衔接、纪律适用和法律适用有机融合,提供更为系统、更为规范、更为具体的依据。加大执规执纪执法信息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健全问责机制,对违反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加强党员干部的法治教育和培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提升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治理效能

制度是治理的基石,制度优势与治理效能正相关。经过新时代革命性锻造,我们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营造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的良好氛围,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和思想引领力。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制定或修订《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从制度上保证党的领导全覆盖,有效发挥党集中统一领导的优势。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我们党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党员干部头脑,着力加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化建设,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涵育为民情怀、激发担当之志、凝聚奋斗之力,以制度的权威性、规范性、普遍性、稳定性,把初心使命融入日常、形成长效,内化为精神基因,彰显为强大的思想引领力。

增强党的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新时代以来,我们党不断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把倾听群众呼声贯穿制度制定全过程,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尊重人民意愿,赢得人民拥护,保证人民的主体地位;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完善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始终做到为了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引领群众,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健全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推动人民团体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把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以制度化方式确保人民群众始终成为党的力量源泉。

【本文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重点项目“全面从严治党的百年制度探索与当代创新研究”(项目编号:20LLZZB043)的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曲统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