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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多方合力共绘乡村治理“同心圆”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也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基础。当下乡村治理进程中,诸多难题横亘在前,亟待破解,需全方位整合各方力量,将治理要素拧成“一股绳”,共绘乡村治理“同心圆”,书写乡村善治的时代新篇。

强化党建引领作用,为乡村治理体系树好“风向标”。基层党组织作为乡村治理的“主心骨”,在乡村治理中占据核心地位、通过精准把控政治方向、高效整合调度资源以及积极凝聚引导民心,汇聚成强大的治理合力。当前部分农村地区仍存在组织覆盖虚化、服务功能弱化等问题,必须积极探索机制创新,如“支部建在产业链”“党员联户网格化”等模式,充分将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确保党旗始终在乡村治理第一线高高飘扬,构建起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当下,正处于乡村全面振兴战略纵深推进的关键期,更需以党建“绣花针”、穿起治理“千条线”,在组织体系优化、治理机制创新、服务质效提升等方面持续发力,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注入澎湃红色动能。

健全村民自治机制,为乡村治理体系筑牢“压舱石”。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村民自治,能够有效激发村民治理意识,极大提升民众的获得感。村民自治不仅能够获得村民广泛认可,真正做到让人民当家作主,同时也能自下而上形成乡村规则,维持乡村运行秩序,对乡村治理具有重要意义。中国乡村治理的密码始终蕴藏在群众的创造伟力之中,村民自治的活力源于群众智慧,要让村民广泛参与到乡村事务的决策、管理与监督中来,使乡村治理更加贴合村民的实际需求,真正做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

统筹社会组织协同,为乡村治理体系上好“助推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既要发挥基层党组织“主引擎”作用,还需要激活社会组织“微细胞”功能。在实践中,诸多地区积极探索,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创新“乡贤参事会+村民理事会”双轮驱动模式化解土地纠纷、宅基地矛盾等历史遗留问题;湖南省浏阳市推行“社会组织联村包片”制度,引导农业合作社、文化协会与薄弱村结对,打造“非遗工坊”“共享菜园”等特色项目。从“政府主导”到“全民共舞”,社会组织正以蓬勃活力为乡村治理注入源头活水,当现代机制带动传统产业,当社会组织协同发力,广袤乡土必将焕发“治理有效、生机盎然”的新气象,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注入不竭动力。

(中共永康市唐先镇委员会 林可欣)

[责任编辑:李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