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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质生产力人才助力乡村集体行动能力提升的内在机理与实践路径

引用格式:唐任伍,魏雨芝.新质生产力人才助力乡村集体行动能力提升的内在机理与实践路径[J].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5,50(4):79-91.

作者简介:

唐任伍,男,经济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管理思想史首席专家。曾先后担任北京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管理学院院长、政府管理学院院长,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管理学院院长,北京邮电大学文法经济学院院长,浙江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全国公共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经济思想史学会会长、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自科基金和省部级以上重大、重点项目10余项,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文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北京市等颁发的各类优秀成果奖20余项。

阅读引导:

一、新质生产力人才助力乡村集体行动能力提升的必要性

二、新质生产力人才助力乡村集体行动能力提升的现实挑战

三、新质生产力人才助力乡村集体行动能力提升的内在机理

四、新质生产力人才助力乡村集体行动能力提升的实践路径

[摘要] 乡村集体行动能力既是乡村振兴的核心驱动力,也是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衡量指标。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乡村集体行动能力式微,行动效能弱化成为亟待破解的现实困境。乡村集体行动能力的提升面临内生动力不足、文化认同断裂与组织效能弱化等多重挑战。新质生产力人才作为高数字技能、高文化素养与强社会资本的融合体,兼具科技创新能力与乡土治理智慧,作用机制聚焦“知识—关系—技术—制度”四维机理模型:知识重构打通技术理性与乡土经验的转译通道,关系重组激活社会资本的网络效应,技术赋能通过智能合约与区块链应用重塑行动规则,制度创新则推动非正式规则数字化与治理结构扁平化。新质生产力人才拓展集体行动理论在新型生产要素介入情境下的解释维度,突破传统“技术移植”路径依赖,为纾解治理困境提供关键支撑,重建“家国同构”伦理体系,驱动乡村包容性增长与治理效能跃迁。

[关键词] 新质生产力人才;乡村集体行动;技术赋能;治理现代化

自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成为其核心目标之一,要达到这一目标,一个标志性的举措就是通过制度创新与技术赋能的协同作用,破解乡村集体行动能力衰落的现实困境,实现其规范性组织和有序化推进。乡村集体行动是指村民为实现共同利益或诉求,通过协作机制解决诸如基础设施维护、资源分配、生态治理等公共事务的协调性社会行为,既涵盖具体领域的操作性实践,也包括宏观层面的治理结构革新。但是,随着城镇化、工业化和数智化进程的推进,大量优秀青壮年人才被“虹吸”至城市,乡村面临人口外流、治理人才短缺、社会结构空心化等挑战,导致农村基层组织动员能力下降、动力不足,农民自治能力未能有效发育,市场与社会机制双重失灵,农民合作成本攀升,公共服务供给难以满足需求。因此,引入既具数字技术与现代管理知识,又有创新能力与环境适应性的新质生产力人才,成为助力乡村集体行动能力提升、破解乡村治理困境、实现乡村振兴的突破口。作为具有高数字技能、高文化素养与强社会资本的有机融合体、乡村复合型治理主体的新质生产力人才,通过技术嵌入、制度调适与文化融合,重构集体行动的组织基础与动力机制,应对城乡要素流动加速与技术迭代的挑战,提升乡村集体行动能力,为乡村治理现代化提供系统性解决方案。

一、新质生产力人才助力乡村集体行动能力提升的必要性

新质生产力是以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三要素及其优化组合为基本内涵,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的先进生产力,作为新质生产力人才的劳动者则处于主体地位,是新质生产力中最为活跃的要素,也是决定性因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提出,要大力培育“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完善人才流动机制,优化区域布局,重构评价体系,为乡村人才振兴提供制度保障。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加强农民技术技能培训,壮大农村各类专业人才和实用人才队伍”,“以科技创新引领先进生产要素集聚,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新质生产力人才是乡村集体行动能力提升的内在需要。

(一)新质生产力人才是激活乡村集体行动能力的核心要素

乡村集体行动能力是由多个个体结成的共同应对乡村中出现的经济、社会问题的能力,实质向度是一种组织形式,其核心支撑是人才。乡村集体行动能力的高低,成为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乡村创新的根基、推动乡村现代化的主要驱动力。新质生产力人才依托信息化与数字化技术,通过技术赋能与组织创新,为乡村集体行动能力的提升提供关键支撑,构建起“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乡村治理网络,打破传统治理中的信息孤岛与资源壁垒。

但是,乡村集体行动能力受制于传统生产要素的碎片化分布,亟须具有数字技术应用能力与创新管理思维的新质生产力人才,通过数字平台重构乡村中的土地、资本、技术和数字等要素,突破传统治理模式下的协同困境,实现公共事务的透明化决策与精准化执行,显著提升集体行动效率。尽管我国技能人才总量超2亿,高技能人才逾6 000万,但其城乡、区域分布严重失衡,乡村“人才饥渴症”显著,难以适配乡村振兴对人才总量、结构与素质的要求。中国特色的“扎根型”城镇化模式,为人才回流提供了制度保障与文化纽带。西方发达国家的城镇化由市场力量主导,通过城市的“虹吸”效应将人、财、物等资源配置到城市,农民则被资本以“羊吃人”的方式驱赶到城市,成为“一无所有”的雇佣工人,这一方式将农民与乡村的联系“连根拔起”,乡村依旧是城市的附属品,更不可能由乡村向城市输入文化、价值观念等,乡村主体性严重缺失。与西方“去根化”的城镇化不同,中国通过土地权益保留、文化认同延续等政策,使进城农民始终与乡村保持“根系式”联结,政府和农民在城镇化过程中均具有主体性,城乡融合激活人才反哺。新质生产力人才在城镇积累技术、资本与管理经验后,依托乡土情感与制度优势,能够以“技术返乡”“资本返乡”等形式反哺乡村。例如,返乡创业者通过电商平台重塑农产品流通体系,技术专家引入智慧农业提升生产效率,此类行动既强化乡村内生发展能力,又通过资源回流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因此,中国的制度设计,通过人力资本优化,整合治理资源、重塑治理体系,构建现代化乡村发展平台,为人才价值实现提供载体,吸引人才回归乡村,破除乡村“空心化”“衰败化”,恢复传统的乡村元气,为乡村集体行动能力的提升提供人才支撑。

(二)新质生产力人才是破解乡村“集体行动悖论”的内生动力

乡村集体行动存在个体与集体矛盾、理性自利与公共利益冲突的“集体行动悖论”,产生这种现象的关键症结在于人力资本供给与现代化治理需求的结构性错配。而新质生产力人才具备多层级的复合能力:通过技术转化能力,将科技创新成果适配于在地化生产场景;通过制度创新能力,构建“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多元协同机制;通过文化再造能力,激活乡土社会的内生动力逻辑。

新质生产力人才能够有效对接城乡资源,促进资本、技术、信息等要素向乡村流动,弥合城乡鸿沟、数字鸿沟,推动乡村向技术治理者转型,建构起乡村人力资本迭代与组织形态革新的适配机制,形成人力资本代际传递的良性循环,有效破解集体行动中的“搭便车”困境,从而提升乡村集体行动能力。

(三)新质生产力人才是发展乡村集体行动能力可持续的必然选择

乡村集体行动能力建设须超越短期目标,转向全要素生产率提升的可持续发展,而要达到这一效果,只有通过具备系统思维的新质生产力人才的创新。一是构建起生态价值转化机制,将环境外部性内部化为集体行动收益;二是设计出数字治理平台,实现集体决策的透明化与精准化;三是培育社会企业等新型组织载体,增强集体经济的抗风险能力。这种转型使乡村集体行动突破传统路径依赖,形成“技术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的协同演进路径;四是通过创建“人才飞地”“虚拟孵化器”等新型组织形态,促进城乡技术、信息与资本要素的对称流动,显著增强乡村集体行动在产业规划、资源配置等方面的战略决策能力。

区别于依托乡土权威的“新乡贤”,新质生产力人才以专业化、现代化为导向,其作用机制聚焦生产力变革,通过技术革新、知识溢出和组织优化,推动传统生产模式向高效化、智能化转型,在乡村振兴中承担四大功能:通过数字技术提升农业生产效率,赋能智慧农业、电商平台等新业态发展;重构乡村治理结构,增强村民协作能力,优化乡村治理组织;实证研究表明,每增加1位新质生产力人才,可使乡村集体行动项目的成功率提升27.3%。

(四)新质生产力人才是凝聚乡村集体行动能力价值的黏合剂

新质生产力人才是由新技术、新产业、新要素、新组织构成的复杂系统,是适应数字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需求,以创新能力为核心驱动,兼具现代科技知识、数字化素养、资源整合能力及社会责任感的复合型劳动者,有能力整合传统乡村文化与现代价值理念,强化集体主义精神,形成文化认同,形成乡村集体行动能力提升的精神力量,为乡村集体行动注入可持续动力。

乡村集体行动的本质是利益共同体向价值共同体的演进。新质生产力人才通过数字媒介传播乡土文化、重构集体记忆,将“家国同构”“互助共济”等传统伦理转化为现代治理资源。技术手段与文化认同的融合,能够化解个体理性与集体行动的摩擦,促使村民从“被动参与”转向“主动共建”。同时,集体行动能力的提升形成“人才—资本—技术”正向循环:完善的公共设施与治理效能吸引人才扎根,返乡人才带来的技术外溢又激发村民参与集体事务的热情。

新质生产力人才不仅是技术工具的运用者、技术扩散的推动者,更是重构乡村社会资本、创新集体行动逻辑的核心能动者和乡村治理转型的引领者。新质生产力人才产生的“鲇鱼效应”,对于破解集体行动中的组织松散、动力不足等顽疾,推动乡村从“行政依赖”转向“多元共治”,突破传统乡村治理困局具有不可替代的结构性价值,也为乡村集体行动能力提升、促进农民主体性发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提供了可持续路径。

二、新质生产力人才助力乡村集体行动能力提升的现实挑战

乡村集体行动是村民为增进共同利益或改变不利处境而采取的共同选择的活动,既包括由村庄组织管理人员组织的公共活动,也包括村民自发组织的群体性活动,具有人数较多、规模较大等特点,与群体性利益密切相关。乡村集体行动能力指村民通过协作与分工实现公共事务治理和资源高效配置的能力。

在公共产品和服务无法满足公众利益的情况下,具有相互依赖关系的村民就共同面对的公共事务进行协商,采取一致的集体行动来表达和争取自身的公共权益,以便通过相应的制度安排,改善乡村的公共物品供给,优化公共服务水平,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增进村民的共同利益。因此,在村民与现实环境的互动实践中,实现主动或被动的合作关系网络构建,增强集体行动能力尤其重要。然而现实情况是,随着城市日新月异的发展,人才流失越来越严重,乡村“空心化”现象加剧,乡村集体行动能力式微。

(一)内生动力不足:人口外流与“搭便车”困境

集体行动的心理机制是理解集体行动逻辑的重要一环,但其本质上是理性选择与社会认同的博弈,如情感共振机制能够强化行动凝聚力,而社会认同理论揭示了个体将集体利益内化为自我价值的过程。公共事务领域普遍存在“理性人困境”:当涉及公共物品供给时,个体倾向于实现成本外化与收益独占,导致集体行动陷入“囚徒困境”。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写道,“在乡村工作者看来,私的毛病在中国实在是比愚和病更普遍得多”,揭示了中国乡村集体行动能力的基础逻辑,即以家庭为边界的“私域尽责”与“公域卸责”形成鲜明对照,村民对公共事务的参与往往受限于短期利益计算,而非共同体意识驱动。

乡村经济的结构性变革构成集体行动演化的内在动力。直接物质收益是村民参与集体行动的核心激励因素,参与动机与经济效益正相关。信任缺失与人际关系疏离进一步削弱行动凝聚力,成本—收益失衡(如时间、金钱投入)加剧村民观望心态。更深层矛盾源于价值认知的异质性:当集体目标要求牺牲部分个体利益时,重视短期私利的村民倾向于退出,引发“参与悖论”:越是需要广泛合作的公共事务,实际参与度反而越低。

(二)权利—义务失衡:制度遗产与行动供给失灵

传统中国乡村社会的治理框架中,个体及家庭单元的义务履行机制呈现出显著的“权利—义务非对称性”特征,表现为村民在私人领域中普遍遵循“义务优先”的行动逻辑,但在公共事务领域则趋向“权利本位”的价值取向——即热衷于分享公共产品收益却规避集体责任承担。这种结构性矛盾根植于两项制度遗产:其一,源自“皇权不下乡”的传统治理模式,致使国家行政权力止步于县级层面,未能构建起渗透乡村社会的制度化权力网络;其二,小农经济的结构性缺陷导致家庭作为基本生产单位,既缺乏规模经济效应,又受限于资源禀赋约束,难以独立承担道路修缮、水利维护等准公共物品供给职能。在此背景下,乡村治理客观上需要建构介于国家权力与家庭单元之间的中间组织,农民集体行动正是为弥合制度性治理真空而产生的自组织机制。

集体行动的组织化与动员机制是其有效运行的核心要素。理论上,领导权威的辐射力、组织架构的适配性以及动员策略的精准度共同决定了集体行动的效能。具体而言,具有公信力的领导者能够凝聚共识,弹性化的组织结构可适应多元利益诉求,差异化的动员手段则能激活不同群体的参与动力。然而,中国乡村的现实情境与理论预设存在适配困境:家庭联产承包制在激活个体经济理性的同时,强化了村民的分散化生存状态;基层治理中长期存在的权力垄断现象,导致公共资源分配失衡与村民诉求表达渠道阻塞。普通村民因制度化参与渠道缺失、政治素养不足及效能感薄弱,普遍对公共事务采取疏离态度。这种“组织缺位—参与冷漠”的循环困境,反映了现代乡村治理中集体行动供给机制的系统性失灵。

(三)组织效能弱化:治理结构松散与数字鸿沟

随着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加速、农村产业多元化转型以及城乡要素流动深化,乡村利益格局正经历重构,村民的诉求从单一经济目标转向公共服务、生态权益等多维领域,推动集体行动向复杂化、专业化方向发展。数字技术本作为破解城乡发展失衡问题的关键工具,通过全链条嵌入乡村生产生活场景,驱动乡村经济实现质效跃升。

然而,现实推进面临多重梗阻:一是农业新质生产力基建与人才的二维瓶颈。多数乡村网络覆盖率低,与数字化技能培训不足、技术人才流失等短板相互叠加,导致技术落地效果受限。二是新质生产力技术与产业的适配失灵。人才供需结构性矛盾突出,乡村既缺乏精通数字技术的专业人才,也面临本土劳动力数字素养不足的困境。基层干部数字化治理能力薄弱,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滞后于技术迭代速度。三是适应新质生产力的制度与文化转型迟滞。基层干部缺乏数字治理思维,仍沿用传统的管理手段;村民对数字技术的认知停留在社交娱乐层面,未能转化为生产力提升工具。“技术赋能愿景”与“实践落地困境”的张力,折射出乡村转型中“硬件更新—软件适配—制度创新”协同不足的深层矛盾,加剧了集体行动悖论。

(四)资源与制度约束:行动能力的结构性障碍

乡村集体行动的发展深度嵌入于政治生态与资源环境的双重约束中。一方面,制度环境的完善程度直接决定村民政治参与的空间与效能,清明的政治生态能够通过权益保障机制增强行动合法性;另一方面,土地、劳动力、资本等要素的配置效率则构成集体行动的物质基础。

由于历史原因,农村土地分配给不同农户,土地经营分散,难以支撑现代农业规模效应。同时,乡村劳动力外流导致人力资本结构性短缺,留守群体难以形成专业化协作网络。虽然政府对乡村的财政投入不断增加,但分配方式削弱了资金的集聚效应,基础设施建设的分散性制约经济协同发展,从而削弱了乡村集体行动能力的提升。

基层政府在治理过程中存在着越位或缺位的现象。一是基层政府的权力过度下沉。乡镇政府通过项目制、考核制等机制过度干预微观事务,压缩村民自治空间,弱化了乡村的自治属性与村民参与乡村集体行动的能力。二是在压力型体制下,基层政府疲于应付指标化任务,在公共服务供给、利益协调等核心职能上存在系统性回应迟滞,村民通过正式渠道解决问题的成功率低,割裂了政府与村民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村民缺乏有效的政治参与渠道,政府自上而下的回应性不足,导致村民参与集体行动的效能感降低。这种“强控制—弱服务”的治理特征,导致集体行动陷入困境:既缺乏自主组织的制度空间,又难以获得有效的政府支持,最终导致村民或因效能感缺失选择政治冷漠,或通过非制度化渠道进行利益抗争。

乡村集体行动能力的衰落是内生动力不足、组织效能弱化与文化认同缺失交织作用的结果。其本质体现为“人的流失—制度僵化—文化断层”的恶性循环,人口外流加剧资源分散与治理低效,制度缺陷抑制技术创新与文化融合,价值冲突进一步消解集体行动共识。破解这一困局需以新质生产力人才为支点,通过技术嵌入重塑物质基础、组织革新激活治理效能、文化融合重建价值认同,推动乡村从“离散型社会”向“协作型社会”转型。

三、新质生产力人才助力乡村集体行动能力提升的内在机理

古人云:“兴贤育才,为政之先务。”当今时代,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中国古代治理智慧强调“贤者为师,能者为用”的用人理念,在数字文明时代衍生出新的实践范式。新质生产力人才作为技术要素与治理能力的复合载体,其本质是突破传统人力资本范畴的创新型治理主体。这类群体不仅承载着技术创新与应用的重要职能,更通过制度创新与文化调适,成为破解乡村集体行动困境的关键能动者。相较于传统乡绅基于地缘和血缘的权威生成机制,新质生产力人才的治理合法性源于以下现代性特质:技术资本赋予其数字化转型的引领能力,文化资本保障地方性知识的传承效能,社会资本强化多元主体的协同势能。

新质生产力人才作为传统乡贤文化的现代转译,其核心价值在于突破技术理性与价值理性的二元对立,构建适配乡村振兴战略的复合治理能力。在乡村治理体系演进历程中,新质生产力人才承担着重要历史使命。传统农耕文明时期,其前身形态作为“乡贤”群体,在信息阻滞与科层冗余的治理环境下,充当着基层秩序维护者与文化伦理传承者的中介角色;数字时代背景下,该群体转型为技术赋能者与制度创新者,通过数字工具重塑集体行动框架。这种角色嬗变并非对传统治理智慧的简单扬弃,而是实现技术赋能、制度创新、文化传承的创造性融合,推动乡村治理从经验主导型向数据驱动型的范式转换,映射出中国乡村治理从“礼治共同体”向“数字治理共同体”的历史跨越。

(一)知识重构,强化内生动力基础

乡村集体行动能力的可持续提升,内核层面依赖于内生性权威基础与外部技术赋能的协同再造。在工业化与数字化的双重冲击下,传统以血缘、地缘为纽带的社会网络逐渐松解,村民关系的契约化转向虽提升了工具理性,却削弱了集体行动的情感认同与道德约束。过往研究显示,村民认为“村庄事务决策缺乏参与价值”,也不乏很多村民认为“村务决策与己无关”。这种现象不仅导致合作成本增长,更造成乡村治理权威的合法性危机,集体行动陷入组织真空与价值迷失的二元困境。

新质生产力人才通过知识权力的重组再造复合型权威结构。传统乡村精英的权力基础源自土地、宗族等实体资本,而技术人才则依托知识资本重构权威生成路径。这种转变形成“技术—传统”共生权威体系,既可以让技术治理获得文化认同,也能促进地方性知识实现现代转型。这种权威形态既突破技术精英主义的治理异化风险,又避免传统权威的路径依赖困境,充分证明新质生产力人才进行知识权力重构可有效激活集体行动的内生动力,为集体行动提供兼具现代效能与文化认同的合法性基础。

新质生产力人才的核心价值在于通过知识重构激活传统治理资源的现代转型:将原有的地方性知识编码为数字治理参数,使宗族伦理转化为智能合约的共识机制,在技术理性框架中重构集体行动的道德基础。知识重构机制通过多次解码实现认知系统的结构性融合。在技术降维层面,新质生产力人才将抽象知识转化为乡土认知图式可接纳的操作框架;在经验升维层面,则对地方性知识进行系统性编码。这种双向转化并非简单的知识形态转换,而是通过“解释弹性”机制保留核心原理的同时完成适应性改造。当技术知识的转变控制在合适的范围内,既能维持技术效能又可实现认知兼容,在此过程中逐渐形成高效便捷的分布式知识网络,充分助力乡村集体行动能力的跃升。

破解内在动力不足问题的关键,在于构建具有自组织特性的分布式知识网络。新质生产力人才通过三级维度重塑集体行动的组织基础:第一,建立“技术知识—乡土知识”转化的机制,形成可迁移、可迭代的地方性知识库;第二,设计基于贡献值的知识共享激励机制,促进村民间知识的传播与交流;第三,依托社会网络分析识别关键问题,实现治理需求的精准响应。这种知识共同体不仅可以突破传统治理的效率瓶颈,更有助于重构集体行动的内在动力机制。

(二)关系重组,聚合集体主义精神

乡村集体行动能力的形塑与维系,深植于社会主义新乡村文化与传统习俗构成的复合文化生态系统之中。作为非正式制度的核心要素,乡村社会的价值观念与道德规范通过交叉机制作用于集体行动:第一,文化传统为集体行动提供价值正当性基础,如互助伦理转化为合作行动的道德驱动力;第二,习俗惯例塑造行动者的认知图式,民间信仰中的因果报应观念构成行为选择的隐性约束;第三,集体记忆生成共同体认同,宗族纽带衍生的归属感降低集体行动组织成本。文化—心理的共生嵌入机制,使乡村集体行动呈现出显著的地域特质与路径依赖性。

市场经济转型带来的价值冲击,导致乡村文化生态系统面临演进阻滞。个人主义与消费主义的扩散,不仅解构了传统差序格局下的义务网络,更造成集体行动的文化断裂。目前,村民对集体事务的参与效能感较十年前下降比例不小,信任半径缩短至核心亲属圈层。这种文化失序表现为双重困境:工具理性膨胀侵蚀集体主义精神的文化根基,代际更替加速引发传统道德权威的传承危机。重构具有现代适应性的文化治理体系,成为破解集体行动困境的关键命题。

新质生产力人才作为文化资本与技术资本的复合载体,通过关系重组机制推动乡村文化生态的创造性转化。其作用机理体现在两个维度:一是作为“结构洞”桥接者,他们跨越城乡文化场域,将数字文明的协作精神与传统伦理的互助基因进行有机嫁接,例如通过智能技术实现“村约民规”的数字化转型;二是通过技术赋权构建新型信任生产机制,在公共服务实践中积累的技术效能逐步转化为道德感召力,形成“技术权威—文化权威”的复合治理合法性。这种文化治理创新不仅强化了集体行动的协同效率,更重要的是在技术理性中保留了价值理性的精神内核。

作为文化传承与创新的关键行动者,新质生产力人才通过两条路径重塑乡村道德秩序:在价值传播维度,其“技术专家—道德楷模”的身份产生示范效应,数字时代的道德叙事既包含传统美德精髓,又融入契约精神等现代要素;在实践引领层面,将公益行为转化为可视化的信用资产,构建正向激励回路。这种“言传—身教—制规”的立体化作用模式,有效化解了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价值冲突,为集体主义精神的现代表达提供了制度化的实现路径。

(三)技术赋能,构建集体行动链条

集体行动与社会变迁的互动关系本质上是社会技术系统演进的外在表征。数字化转型背景下,技术工具通过重构集体行动的要素结构、规则体系与动力机制,成为破解集体行动困境的关键变量。数字经济与人工智能技术通过要素重组与流程再造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更通过构建数据行动链,为乡村治理效能提升注入新动能。然而,技术赋能的现实效能受制于多重结构性约束:数字素养鸿沟导致技术采纳壁垒,基础设施薄弱制约数字资源渗透,制度供给滞后引发技术治理脱嵌。在此情境下,新质生产力人才作为技术要素与人力资本的复合载体,通过技术赋能实现乡村集体行动能力的系统性跃迁。

新质生产力人才的技术赋能路径体现为三重核心机制。首先,技术适配机制通过需求诊断实现精准介入,提炼乡村集体行动的深层诉求,将通用数字工具进行在地化改造,构建具有乡土适应性的技术方案。其次,平台建构机制整合离散治理要素,开发集成人口数据、自然资源与文化特征的数字化治理平台,通过数据可视化优化决策流程,形成“信息共享—协同治理—效能反馈”的闭环系统。最后,关系重塑机制激活社会资本价值,依托数字技术桥接内外资源网络,构建“技术专家—本土精英—普通村民”的协同创新共同体。

技术赋能的深层价值在于重构集体行动的治理范式。新质生产力人才通过智能合约将传统契约关系转化为可验证、可追溯的数字协议,显著降低交易成本;借助区块链技术构建质量追溯系统,使集体行动成果获得市场溢价能力;运用数字孪生技术实现村庄要素的全息映射,为集体决策提供精准数据支撑。在此过程中,核心功能体现为两个角色之间的平衡:作为“技术翻译者”破解知识势差导致的认知隔阂,作为“制度企业家”推动治理规则的适应性变革,实现技术工具理性与乡村价值理性的有机融合。这种赋能模式不仅突破“效率—公平”的二元对立,更催生出“技术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协同演进的乡村治理新形态。据研究,浙江在“未来乡村”试点中运用数字技术,村民通过APP参与集体行动决策投票,降低了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搭便车”行为,决策效率显著提升。

(四)制度创新,贯通乡村治理结构

随着乡村社会的发展变迁,乡村治理面临着纵向政府治理能力不足与横向农村自治缺失的问题。过往治理实践发现,国家实质性权力难以全方位触及乡村事务,仅靠基层政府作为单一主体难以处理多元化乡村事务;村民通过乡村集体行动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诉求与长期单一的治理模式相冲突,集体行动能力难以覆盖群众的多方诉求,致使横向治理缺失。在乡村治理现代化转型进程中,制度创新构成破解纵向治理失能与横向自治失灵的关键路径。

新质生产力人才通过“非正式规则现代化”,通过将村规民约与数字技术工具耦合,实现传统治理规则的数字化转型,使非正式制度获得可验证、可追溯的技术约束力;通过“治理结构扁平化”,运用数字平台消解科层制的信息过滤效应,构建“基层政府—自治组织—村民”的直连通道,增强集体行动的响应敏捷性;通过“收益分配革新”,依托数字确权技术建立贡献度量化模型,使集体行动成果的分配突破传统人际信任的局限,弥合正式制度供给不足与非正式制度约束软化之间的耦合困境。

内生型人才凭借在地知识优势,主导非正式规则的现代化改造,将宗族伦理转化为数字治理参数,使传统调解智慧获得现代技术表达。外源型人才则依托制度设计专长,推动治理结构的适应性变革,通过数字建设整合离散治理单元,构建敏捷治理框架。二者协同形成制度创新的动力,前者确保创新方案的文化适应性,后者注入现代治理的专业化要素,互补性协作突破单一主体创新的能力边界,使制度供给精准匹配乡村治理的复杂性需求。

新质生产力人才的核心价值在于,通过制度创新将离散的个体理性转化为可持续的集体理性,在技术赋能中保留乡村治理的伦理内核,最终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乡村治理新模式,既避免西方技术治理的工具理性陷阱,又超越传统乡村治理的路径依赖,为乡村振兴提供兼具现代效能与文化韧性的制度解决方案。

四、新质生产力人才助力乡村集体行动能力提升的实践路径

新质生产力人才作为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关键行动主体,其核心价值体现于三个方面:强化内生性治理基础,重构社会信任网络,弥补科层治理的结构性缺陷。然而,在乡村治理体系纵深推进过程中,该类群体的功能发挥面临多重约束:技术赋能与乡土习惯的适配性缺口、制度创新与路径依赖的演进冲突、文化调适与价值理性的整合困境。这些挑战不仅制约新质生产力人才的治理效能释放,更影响乡村集体行动能力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亟待构建系统化解决方案,通过机制创新破解参与壁垒,实现技术理性与治理逻辑的深度耦合。

(一)人才培育的生态化构建

新质生产力人才参与乡村治理的效能释放,面临传统治理惯性与现代治理需求的原生性矛盾,其角色定位游移于“行政代理人”与“社会行动者”之间,治理权威的生成既受限于科层体制的合法性赋予不足,又受阻于乡土社会的身份认同壁垒。这种结构性矛盾导致治理效能呈现双向异化:在制度层面,其行动常陷入法理依据不足、实践创新越界的循环困境;在社会层面,技术理性与地方性知识之间的认知鸿沟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治理举措的接受度。破解困境的关键在于构建一个适配于新型治理生态的人才培育体系,实现技术能力与社会资本的系统性积累。

“在地化+专业化”的双轨教育体系的建构需遵循知识生产与治理实践的双向互动逻辑。在地化维度,开发乡土认知图谱,通过参与式田野调查将方言系统、宗族网络等隐性知识显性化;专业化层面,构建数字治理工具箱,涵盖区块链共识机制、社会网络分析等技术应用场景。利用数字技术再现典型治理场景,使人才在虚拟与现实的交互中掌握知识转化能力,突破传统培训的单向灌输局限,形成人才的螺旋式能力提升机制。

人才培育的协同效能源于“教育供给—制度安排—评价反馈”的闭环设计。双轨教育体系为技术经纪人储备复合型人力资本,本土化制度为知识转化提供组织载体,衔接机制则通过持续反馈优化教育内容与制度参数。生态化构建不仅重塑人才能力结构,更推动治理模式的深层变革。技术经纪人的中介作用填补“结构洞”,激活城乡要素的良性互动;数字系统重构人才评价的权力结构,使技术权威获得制度性认同;在地化教育则促成技术惯习与乡土惯习的创造性融合,为集体行动提供可持续的创新动能。由此,新质生产力人才得以突破“能人治理”的路径依赖,进化为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核心驱动力量。

(二)治理载体的技术化再造

费孝通所揭示的“生于斯、死于斯”的熟人社会形态,在城乡要素加速流动中演化为多元利益交织的“半熟人社会”。传统治理载体赖以维系的封闭性社会网络逐步消解,新质生产力人才面临治理困境:技术赋能的工具理性难以嵌入差序格局的价值理性,科层治理的程式化要求与乡土社会的非正式规则产生配置失衡。破解此难点的核心在于通过技术化再造治理载体,重构集体行动的组织基础与信任机制。

乡村数字基座与智能决策平台的融合建设构成治理现代化的底层架构。数字基座要构建人口、土地、文化等全要素数字孪生记录,开发适配乡土场景的智能决策模型,打造网络办事窗口,突破物理空间对集体行动的限制,确保数字工具的应用深度与传统治理智慧的保留度形成正向均衡。

区块链技术在集体行动监督中的场景应用聚焦信任生产机制的创新。通过可视化链条,将传统人际信任转化为算法共识信任。在资源分配场景,依据村规民约,尽可能标准但不失人情化地处理民众纠纷;在公共事务监督场景,完善存档归档,实现行为轨迹的不可篡改记录,有效遏制“搭便车”行为;在集体决策场景,保障议事过程的全程追溯,增强治理透明度。在保证规则执行力的同时,为乡土社会的非正式协商预留制度弹性。

治理载体的效能释放需完成三次社会嵌入:文化嵌入方面,将数字基座设计为乡土风味的文化符号,在技术应用中延续共同体记忆;关系嵌入层面,通过区块链节点设置映射传统社会网络结构,使技术权威与传统权威形成治理合力;制度嵌入维度,建立现代技术与传统村规民约的转译机制,确保技术规则获得文化合法性,遵循“技术驯化”逻辑,使技术创新成为文化传承的载体而非对立面。

(三)制度环境的适应性改革

新质生产力人才参与乡村治理的持续效能,深层次受制于制度供给与治理需求的结构性张力。当情怀驱动遭遇要素供给失衡、权责配置模糊与激励保障缺位的制度环境时,人才效能呈现高参与意愿、低治理效能的实践悖论。这种矛盾原是科层治理的刚性约束与技术治理的弹性需求之间的适配性危机,其破解路径在于构建“弹性包容—创新激励—协同治理”三位一体的制度生态系统,通过适应性改革重塑集体行动的规则基础与动力机制。

破解“人才悬浮”困境需建构差异化的政策工具箱。在准入机制维度,实施户籍在地、服务跨域的柔性管理制度,允许技术人才以项目制、任期制等多元形式参与治理;在发展通道层面,设计技术职称、治理职级的双轨晋升体系,建立技术贡献与治理绩效的等效转换机制;在退出机制领域,创设荣誉村民、技术顾问的过渡性身份,保障人才退出的制度缓冲空间。政策设计的重点在于建立动态评估模型,根据资源禀赋与治理阶段,智能生成政策组合方案,使制度供给精准匹配治理需求的时空差异性。

激活人才动能需重构集体行动的收益分配规则,将人才的技术输出、知识溢出与关系网络价值转化为可计量的参数,嵌入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体系。建立“数字股权”确权机制,允许技术专利、数据资产等要素参与分红,将技术服务的强度、频次与质量转化为可累积、可兑换的信用资产。突破传统物质激励的短期性局限,构建技术要素资本化的长效动力机制。

适应性改革的终极价值在于构建可持续的激励机制。弹性政策通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强人才参与稳定性,技术分配创新通过要素资本化提供物质激励,跨域协同机制则通过治理效能提升创造精神激励。三者的协同作用形成复合激励系统,使新质生产力人才从“情怀驱动型”向“制度发展型”进化。更重要的是,通过构建常态化交流平台与协同创新网络,将分散的人才动能整合为集体行动的治理势能,最终实现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制度性统一,为乡村治理现代化提供持久的创新动能。

(四)文化场域的创造性转化

乡村集体行动能力的持续提升过程也是文化认同再生产与治理效能迭代的协同过程。在市场经济深化与数字文明扩张的双重冲击下,传统乡土文化生态面临解构危机。工具理性膨胀导致价值理性式微,村规民约的伦理约束力持续弱化;代际更替引发集体记忆断裂,地方性知识的传承链出现节点缺失;城乡文化势差加剧认知隔阂,新质生产力人才的治理实践遭遇文化合法性困境。文化生态的碎片化,使得集体行动陷入“传统失语”与“现代悬浮”的价值真空,亟待通过创造性转化重构文化治理的符号系统与意义网络。

技术伦理与乡土价值的共识生产机制是破解价值冲突的基础工程。在技术设计层用孝道文化、生态智慧等传统价值进行伦理调适,在治理实践层运用共识算法实现技术理性与乡土伦理的动态均衡。建立技术与文化的连接通道,使技术创新获得文化正当性。破解传统与现代的对立,形成有伦理韧性的混合治理范式。

数字叙事与传统文化的符号融合策略聚焦文化记忆的现代表达,运用技术修复地方性知识谱系,使集体记忆获得跨代际传播能力。保持乡土文化的解释弹性,在数字转化中预留文化符号的阐释空间,避免技术理性对文化意义的单向规训。集体记忆重塑中的技术正当性建构是文化认同再生产的终极目标。新质生产力人才在文化转化中扮演着沟通数字与文化的重要角色,运用数字工具修复断裂的文化基因链,区别于传统乡贤的路径依赖,将文化资本转化为可持续的治理资源,为集体行动提供兼具历史深度与技术锐度的价值动力。

乡村集体行动能力作为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核心指标,其本质是多元主体在共同目标指引下,通过资源整合、规则重构与价值共识形成的持续协同能力。新质生产力人才的介入需以系统性思维破解结构性张力,围绕知识势差消解、制度摩擦缓释、主体博弈调和与效能衰减遏制四大层面,“人才—技术—制度—文化”四维协同的系统性改革框架,破解现实困境,释放机理效能,构建适配乡村社会特质的行动路径。

系统化改革路径的实施需遵循“渐进调适”原则,通过机制创新、政策配套与文化重塑的协同推进,实现新质生产力人才与乡村治理体系的深度融合。在此过程中,需建立动态监测与评估体系,及时识别系统演进中的路径偏差,确保改革方向与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保持内在一致性。唯有如此,方能真正释放新质生产力人才的治理效能,推动乡村集体行动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为方便阅读,注释及参考文献从略)

[责任编辑:王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