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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改革创新 强化使命担当 奋力书写深化提升行动“安徽篇章”

安徽省国资委坚持系统性部署、整体性推进、协同性落实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以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为重点,推动各项重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切实发挥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为打造“三地一区”、建设“七个强省”贡献国资国企力量。2023年,全省国资监管企业实现营业总收入1.5万亿元、利润总额1060亿元,同比增长10.3%、8.2%。

聚焦发挥科技创新作用,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

2023年,安徽省属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增速达23.9%,连续三年保持20%以上增长;26项创新成果获省科学技术奖、占全省总量的10%。

健全科技创新政策。印发实施《安徽省推进国有企业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省属企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实施费用加回、考核加分、人才加薪、股权加持、责任减压、生活减负等“四加两减”支持措施。

营造科技创新生态。2023年省属企业牵头建设国家级创新平台7个、省级创新平台43个。建立省属企业人才“赛马”机制,开展人才工作专项评价,排名靠前的可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和考核加分。

完善科技创新链条。与省属重点工业企业签订创新使命责任书,明确研发及攻关等任务要求,并按照不低于15%权重纳入经营业绩任期考核体系。选择3户企业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探索“赋权+转让+约定收益”模式。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将成果转让或许可净收入的70%以上用于奖励作出重要贡献人员。省属企业投资运营中安创谷科技园,按照“基地+基金+科创服务”模式,构建“全要素”“全周期”科创孵化平台,已培育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73家。

聚焦发挥产业控制作用,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

2023年,安徽省属企业完成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536.5亿元、同比增长33.2%,占比达23.1%、较上年提高4个百分点;营收1713.5亿元、同比增长11.3%,占比达16.1%、较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强化国有企业在布局战新产业上的引领作用。探索形成“国资引领→项目落地→股权退出→循环发展”的投资模式,投资长鑫存储、蔚来汽车、京东方、维信诺等,有力带动集成电路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显示产业在皖集聚。组建数字安徽公司、省生态环境产业集团,设立科创投资公司、省人力资源公司等一批专业化公司。

强化国有企业在传统优势产业领域的支撑作用。大力推进转型升级,2023年省属企业建成智能工厂19座,数字化车间31个,打造“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项目17个,设备和系统上云达到64.7万台套。

强化国有企业在产业链循环畅通中的带动作用。研究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省属企业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加大对汽车产业支持力度。推动省属企业围绕新能源汽车产业积极补链强链,支持江汽集团与德国大众、华为公司、蔚来汽车、宁德时代等上下游企业融通对接、协同发展,助力大众安徽正式投产,携手华为打造高端智能网联汽车,支持蔚来汽车取得独立整车生产资质。

聚焦发挥安全支撑作用,保障重点领域安全

2023年,安徽省属企业在涉及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等领域资产总额占比较上年提高2.39个百分点。

加强重点领域布局。3户省属能源企业承担安徽省8个支撑性电源项目建设,总投资339亿元,装机规模898万千瓦。组建省粮食产业集团、徽商煤炭储备公司,承接粮食、煤炭储备任务。完成安徽军工集团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战略重组。

增强重要能源资源托底作用。铜陵有色集团加快推进米拉多铜矿扩建工程,保障我国铜资源战略安全。省能源集团、淮河能源集团2023年发电量相当于全省全社会用电量的30%,强化电力保供。淮北矿业集团全球规模最大合成气法制乙醇项目建成试产。

强化重要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投资建设并投入运营高铁里程突破2500公里、稳居全国前列,营运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5000公里,高等级航道里程位居全国第三、长三角第二。组建安徽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基金,设立中安能源公司,开展全省充换电基础设施及运营服务平台建设。

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印发省属企业四级及以下企业管理层级问题、安徽省国有企业财务债务问题、省属企业“控股不控权”问题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严禁挂靠经营等有关事项通知,开展合规管理提升行动、省属企业内控体系建设和投资业务“全覆盖”监督检查。

聚焦激发活力提升效率,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

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开展省属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运行情况“回头看”,监管企业党委全面制定清单并动态优化。省属企业全面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建强。

全面构建新型经营责任制。监管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户数和人数占比均达到100%,分层分类落实管理人员经营管理责任在省属企业集团层面实现全覆盖。监管企业经理层成员近300人因经营业绩考核全年绩效薪酬增、降幅超过20%。通过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584名管理人员退出岗位。

收入分配机制更加精准灵活规范高效。实行工资总额周期制管理的企业由2户增加至4户。允许纳入试点的国有科技型企业,对科研人员实施的现金激励列入绩效工资总量单独管理,不受绩效工资总量限制。对“科改示范企业”以及企业研发机构实行工资单列,惠及员工5405人。

[责任编辑:潘旺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