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实施六大战略保障
◆改革创新治理体系
建立国家高层次创新决策咨询机制,定期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国内外科技创新动态,提出重大政策建议。
合理确定中央各部门功能性分工,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在创新需求凝炼、任务组织实施、成果推广应用等方面的作用。
构建国家科技管理基础制度。完善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建立国家创新调查制度。
◆多渠道增加创新投入
切实加大对基础性、战略性和公益性研究稳定支持力度,完善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协调的机制。改革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投入主体。
探索建立符合中国国情、适合科技创业企业发展的金融服务模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转化、中小企业创新、新兴产业培育等方面基金的作用,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创新。
◆全方位推进开放创新
提高我国全球配置创新资源能力。鼓励我国企业建立海外研发中心。推动我国先进技术和装备走出去。支持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研发中心。
深入参与全球科技创新治理,主动设置全球性创新议题。丰富和深化创新对话。积极参与和主导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工程。
◆完善突出创新导向的评价制度
推进高校和科研院所分类评价,实施绩效评价,把技术转移和科研成果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纳入评价指标。
完善人才评价制度,进一步改革完善职称评审制度,增加用人单位评价自主权。
推行第三方评价,探索建立政府、社会组织、公众等多方参与的评价机制,拓展社会化、专业化、国际化评价渠道。
改革国家科技奖励制度,优化结构、减少数量、提高质量,逐步由申报制改为提名制,强化对人的激励。
发展具有品牌和公信力的社会奖项。
完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逐步探索将反映创新活动的研发支出纳入投资统计。
改革完善国有企业评价机制,把研发投入和创新绩效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实施知识产权、标准、质量和品牌战略
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
提升中国标准水平。
推动质量强国和中国品牌建设。
◆培育创新友好的社会环境
健全保护创新的法治环境。
培育开放公平的市场环境。
营造崇尚创新的文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