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筑室者,先治其基”。基层党建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压舱石”,关乎农业农村发展大局。我们要从党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法治建设三个角度发力,为农村基层党建注入强劲动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严密的组织体系,是党在农村开展工作、服务群众的有力保障。通过优化党组织设置,在产业链上建支部、在专业合作社里强堡垒,能够有效整合资源,推动产业协同发展。例如,一些地区成立特色农业产业党支部,将党组织的政治优势与产业发展优势相结合,带领村民共同致富。同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让党员在组织生活中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党性修养,为乡村发展凝聚强大的组织力量。
高素质的党员干部队伍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所在。一方面,要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选拔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优秀人才进入班子,发挥“头雁效应”。鼓励返乡创业青年、大学生村官等群体积极投身农村建设,为基层党组织注入新鲜血液。另一方面,加强党员干部培训,通过开展专题讲座、实地观摩、线上学习等多种形式,提升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让他们既懂农业、爱农村,又能运用现代技术和理念推动乡村发展,成为乡村全面振兴的“行家里手”。
法治是乡村治理的重要保障,只有依法治理,才能确保乡村发展有序推进。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通过“法律进乡村”“法治大讲堂”等活动,提高村民的法治意识,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同时,完善村规民约,将法律法规与村情民意相结合,使其成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行为准则。在乡村治理过程中,要严格依法办事,对各类矛盾纠纷及时依法调解,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处理,营造和谐稳定的乡村法治环境,为乡村全面振兴保驾护航。(作者:衢州市常山县新昌乡 汪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