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肃纪反腐,是推动党的各项建设纵深发展的关键所在。要把正风肃纪反腐贯通起来,推动党员、干部增强定力、养成习惯,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干事创业。于党员干部而言,遵纪守法是安身立命之本,为民干事是初心使命所系。唯有将遵纪守法作为前提,把为民干事当作关键,方能在新时代的赶考路上交出无愧于党和人民的答卷。
遵纪守法是不可逾越的红线,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护身符”。中央八项规定为党员干部划定了不可逾越的“红线”,标出了不可触碰的“禁区”。党纪国法是每一位党员干部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只有将遵纪守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自觉接受监督,才能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为民干事是党员干部的价值追求,是践行初心使命的“试金石”。黄文秀放弃大城市的繁华,扎根乡村,将青春献给扶贫事业;焦裕禄“心中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他们以实际行动证明,只有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与支持。党员干部的价值,归根结底体现在为人民服务的实践中。要将为民干事落到具体的行动中,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守法与为民辩证统一,在纪律中彰显担当作为。遵纪守法与为民干事,不是非此即彼的“单选题”,而是相得益彰的“双选题”。严明的纪律为干事创业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只有把纪律放在第一位,才能防止权力滥用、杜绝腐败滋生,确保各项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为民干事的实践又是对纪律规矩的最好诠释,党员干部只有心中装着人民,才能在实践中深刻理解纪律的内涵,自觉遵守纪律法律,不越雷池一步。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党员干部要始终将“遵纪守法是前提,为民干事是关键”牢记于心。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做到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需求,找准为民干事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如此,方能不负时代、不负人民,让党和人民的事业在法治的轨道上蓬勃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