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9月29日,修订后《河南省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内容针对性强,聚焦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主要呈现出三大亮点:
亮点一:允许法学院大学生参与法律援助,推动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与法学教育深度融合。《条例》专门规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可以组织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和法学专业学生作为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下,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等法律援助,推动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与法学教育深度融合。”此举不仅为法学师生提供了宝贵的实践平台,有效缓解了基层法律援助力量不足的压力,更探索出一条法学教育与法律实务相互促进、协同育人的新路径,有助于培养更多高素质法治人才。
亮点二:援助质量高补助金额多,建立办案质量与补贴挂钩的差异化补贴机制。针对调研中有单位提出的通过经济杠杆提升办案质量的建议,《条例》规定:“实行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差异化案件补贴制度,根据案件办案质量确定不同的补贴发放标准,促进提高办案质量。”这一制度将办案补贴与服务质量直接关联,有助于激发法律援助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从根本上保障受援人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提升法律援助的整体公信力。
亮点三: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紧急情况可以先行提供援助。在紧急情况下,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先行提供援助,受援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补齐申请资料。当然,如果法律援助机构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援助条件的,也会终止法律援助。相关专家认为,《河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的修订,是河南省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它通过对志愿服务、质量管控、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的制度化构建,将进一步激发法律援助事业的活力,提高服务效能,为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河南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宣传处 陈冬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