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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响中国】“人民城市”的生成逻辑

理响中国文章配图

作者: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导 魏崇辉

在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围绕城市发展的各种新概念层出不穷。首先是行政管理中的城市概念,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等。其次是涉及学术话语的城市概念,如经济学的“节约型城市”、社会学的“正义城市”、生态学的“绿色城市”、防灾减灾的“韧性城市”、水资源管理的“海绵城市”等。再次,各学科的交叉融合催生出组合型城市概念,如“绿色智慧城市”“生态宜居城市”等。

相对于以上的城市概念,“人民城市”是一个体现了辩证法的总体性概念。“人民城市”概念的“总体性”体现在:一是“人民”一词内含深刻政治意蕴与深厚历史意蕴,相比“卫生”“文明”“生态”“韧性”“智慧”等具体话语更能发挥凝聚共识、团结奋进的作用。二是将“人民”与“城市”进行组合,与国家宏观层面的大政方针保持一致,凸显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话语转变。城市发展不再简单依靠GDP的增长,而是更多关注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政府工作就是要贴近老百姓的实际感受去谋划、推进,真正做到民有所盼、政有所为”。三是“人民城市”从顶层设计角度为城市发展锚定方向,不仅对国内城市的发展起到举旗定向的作用,也为世界各国的城市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

“人民城市”的生成逻辑

在新发展阶段对中国特色城市发展规律的时代总结。2015年12月20日于北京召开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是时隔37年的重启,标志着中国特色城市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做好城市工作,首先要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端正城市发展指导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城市和经济发展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城市发展是农村人口向城市集聚、农业用地按相应规模转化为城市建设用地的过程”,“城市规模要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等城市发展规律。在2020年4月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产业和人口向优势区域集中是客观经济规律,但城市单体规模不能无限扩张。”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城市发展需要与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城市的盲目扩张将带来经济和环境的代价。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中国特色城市发展的理论创新。2013年12月,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及“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要求各部门统筹协调,“各地区也要研究提出符合实际的推进城镇化发展意见”,提出要把握以人为本、优化布局、生态文明以及传承文化四条基本原则。“十三五”规划将“推进新型城镇化”单独列作一篇,从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建设和谐宜居城市、健全住房供应体系、推动城乡协调发展五个方面作了全面布局。2016年2月,立足“十三五”开局之年,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促进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指示。2017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出了“提高城市群质量,推进大中小城市网络化建设,增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吸引力和承载力,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落地步伐”等目标任务。2020年制定的“十四五”规划明确了“完善新型城镇化战略,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的发展要求。

立足中国式现代化对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的实践引领。中国特色城市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环节,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是对西方城市发展资本逻辑的超越。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我国的现代化与西方发达国家“串联式”发展过程并不相同,属于后来居上的“并联式”发展。“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在这一过程中,中国的城市发展既需要保持历史耐心与战略定力,重视城镇化这一自然历史过程;也要正视“中等收入陷阱”“城市病”等现代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诸多问题与挑战,处理好工农关系与城乡关系,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现代化的成败”。

“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到人口规模巨大的现实国情,积极探索超大特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模式;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重视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强调“保留城市历史文化记忆,让人们记得住历史、记得住乡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重视城市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的和谐布局;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回应人民群众对和平稳定安全的重大需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期待。

[责任编辑:陈慧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