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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哲: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深入推进“两个责任”贯通协同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重要论述,深化了我们党管党治党的规律性认识,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重要论述,以更加科学有效、系统贯通的举措,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一、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重要论述的内涵要义和时代价值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深刻把握我们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科学运用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基本原理,旗帜鲜明提出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重大命题,并将其作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构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的重要内容,标志着我们党对新时代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规律性认识达到新高度,为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根本遵循。要紧密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历史性、开创性成就,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重要论述的理论渊源、精髓要义和深刻内涵,不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实化于效,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一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重要论述的理论渊源和发展脉络。建立责任制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管党治党的一贯要求。马克思和恩格斯在领导第一国际、第二国际建设的实践中,就确立了落实党建责任的基本原则。中国共产党在自身建设中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关于党的建设责任原则,1929年12月召开的古田会议明确了军队党的政治工作责任制;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根据形势和任务要求,进一步完善发展党的建设责任制,党的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不断提升。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的建设责任制,以与时俱进、守正创新的理论品格和实践品格,坚持“两个结合”,不断丰富和发展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将“两个责任”深化为“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写入党章,“两个责任”的内涵逐渐明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用好问责利器”。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将“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修改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再次明确“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重要论述为引领,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特别是新时代探索形成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二要深刻把握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重大意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是新时代管党治党的鲜明特点。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党委要主动抓、主动管,纪委要把专责监督履行好,聚焦主责、干好主业,各责任主体都要知责、担责、履责。”全会作出的八个方面工作部署,其中之一就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着力推动严的基调一贯到底”。强化“两个责任”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关键任务。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包含组织体系、教育体系、监管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等“五个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分层分类建立健全责任体系,以明确责任、压实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知责、担责、履责”。强化“两个责任”是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要切实强化对反腐败斗争全过程领导,坚决支持查办腐败案件,动真碰硬抓好问题整改。纪委监委作为专责机关,要更加主动担起责任,有力有效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整合反腐败全链条力量。”强化“两个责任”是推动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要加强领导,旗帜鲜明支持纪委开展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反腐败协调机制建设,把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组织协调职能做实。”实践证明,只有“两个责任”各负其责、深度交融、双向赋能,才能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三要深刻把握“两个责任”的内涵外延。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洞察“时”与“势”的变化,进一步系统阐述了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核心要义、方法路径、机制保障等。核心要义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了各责任主体的履责内容,强调要围绕加强对管党治党的领导、选好用好干部、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维护群众利益等,明确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围绕高效监督、从严执纪、精准问责等,明确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围绕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推动落实,明确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结合职责任务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明确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管党治党责任;围绕严于自律和互相监督、互相提醒帮助,结合党员、干部岗位特点和工作实际,明确党员、干部的具体责任。方法路径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了各责任主体的履责要求,强调党委(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纪委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注重充分发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统筹各方力量,加强调查研究,努力破解工作难题;各级党的工作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分工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管党治党任务落到实处。机制保障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了督促担责、严肃问责的体制机制,强调要用好以党章、准则、条例、规定为主体的管党治党制度利器,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强调要优化责任落实考评机制,对失职失责精准科学问责。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紧扣“责任”二字,推动知责明责、履责尽责、考责问责机制不断健全完善,为确保管党治党真正严起来、紧起来、实起来提供了有力保证。

二、深刻把握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的规律性认识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前提和基础,监督责任是保障和支撑,两者缺一不可,必须相互贯通、形成合力。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重要论述,运用蕴含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深化对强化“两个责任”的规律性认识,更好科学指导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不断把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

一是坚持理念相通,确保思想统一、同心协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掌握科学理论、夯实思想根基,全面从严治党才有坚实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以理论学习为主线,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开展党内集中教育,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学懂弄通全面从严治党怎么看、怎么办等重大问题,让全面从严治党理念深入人心,有力促进全党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的统一。要以正在开展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坚决落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制度,完善各级党校、干部学院教育培训机制,教育引导各责任主体和广大党员、干部把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转化为自觉行动。

二是坚持机制畅通,确保协同联动、良性互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政治性、原则性强,必须有一套科学完备的制度来规范。”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机制畅通,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中之重。要坚持系统集成原则,积极构建“两个责任”统筹谋划、部署落实、督促推进全链条协同联动机制,使各项制度成为有机整体,避免出现相互割裂、相互掣肘、碎片化现象。要坚持面向实践需要原则,聚焦管党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建立以重要情况通报制度、交换意见制度、专题会商制度等为主体的工作联系机制,及时通报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方面的工作部署要求,以及在监督执纪执法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并就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作风建设、廉洁风险等交换意见,推动提高思想认识,理清工作思路。要强化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高度自觉,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在法规制度轨道上向纵深发展。

三是坚持责任贯通,确保权责明晰、问责有力。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健全主体明确、要求清晰的责任体系。分层分类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关键,必须坚持责任上全链条,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一方面,要共同建立健全一级抓一级、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体系和压力传导机制。党委要负总责,重点研究解决管党治党重要工作、重要事项和重点难点问题,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党组织一把手落实政治责任,确保严以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纪委要有效发挥专责监督作用,通过提出意见建议、强化政治监督等方式,督促协助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另一方面,要共同建立健全精准科学问责机制。党委要通过制定责任清单、强化工作调度等方式,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细化到人到岗、具体到事到点,实行台账式“归零管理”,推动各责任主体知责明责履责。纪委要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以规范问责激发干劲,以容错纠错促进敢为善为,推动形成遵规守纪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以“两个责任”抓纲带目,推动健全水利部系统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

驻水利部纪检监察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部署要求,与水利部党组同题共答,以责任主体到位、责任要求到位、考核问责到位,不断巩固发展水利部系统各责任主体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一是优化主体责任落实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督促推动水利部党组和各级党组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不断细化完善水利部系统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重点任务清单、党组(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等制度机制,按季度建立党建重点任务清单,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每年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层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充分利用问责利器,通过问责强化责任分工、倒逼责任担当、推动责任落实。

二是深化健全同向发力机制,进一步推动“两个责任”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环环相扣。积极探索实践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的机制载体和有效做法,强化对水利部系统各单位党组织和纪检机构的业务指导,统一规范相关工作标准,逐级完善重要情况通报、专题会商、线索联合排查、廉政意见回复、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贯通联动机制,层层推动“两个责任”同题共答、同向发力。重点深化与部党组关于“第一政治要件”督促落实协作配合机制,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关于治水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国家重大治水决策部署等强化监督,紧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改革部署以及全面深化改革水利任务落实情况等强化监督,推动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保障改革攻坚、促进高质量发展。要共同深化一体推进“三不腐”机制,以主体责任落实,强力推进水利基建、水利国企、水务系统等重点领域腐败治理,坚决整治“靠水吃水”等腐败问题,在水利部系统持续形成有力震慑;共同做好以案促改促治工作,大力实施新时代水利廉洁文化工程,营造崇廉拒腐、廉荣贪耻的浓厚氛围,坚决打赢水利部系统反腐败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

三是细化完善“关键少数”监督机制,进一步推动行使权力和担当责任有机统一。建立健全“一把手”谈心谈话、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责述廉等制度,督促水利部党组围绕“关键少数”履职用权、廉洁自律、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等情况,探索完善监督谈话、履职提示等工作机制,确保层层做到严以律己、严负其责、严管其辖、严促执行。深化运用政治生态蹲点调研机制,统筹全系统纪检力量对水利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政治“画像”,深入了解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推动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扛起责任。认真贯彻执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从严把准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加强日常管理监督,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用人导向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是深化水利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推动健全水利监督体系。以完善水利部系统专责监督体系为主干,严格执行监察法规定,有序推动流域机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构建与水利部系统党的领导体制和党建工作体制相适应、相协调的责任制度和监督体系。以完善水利部系统基层监督体系,特别是流域纪检监察监督体系为支撑,积极总结与湖北等省纪委监委机制共建的经验,不断健全完善“室组地”联合监督、办案机制;深化运用长江经济带、沿黄、京津冀、淮河流域、珠江流域等水利纪检监察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水利部系统基层纪检监察监督质效。以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为保障,深化拓展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等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形成更加系统联动、常态长效的管权治吏机制。以加强大数据信息化赋能为突破,注重畅通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信息渠道,健全完善与公安、检察院、市场监督、税务等部门的数据协同共享机制,持续为水利纪检监察工作提供高质量的数据资源供给。

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是我们党保持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的必然要求。新征程上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知责明责、守责尽责、各负其责,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作者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水利部纪检监察组组长、水利部党组成员)

[责任编辑:陈慧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