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并进一步提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执法改革对于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具有重要意义,这就要求干部摆正执法的“态度”、坚持执法的“尺度”、保持执法的“温度”,让执法改革如“春风雨露”惠泽基层。
摆正执法的“态度”,牢记执法为了人民,让依法行政“深入人心”。“法不察民之情而立之,则不成。”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是执法队伍不变的“风向标”,要切实做到执法为了人民,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基层执法是行政执法的“最后一公里”,要“身入”实际,“心入”群众,以谦卑的态度、灵活的方式、诚挚的心意,倾听群众的心声,洞察群众的需求,把群众的“话语”当作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无论是“表症”还是“固疾”,都要拿出一百分的诚意和耐心,真正为百姓解决问题,让执法深入人心。
确守执法的“尺度”,保证执法有章可循,让违法行为“无所遁形”。“法律成于上,而良风成于下。”法者,天下之准绳也,要完善相关法规法则,规范从业者行为,提高准入门槛,疏通堵点、打击痛点、扫清盲点。如健全食品安全保障体系、颁布服务操作规范、引入动态考核机制,保证从业者有标可遵。其次,保证相关法律的贯彻落实。最后,要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明确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之间的衔接关系,保障法律责任落实到位。
保持执法的“温度”,促进执法以人为本,让执法改革“刚柔并济”。“善治需达情,达情始近人。”要在硬性的制度旁边,划出一条弹性的过道。如果只是一昧地峻法严治,只会固步自封、画地为牢。执法干部不能有“坐而论法”的盲目自大,也不能滋生“刻舟求剑”的泥古不化,要找到严格执法和温情执法的平衡点,既能为人民规避危险,又能彰显人性的关怀,防止执法扰民和执法简单粗暴“一刀切”。只有将“法”和“情”较好地融合在一起,才能同时体现法律的威慑和柔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