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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论坛网评 | 用好警示教育这剂“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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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央层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专班、中央纪委办公厅公开通报2起党员干部在学习教育期间违规吃喝、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充分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上医治未病”。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对照典型案例反躬自省、检视查摆,用好警示教育这一剂“良药”,不断增强遵规守矩意识,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警示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我们党历来执纪从严、风腐同纠,在革命、建设、改革等各个历史时期,一贯高度重视开展严肃认真的警示教育。早在中央苏区时期,我们党就通过开办培训班、举行公审大会、新闻宣传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在《红色中华》报上开设“铁帚”“警钟”“黑板”等监督栏目,对贪污腐化现象进行批评和揭露。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警示教育,强调新时代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为不断优化警示教育实践路径提供了指引。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发挥警示教育重要作用,帮助党员干部排除思想隐患、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开展警示教育,绝不能理解为创造一个模式、开展一次活动或完成一次任务,也不是简单地写心得、谈体会、作表态,而是要根据反腐败斗争形势和党风廉政建设需要,立足解决问题,达到红红脸、出出汗、醒醒脑的警示效果。案例是最好的“清醒剂”,警示是最响的“棒喝声”。各级党组织要针对不同对象,划分专题,区分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岗位,做到有所区别、有所侧重,分级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坚持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注重多选取本单位、本地区、本系统发生的典型案例“活教材”,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抽丝剥茧式地剖析案件特点、案发原因,反思案件教训,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深处摒弃“看客”心理,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自觉从他人教训中看到自身隐患,从他人“病灶”中发现自身“病因”,防微杜渐、未雨绸缪。

警示教育最终目的在于以案促改。以案促改是防止小错误酿成大错误的一剂“预防针”,意在让党员干部吸取案例教训,把未病当作有病防,增强拒腐防变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练就拒腐防变的“真本领”。各级党组织要把以案促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处理好“点上改”与“面上治”、“当下改”与“长久立”的关系,坚持从个案看全局、从一处谋全域,紧盯关键岗位、关键环节,梳理薄弱点、排查风险点、解决隐患点,制定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明确完成时限,推动整改治理有机贯通、一体推进,由浅入深“去顽疾”、由表及里“治病根”,努力在整改整治问题中锤炼优良作风,凝聚干事创业的强大力量。(作者:陈雨嫣 艾瑶)

[责任编辑: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