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习近平总书记不久前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改革创新,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精神文明建设长效机制。”作为推动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形成齐抓共管的精神文明建设长效机制,有助于推动形成更加坚定的主流价值、更加高扬的道德旗帜、更加清朗的社会风气,不仅关系人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的稳步提升,而且关乎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的持续增强。
1.形成长效机制的重要意义
精神文明是国家强盛、社会进步的重要支撑。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人民主体作用的发挥与人民精神状态密切相关。精神文明建设,说到底是人的思想建设、灵魂建设,具有长期性、渐进性特征,不能指望“毕其功于一役”、一蹴而就,而是需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将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要求转化为人民群众持久的自觉行动,不仅靠教育宣传、文化熏陶的“软”引导,也要靠制度机制的“硬”约束和强有力保障。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制度机制最可靠也最有效,对于规范主体行为、凝聚建设合力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建立科学完备的长效机制,将党委、政府、社会组织等都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系统之中,进一步明晰各方权责边界、强化彼此间协同配合,确保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能够促使其建设成果真正转化为人们的价值认同、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让文明行为融入日常生活、文明新风润泽心田。
当前,我国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制度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城乡、区域之间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尚存在差距;个别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重“评时”轻“平时”的情况仍然存在;不良风气、不良习俗在一定范围内还禁而不绝。越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越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如今,我们要克服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困难障碍,就不能只是某个主体、某个领域的单打独斗、零敲碎打,而是要深化改革创新,关注全领域、兼顾各方面,构建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持久的长效机制体系,形成分工负责、协同联动的机制安排,保障精神文明建设的一切工作和活动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序可遵。
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形成长效机制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保障。精神文明作为文化的内核,其建设成效直接关系文化强国战略的实施。文化强国之“强”,首先就体现在具有凝魂聚气、振奋人心的强大精神力量。要使这种精神力量更为主动、源源不绝,就必须坚持不懈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制度机制具有根本性作用,这意味着精神文明建设必须以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为依托,整合各方资源、协调各方力量、凝聚各方共识,贯通推进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弘扬持续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化,不断将长效机制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实效。
2.形成长效机制的实践要求
从主体上讲,形成齐抓共管的精神文明建设长效机制就要在党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协同发力。首先,实现齐抓共管,离不开党的坚强领导。始终坚持党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促作用,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正确方向指引和坚实政治保障。其次,精准界定各类机制的适用范围,科学划定各类主体的权责界限,明确各领域、各方面、各层次的工作重点,保证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以及群众团体各就其位、各尽其责,避免因责任不明导致缺位、越位。最后,搭建资源共享平台、创新协同联动机制,实现各主体间紧密配合、相互协作,促进彼此间的功能和优势互补,实现“一加一大于二”的整体效应。
从持续性上讲,形成齐抓共管的精神文明建设长效机制应实现长期稳定运行。构建完备稳定的长效机制体系,能够以机制的延续性确保政策方向不偏移、工作力度不减弱,保障学习践行日常化、宣传推介持续化、传承弘扬长效化,使正确的思想观念、道德理念、文明风尚等如同空气般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在空间维度上,形成长效机制就必须保证机制内容覆盖所有领域。为此,应通过整体性思考、全面性安排、系统性部署,促进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评价反馈等各项机制有机衔接、协调有序,保证长效机制贯通社会生活各领域各层面,有效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所倡导的价值理念、精神追求、社会风尚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从而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行为准则。
从效果上讲,形成齐抓共管的精神文明建设长效机制不是为抓而抓、为管而管的形式主义,而是要切实保证抓而有效、管而提效。一方面,追求优良的运行效能。通过构建科学规范、纵横衔接的长效机制体系,形成上下协同、左右联动、充满活力的治理格局,有助于切实推动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培育文明风尚等各项任务要求高效落地,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良好局面。另一方面,创造良好的治理效益。通过不断对既有机制体系的内部结构进行适用性调整,有效提高体制要素供给质量、填补机制空白,有助于解决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发展不协调的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进而推动社会主流价值不断巩固壮大,全民族精神面貌更加奋发昂扬,人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
3.形成长效机制的有效路径
推进机制创新,提升长效机制的时代性。长效机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需要通过不断完善自身以满足社会发展需求。一方面,秉持方向正确、内容科学、程序规范的原则,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围绕统筹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文化繁荣发展等方面工作推出一系列创新性机制安排,加快建立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制度机制。另一方面,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在遵循和执行现有机制体系基础上,鼓励地方工作部门进行宣传教育、文明创建、社会氛围营造等方面的实践探索,并及时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具有普遍意义的制度机制。
注重协同联动,增强长效机制的系统性。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就要推动各类机制紧密衔接、内在耦合,使机制内部各要素与整体的目标一致、功能集成。一方面,推动多元主体协同配合、一体推进,建立起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协同推进、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另一方面,对标党中央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要求,充分考虑新老机制之间、不同机制之间、单个机制与机制体系之间的协调性,通过建构相应的耦合与协调机制,引导长效机制体系内部各个机制单元科学分工、各展其长、优势互补,实现各类机制之间的有效衔接、有机协同,有效防止机制内容相互抵触、机制功能交叉重叠等情形出现。
细化机制程序,提高长效机制的可操作性。机制优势能否有效转化为治理效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一机制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其一,在内容规定上,针对公民道德建设、志愿服务建设、诚信社会建设、网络文明建设等领域,要明确划定各类机制的职责定位与适用范围,形成“管什么”的正面明示性准则。其二,在配套程序上,实体性机制建设完成后,程序性机制建设要及时跟上,确保有效衔接、科学联动、系统集成。聚焦现实问题,将协同管理、全过程管理、全方位管理等实体性的机制安排细化为运行规范和操作程序。其三,在操作方式上,坚持倡导性和约束性措施并举、“禁于未然之前”的要求与“禁于已然之后”的规定并重,切实把长效机制“怎么管”的笼子扎细扎密扎牢。
(作者:任 鹏,系东北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