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制度层面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立规矩”“明底线”。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大背景下,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应以《规定》为“准绳”,紧扣学习教育、修身律己、为民服务关键环节,让廉洁履职“一竿到底”,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清正动能。
把学习教育“一竿到底”,让“廉洁履职”内化于心。“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农村基层干部处在基层治理一线,倘若在理想信念上不牢,就有可能在利益诱惑前失守。广大基层干部要以《规定》作为武装头脑的重要内容,通过个人自学、主题党日和专题研讨等方式深刻领会《规定》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把党的铁规矩、硬杠杠入心入脑入魂,在不断的深学细悟中把牢思想航向、校准行为坐标,确保在基层履职中永葆清正廉洁的底色。
把修身律己“一竿到底”,让“廉洁履职”外化于行。农村基层干部要树牢正确的权力观、事业观,筑牢廉洁自律“防火墙”,严厉杜绝“微腐败”。时刻对标对表《规定》要求,自觉加强自我约束,常以“大操大办”“虚报冒领”等反面案例警示自身,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保障各项政策落地见效,以清正廉洁的形象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把为民服务“一竿到底”,让“廉洁履职”实化于效。“党员、干部初心变没变、使命记得牢不牢,要由群众来评价、由实践来检验。”农村基层干部身处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既要常照镜子,也要扛起担子。一方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保证补贴发放、集体资产管理等事项公正公开。另一方面,主动投身乡村全面振兴产业、农村人居环境等各项工作中,以真抓实干的实绩作为履职尽责的标尺,在乡村全面振兴事业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作者:滕斌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