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林毁草,违法侵占河道,生态保护修复责任压得不实……近日,第三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第二批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公开通报,这也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印发实施后的首批督察。
此次督查聚焦黄河流域,既关注黄河流域一些流域性、整体性和典型性的问题,也结合各省的实际情况,关注一些共性的问题。
从通报中我们发现,这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其实在历史督察或在别的省份督察当中也出现过。这反映出有的地方整改不到位,或者是没有举一反三,导致问题反复出现,个别地方甚至习惯把“发展”当作生态治理不作为的“挡箭牌”。
黄河宁,天下平。党中央提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以来,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然而此次督察发现的毁林毁草问题、水土保持违法问题、矿山开采破坏生态问题,既影响了黄河的正常灌溉职能,也埋下了水土流失、堤防毁溃的隐患。“流水式”整改不仅是对民生“必答题”的散漫,也体现了执法部门的搪塞敷衍。各级部门要用督察警示推动整改到位,共同守护黄河水晏河清、长久安澜。
黄河流域的生态情况直接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康,此次环保督察对各级生态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通报批评仅是“伤面子”,真要“动筋骨”,还是要将流域城市的碎片化管辖集小成大,尽快实现跨区域、全链条治理模式。黄河流域穿过多个省份的工业经济核心城市,实现流域城市的生态共保联治迫在眉睫。
黄河流域城市要搭建数据共享桥梁,全面推进区域生态环境数据共享、资源整合和安全利用,支撑区域生态环境一体化高水平保护,让治污“法网”形成规模效应,走出上下游互利共赢的发展道路。此外,监察机构还需发挥自身“粘合剂”职能,设计“联动管理,连带追责”机制,倒逼各地方部门在属地辖区担当作为、动真碰硬。
民生为上,治水为要。共护母亲河并非单纯指字面意义上的流域科学治理,它既可以是黄河都市圈产业转型的创业契机,更包含保障民生的实干举措。相关城市需抛弃“口号整改”“临阵磨枪”的形式主义作风和侥幸心理,拧紧地区内外监督之“阀”,全力维护黄河健康生命,更好增进人民群众福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