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持将小事做实、大事做细,稳扎稳打、铁腕治理,全力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取得积极成效。
攥指成拳,激活生态保护“一池水”。坚持将生态文明理念和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全面厘清26个行业部门和11个乡镇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分级分层压实各方责任,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环境治理,推动形成条块结合、属地为主、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县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逐步健全,县域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提升。截至目前,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恰让水库、切吉滩水源地水质100%达到Ⅲ类水质标准,龙羊峡出口监测断面达到或优于II类以上、湖心监测断面达到或优于III类以上,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保持在90%以上,六项环境空气质量指标平均浓度均符合二级标准。
靶向施策,抓实生态修复“一条线”。 始终坚持将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作为推动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关键举措,结合县域水环境特征,协同推进青海湖流域、黄河流域及龙羊峡库区等重点区域的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与水污染防治工作,区域保水、增水、净水等核心生态功能显著提升。年内总投资4.36亿元,实施黄河流域共和县恰卜恰河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修复、青海湖倒淌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修复、共和县恰让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及流域生态修复等项目,全县在推动青海湖南岸流域、草地、湿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狠抓监管,织牢生态安全“一张网”。紧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与结果导向,通过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综合运用联合执法、环境监测、网格化监管、第三方治理等方式,持续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推动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合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近三年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000余人次,检查企业3600余家,查处环境违法案件9起,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起,完成生态损害赔偿磋商案件3起,恢复草场37.085亩,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韩成芳 谢顺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