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每日推荐
首页 > 评论 > 正文

人民论坛锐评 | “银龄行动”岂容非法牟利

幻灯片-人民论坛锐评1

近期,有机构或个人假借“银龄行动”名义开展商业活动牟利。为防止群众利益受损,近日,民政部老龄工作司、中国老龄协会权益保护部就有关事项联合发布《关于防范假借“银龄行动”名义开展商业活动牟利的提示》(以下简称《提示》)。

《提示》指出,民政部、全国老龄办、中国老龄协会从未授权、从未批准、从未同意任何机构或个人以“银龄行动”名义,开展投资返利、销售返佣、加盟返点等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社会公众如发现有不法分子假借“银龄行动”名义,从事虚假宣传、价格欺诈、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请及时向属地有关职能部门投诉、举报、报案。

志愿和无偿应当是“银龄行动”最显著的特征,参与者不从中牟利,援助者也不应从中获利。民政部这则提示,不仅是针对潜在诈骗风险的预警,更映照出当前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背景下,如何守护老年志愿服务、保卫“老有所为”的重要课题。

2003年,一批老年专家、教授在全国老龄委组织下来到欠发达地区发挥余热,“银龄行动”的序幕就此拉开。从5省试点到31省全面推开,从老知识分子智力援助西部到全体老年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22年来,“银龄行动”的参与规模日益扩大,活动形式更加丰富,社会效益愈加显著。令人痛心的是,这样一项充满温情的公益事业,如今却成为个别不法分子诈骗敛财的幌子。老年群体对国家政策的信任、对社会认可的渴望、对健康养老的关切,反而成了不法分子行骗的支点,“投资即返利”“加盟可返点”“高回报推广”等诱饵屡屡得逞。

究其根源,一方面,不法分子的无孔不入和骗术的不断翻新,让人防不胜防。须知,前期粗放式广撒网的诈骗模式早已迭代升级,从伪装成养生专家、投资导师的“利诱型”骗局,到利用AI换脸、合成语音等高科技手段,冒充亲友的“情感型”诈骗,骗术的复杂性和迷惑性已远超普通老年人的辨识能力范围。

另一方面,部分老年群体对官方信息了解不够、防范意识薄弱。数字时代,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问题日益凸显,不可避免存在“信息屏障”,容易被不法分子钻空子从而转化为诈骗利器。

老年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202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给“银龄行动”老年志愿者代表的回信中指出,希望广大老年朋友保持老骥伏枥、老当益壮的健康心态和进取精神,既要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又要老有所为,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银发力量”。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离不开积极老龄观的树立,更离不开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社会环境的营造。“银龄行动”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有力抓手。因此,严防此类惠民政策被不法分子利用,保护老人权益的合法性,维护公益事业的纯洁性,已成为当务之急。

依据《志愿服务条例》,开展“银龄行动”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银龄行动”的公益属性须始终坚持到底,通过媒体报道、社区公告、老年大学课程、志愿者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清晰界定其公益属性、参与方式和官方渠道,提高全社会的认知度和辨别力,让“银龄行动”更加入脑入心。同时,持续开展面向老年群体的防诈知识普及,用易懂语言和鲜活案例,精准揭露常见骗局的手法与危害。

此外,监管是否到位也是影响“银龄行动”能否取得实效的重要因素。要建立公安网信、市场监管、民政金融等多部门协同排查机制,对冒用国家政策、公益项目名义进行商业推广、涉嫌欺诈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打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尤其是知情老年人及其家属积极提供线索。对于查实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形成强大震慑力,坚决遏制蔓延势头。

有人选择发挥生命余热,温暖他人与社会;有人却企图将合力栽种的希望之树变为私人“摇钱树”。两相对比,何其鲜明!守护好“银龄行动”这块招牌,既是守护千万老年志愿者的赤子之心,也是守护社会诚信与善良的基石,更是守护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未来。

[责任编辑:常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