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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论坛锐评 | “致歉声明”:是喜亦有忧

幻灯片-人民论坛锐评1

近日,《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接连刊登两份“致歉声明”,引发关注。10月17日刊登的声明显示:2018年出版的《现代文阅读解题攻略》中,因未经授权收录《萨拉的夏天》一文,侵害了该文作者庞启帆先生的著作权,郑重向其致歉;10月23日刊登的声明显示:因出版的图书侵犯了庞启帆先生对作品享有的复制权和发行权而致歉。

两份“致歉声明”,既体现了我国版权保护工作的进步,也映照出当前版权保护存在的短板,可谓“喜”“忧”并存。这并非被动应对追责的敷衍之举,而是对侵权事实的坦然承认,对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尊重,更打破了有的机构面对侵权“避而不谈”的惯性。

这种“知错即改”的态度,既彰显出文化传播主体对版权规则的敬畏之心,也印证了版权保护正从“被动遵守”逐步转变为“主动践行”。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版权事业实现突破性进展:构建起覆盖创作、传播、维权等全链条的服务体系,版权立法、司法、行政执法、社会服务、产业发展等方面亮点纷呈,成绩斐然。针对网络文学、音乐、视频等领域侵权盗版问题,“剑网行动”已开展21次,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网络版权环境日益清朗。版权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建立,推动版权在线调解工作深入开展。在推动文化繁荣、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版权保护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立足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战略高度,鲜明提出“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这一目标,提出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重大任务,为新时代新征程文化建设发展作出了宏阔擘画。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自2026年起,将每年4月第四周设立为“全民阅读活动周”,助推涵养全社会的阅读风尚,也为进一步做好版权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如今,创作者维权已不再是“单兵作战”:国家版权局作品登记服务的完善、区块链存证确权技术的发展,大幅降低创作者的举证难度;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可代为主张权利,统筹维权资源,有效降低个体维权成本;从数字音乐领域版权秩序逐步规范,到网络文学侵权案件查办效率提升,再到短视频平台探索建立版权合作机制,创作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全面、更高效的保障。所有这些,均为版权保护生态持续优化的生动实践。

同时要清醒地认识到,版权保护仍存在短板和难题,需审慎对待、精准破解。从行业实践看,少数机构对版权的重视仍停留在“事后补救”层面,尚未形成“主动护权、全程合规”的思维模式。例如,有的机构“事前授权核验、事中流程核查”环节存在明显短板。无论是对旧有稿件版权信息的追溯不彻底,还是审核流程流于形式、责任未明确到人,这些不足都在警示我们,版权保护的“最后一公里”仍需夯实,细节处的漏洞亟需堵上。

在教辅图书出版、内容汇编等领域,因作品来源分散、授权链条复杂、内容更新速度快,容易成为侵权高发区。尽管整体保护环境持续向好,但有的机构仍存在“重内容产量、轻版权合规”的倾向,将版权审核视为“额外成本”,未将其纳入常态化、标准化流程,这都可能成为侵权行为反复出现的温床。

化“忧”为“优”,需政府、企业、创作者、社会多方协同发力、久久为功。监管部门要借技术之力,让监管更精准,针对问题突出领域建立月度抽查、随机暗访等机制,对侵权行为零容忍,让违法成本高于收益,形成震慑。出版机构要建立“授权核验+溯源查询”双重审核机制,推行“谁审核、谁负责”的追责制度,将版权合规要求嵌入选题、编辑、出版全流程。创作者需主动学习著作权法,厘清权利边界,善用确权工具和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社会层面则需通过开展典型案例解读、普法短视频展播、校园版权教育等方式,培育“尊重原创、选择正版”的版权文化,让保护版权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自觉。唯有形成“作者敢维权、机构守规矩、监管有力度、公众愿支持”的共治氛围,版权保护才能从“法律条文”变为“生活常态”。

版权保护的进步,既彰显在制度完善的宏大叙事中,也蕴含在每一次主动致歉的诚意里,更体现在对细节疏漏的持续修正中。以“致歉声明”为镜,我们应不断完善版权保护体系,让版权保护成为文化创新的强力后盾,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注入持久动力。

[责任编辑:王卓怡 曲统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