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最小单元,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抓手和关键一步,以“四治融合”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关键在于坚持自治为基础,法治为核心,德治为基石,智治为支撑,实现“四治”的良性互动,为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注入强大动力。
以自治为基础,激发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自治是构建良性互动的乡村治理体系的基础,发挥村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性地位,激发村民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才能使“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因此,面对乡村治理这一张具有复杂元素的“关系网”,强化村民自治基础尤为重要。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制度建设,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调动村民投身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发挥多元主体形成自治合力,鼓励村民代表、乡贤、老干部等多主体参与村民自治,同时推动协商议事制度化和规范化,积极促进乡村治理由“碎片化”向“系统化”转变。
以法治为核心,实现乡村治理的有序理性。强化法治为核心的保障是构建乡村治理体系的必由之路。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治要实现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一方面要规范基层权力的行使,保障执法的力度与效度,让群众内心真正信仰法律。另一方面,构建新时代乡村普法“大格局”,创新普法方式,依托“互联网+”打造智慧网络系统,线上线下联动,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实现乡村社会的“良序”。
以德治为基石,凝聚乡村治理的强大精神力量。乡村治理过程中必须“注重发挥好德治的作用”。党的百年奋斗构筑了宝贵的精神财富,要鼓励广大党员干部弘扬革命光荣传统,引领形成良好社会风尚。要充分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阐发“亲亲”“仁民”“爱物”等共同体思想,增强群众对乡村共同体的归属感、责任感、认同感。要凝聚情感的力量,利用村民共同的情感记忆,以音频、视频等多种方式唤起村民的集体情感,比如将富有乡村特色的孝养文化融入现代农村养老保障和服务体系的设计和执行之中。
以智治为支撑,共享数字治理成果。智治的技术赋能是乡村治理的科技支撑,在乡村全面振兴战略背景下,要满足村民多元化需求,必须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把智治嵌入乡村治理体系中,以实现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和协同治理,构建高效的“整体智治”体系。数字治理在中国乡村治理中强势入场,发挥着巨大作用,推动智慧党建、智慧医疗、智慧乡村等建设,提高了治理效能,激活了基层治理末梢;通过 “线上议事”“网络问政”等治理手段,实现了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效于民。
(浙江省江山市大桥镇人民政府 李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