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小事小节看似微不足道,却如同一面镜子,映射出党员干部的作风和党性修养。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点滴小事汇聚起来,不仅反映个人的品质与作风,更关乎党在群众心中的形象,是作风建设的基石所在。
小事不能小“视”。对小事的态度,直接体现作风建设的深度。中央八项规定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等具体小事入手,为作风建设立下明确规矩。一张纸的双面使用、一次会议的精简安排,看似平常,却体现了对资源的珍惜、对工作效率的追求,彰显着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践行。这些细微之举,不仅关乎节约资源,更关乎干部能否养成严谨务实的工作习惯,避免陷入形式主义的泥沼。党员干部在日常办公中节约每一份办公用品,严格控制会议时长和规模,精简流程,就是以实际行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以小见大,塑造优良工作作风。群众看作风,往往就从这些“不起眼”的小事中找答案——办事时是否推诿扯皮、回应诉求是否拖拖拉拉,每一个细节都在累积群众对党的信任度。
党员干部的生活小节、交往小节,绝非个人私事,而是作风建设的延伸场域。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之所以能持续深化,正在于它穿透了“人情往来”“生活习惯”等表象,直指小节背后的权力观、价值观。腐败案例警示我们,“第一次”的失守往往始于对小节的放纵。这要求党员干部必须筑牢思想防线,对各类“小节试探”保持“零容忍”,在私人交往中划清公与私的界限。唯有在小节上守住底线,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站稳立场,让作风建设的根基更加牢固。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抓实小事小节,需要党员干部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融入日常工作和生活,时刻以中央八项规定为准则,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各级党组织也要强化监督检查,对小事小节中的作风问题抓早抓小,及时提醒纠正,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通过常态化的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让党员干部在小事小节中不断锤炼党性,提升作风修养,以扎实的作风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作者:陶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