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制度之力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清廉动力”,为基层干部立起了“铁规矩”、划清了“硬杠杠”。对农村基层干部而言,作风建设的精髓不仅在于“知敬畏”,也在于将廉洁履职融入“家长里短”的日常回应、“田间地头”的躬身实践、“民生工程”的精准落地,让好作风在“泥土地”里生根发芽、枝繁叶茂。
农村基层干部身处服务群众最前沿,其作风如何,直接决定着党在群众心中的形象。《规定》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基层干部的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精准划定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既是“紧箍咒”更是“指南针”。广大基层干部要进一步加强认知理解,在实践中锤炼作风,方能让规定从“纸上”落到“心间”。只有时刻保持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在家长里短中守住公心,在利益诱惑前站稳立场,真正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刻进骨子里,才能将干部和群众的心紧紧连在一起,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更坚实的保障。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再完善的制度如果在落实执行中松了劲、走了样,往往也会流于形式,发挥不出应有的效能。纪检监察部门要注重加强风腐同查同治,在查处腐败时一并纠正作风问题,形成监督闭环。组织部门要加强教育引导,经常性开展党性教育和纪律教育,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选育管用工作。同时,要建立容错纠错与正向激励机制,为敢担当、善作为的基层干部撑腰鼓劲,让廉洁从政与积极干事成为基层干部身上显著的作风标签。广大基层干部更要以《规定》为“镜子”常照己身,看看权力运行是否规范、服务群众是否到位、廉洁作风是否过硬,在一次次为民服务中擦亮作风底色。
制度执行是否落地生根,基层群众最有发言权。只有在履职尽责中以群众需求为准绳、以群众满意为标尺,才能真正练就过硬作风。对群众的“急难愁盼”要主动上前、倾力解决,在重大事项决策中,要做到公开公平、民主公正,时刻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看问题、想问题,以群众满意度检验基层干部履职尽责成效。同时,要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模式,鼓励群众参与到廉洁履职作风建设监督中来,通过设立意见箱、开通网上监督平台、开展广场评议会等方式,畅通群众监督管理渠道,让群众真正成为廉洁作风建设的“阅卷人”。
基层稳则天下安,作风正则民心顺。我们要将好作风深深扎根在为民服务的泥土中,内化为信念、外化为习惯、固化为自觉,共同凝聚起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奋进之力。(作者:夏前康 强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