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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贤”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力

【摘要】乡村振兴是国家的重要战略,其中人才是关键。政府鼓励“新乡贤”回乡参与乡村振兴,缓解乡村振兴人才短缺的难题,具有重要意义。“新乡贤”作为传承乡村文明的重要力量,通过长期定居、短期服务、项目投资、返乡创业等参与乡村振兴;在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引领乡村文明建设、推动乡村有效治理、提升乡村服务水平等领域有充分发挥作用的空间;地方政府通过为“新乡贤”提供温馨的生活环境、创造良好的工作平台、构建有效的激励机制、建立有公信力的评价体系,挖掘“新乡贤”的潜力,激发“新乡贤”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关键词】“新乡贤” 乡村振兴 回归方式 作用领域 【中图分类号】F323;D422.6 【文献标识码】A

乡村振兴是实现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更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之举。人才振兴是乡村产业、文化、生态、组织振兴的关键,没有高素质人才的加持,则难以解答谁来种地、怎么种地,谁来建设村庄、怎么建设村庄等制约乡村振兴的种种难题。因此,引人引才引智,聚人聚才聚智,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当务之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鼓励退休干部、退休教师、退休医生、退休技术人员、退役军人等“新乡贤”回乡定居,当好产业发展指导员、村级事务监督员、社情民意信息员、村庄建设智囊员,以弥补乡村振兴中人才匮乏的缺陷,可谓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善政良策。

从“传统乡贤”到“新乡贤”:内涵变迁与价值回归

“乡贤”一词最早出现在东汉时期,“古之生于斯之有功德于民者也,是之谓乡贤”,意指为社会作出重大贡献、为乡人所推崇、造福乡梓的德行高尚、德高望重的贤达之人。随着时代变迁,“乡贤”声誉日隆,涵盖范围更广,既包括生活在本乡本土、造福乡梓的贤士,也包括生活在外地、对国家社会有贡献的当地名人。到了明清两代,“乡贤文化”被进一步强化,明事理、有威望、能决断的“乡贤”成为综合各方利益、调节乡村矛盾纠纷、维护乡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并且在社会上具有崇高威望。在行政管理层级多、中央信息传递到乡村逐渐衰减和弱化的中国传统社会,熟悉当地风俗人情的“乡贤”成为协助政府维持地方安定的重要力量,在促进乡村自治、民风淳化、伦理维系、乡土认同等方面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成为联结政府和百姓的纽带。

传统“乡贤”成为儒家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的人生追求和社会责任的实践者。为表彰“乡贤”、树立社会楷模,很多州县设立“乡贤祠”,书写乡贤、祭祀乡贤,逐渐形成了一种“乡贤”参与乡村社会治理,具有浓厚伦理色彩和道德教化功能的“乡贤文化”体系。“乡贤文化”既展现了一个地区真实、立体的形象风貌,也成为地方团结大众、弘扬正气、彰显地方文化软实力的有效方式。

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乡贤”的内涵焕然一新,成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同本地乡土有联系的,有知识、有能力、视野开阔,并且掌握一定的物质资源、社会资本和数字信息资源,依靠较高的道德素养和感召力,对乡村建设发挥建言献策、出谋划策,为乡村振兴作出重要贡献的社会贤达和精英,超出了传统“乡贤”的范畴,固谓之“新乡贤”。“新乡贤”涵盖范围更加广泛,群体构成更加多元,各种类型的精英人才、技术能手、致富能人,离退休返乡的官员、教师、医护人员、军人、文人学者、企业家、海外华人华侨,甚至返乡大学生、在外打工经商的村民、数字网红等,都成为人民群众和政府认同的“新乡贤”。他们有的在当地生活、工作,有的虽然在外地工作但通过项目或其他形式回到家乡,为当地发展作出自己独特的贡献,无论是在本地还是外地、体制内还是体制外,只要能够为家乡振兴贡献智慧和力量的人,都可以称之为“新乡贤”。这种多元、包容的群体结构,以及成长于乡村、在外拼搏并取得一定成绩的经历,既保障了资源的丰富性,又可以在传承传统文化的同时充分发扬创新精神,助力乡村振兴。

正是因为新时代的“新乡贤”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所以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和广泛认同,“乡贤”由文化现象的学术探讨转化为现实实践行动。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创新乡贤文化,弘扬善行义举,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家乡建设,传承乡村文明”;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将“乡贤文化”列入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及“新乡贤”;2017年、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对“新乡贤文化”进行了阐析,在2018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专门提出要“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推进。

“新乡贤”参与乡村振兴的方式

“人才”是乡村振兴的第一资源,没有“人才”,乡村振兴就可能沦为空话。“新乡贤”基于“热爱家乡、回馈家乡、建设家乡”的情感,回归家乡参与乡村振兴,其方式可以不拘一格、灵活多样。发挥“新乡贤”带来的“鲶鱼效应”,搅活家乡振兴的潭水,为乡村振兴带来希望。

回乡长期定居,全职型参与乡村振兴。一些乡村在教育、医疗以及物质生活方面与城市相比,虽然还有差距,但经过脱贫攻坚和国家对乡村基础设施的大力投入,已经今非昔比了,乡村越来越成为人们养生养老、创新创业、生活居住的新空间。人们向往田园风光、诗意山水、乡土文化、民俗风情、农家美食,追求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乡村慢生活成为一种时尚。退休干部、退休教师、退休医生、退休技术人员、退役军人等,可以从长期的城市工作中脱身出来,到乡村定居,在享受宜人乡村环境的同时全职型参与乡村振兴建设。

回乡短期服务,阶段型参与乡村振兴建设。一些“生于斯长于斯”的能人,因上学、当兵、出国、经商或到城市务工成才成功,仍然对家乡的一草一木、一举一动魂牵梦绕,可以根据他们的特长和优势,以“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方式,鼓励他们短期回乡,生发家乡的人气、地气和烟火气。“新乡贤”在家乡有祖业老屋的,可以通过整修配置完善现代生活设施入住;没有祖业老屋的,可以到村里租赁闲置的农房自己开设民宿或者农家乐,也可以租住到现成的民宿中,用休假的方式,夏天避暑,冬天过冬,候鸟式地回家乡献计献策,参与家乡建设和发展。

项目投资服务,专项型参与乡村振兴建设。在外打工和创业经商成功的“新乡贤”有眼界、有魄力、善经营,有了自己的企业或产业,成为现代“儒商”。可以发挥这些“新乡贤”重乡情、乐奉献、讲义利的优势,鼓励他们带项目、带资金回乡,集中于乡村振兴所需的领域投资兴业、举办社会事业。引导他们深挖农村土地、环境、人力、产业、市场、文化等资源的多元价值和多重功能,充分利用本村闲置建设用地及附近各类园区,发展智慧农业、高效农业、生态农业、休闲农业,推进产销一体化,带动壮大村集体经济;引导他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挖掘农村人文资源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促进美丽家乡建设;引导他们以捐资捐物、项目包建等形式,参与村内道路、供水、供气、仓储物流、公共照明、养老助残、文化体育、地名标志等设施建设和管护。

返乡建设家乡,主人型参与乡村振兴建设。“新乡贤”中包括从家乡走出去到发达地区务工和在外上大学的大学生,他们在外见世面、长知识、练市场,积累了经验,拓宽了视野,对家乡有着特殊的情感,可以通过引导他们返乡的回归方式,发挥他们的聪明才干。对于大学生,鼓励他们利用寒暑假、小长假、实习期,以家乡做基地、为标本,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根据家乡振兴需求,走百家、进百家、知百家,参与村情调查、村庄规划、项目策划、建设施工、艺术设计、文化传承、产品营销等事业发展,开展健康咨询、日间照料、技术推广、教育辅导等志愿服务,宣传推介家乡规划蓝图、优势资源、特色文化,讲好家乡发展故事,把论文写在家乡振兴大地上;对于从家乡走出去学成毕业的大学生,鼓励他们回乡创业兴业、到村任职;对于从家乡走出去的务工人员,鼓励他们发挥自身优势,因地制宜、因人施策返乡挖掘和利用家乡比较优势,在家乡创业发展,带动家乡产业发展,繁荣家乡养老、托育、照护、维修等服务事业。

“新乡贤”参与乡村振兴的作用领域

经济能手、文化名人、社会名流等“新乡贤”往往对家乡的历史、文化和风俗人情了如指掌,对父老乡亲的需求和秉性知根知底,只要想回乡、愿回乡,就能回得来、留得住;只要想干事、真干事,就能干成事、干好事;只要愿作为,就能有作为、大作为。

助力乡村产业振兴。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和重中之重,没有产业振兴,乡村振兴就只是一句空话。有财力的“新乡贤”可以根据乡村的资源禀赋优势,在乡村中投资办厂,“强一(产)接二(产)联三(产)”,发展养殖业、种植业、农产品加工业、乡村休闲旅游业、养老养生业等,搞活乡村经济,吸纳就业,增加村民收入;有经营才能的“新乡贤”可以发挥自身优势,把村民组织起来,盘活乡村中的土地和房屋等闲置资产,组建家庭农场、股份制合作社,带领村民开办民宿、农家乐、农村电商,把乡村中的土特产推销出去,增加农民收入;有一技之长的技能型“新乡贤”,可以发挥自身的技术优势,带领乡亲们发展刺绣、编织、建筑、装修等民间传统产业,使村民们各得其所、各使其能。

引领乡村文明建设。文明家风村风乡风,是乡村振兴的标志。“新乡贤”大多接受过高等教育,具有广博的阅历,接受过现代文明的熏陶,很多人是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道德模范,本身就具有榜样的力量,社会资本丰富,在引领乡村文明建设领域中大有用武之地。针对乡村中天价彩礼、打牌赌博、大操大办、攀比心理等陈规陋习和不文明现象,“新乡贤”可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长,挖掘乡村中蕴含的文化元素,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乡村精神文明正能量,培育文明家风村风乡风民风,带头移风易俗,丰富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使村民能够形成共识、树立共同的价值观,凝心聚力实施乡村振兴。

推动乡村治理能力提升。乡村振兴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建立起一个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融法治、德治、自治于一体的有效的治理模式,形成一个良性、文明、现代的乡村基层治理结构,成为破解乡村“空心化”和逐渐衰败难题,建立秩序和谐的现代乡村的基础。“新乡贤”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推动者,可通过送法下乡增强村民的法治意识;发挥道德模范作用凝聚乡村振兴正能量;挖掘乡村自身内生秩序控制力,完善村民自治组织,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新乡贤”通过自身影响力,以持续不断的工作,激发乡村内生动力,构建政府、社会、家庭、个人有机协同的治理机制,提升乡村治理能力。

提升乡村服务水平。乡村振兴的重要标志就是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水平获得大幅提升,打破城乡二元体制的桎梏,实现城乡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新乡贤”以对家乡的感情为纽带,利用熟人社会的集聚效应,发挥自身组织能力强、活动范围广、联系人口多的“粘合剂”优势,吸引本地的、外地的、在乡的、不在乡的能人乡贤,回村回乡做公益慈善,整治村容村貌、通村道路建设、水电网改造、乡村文化广场修建等公共基础设施,发展行医办学、养老助残、扶贫济困的公益事业,实行农村“厕所革命”“自来水革命”和“垃圾革命”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提升乡村民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激励“新乡贤”参与乡村振兴的实现路径

挖掘“新乡贤”的潜力,发挥“新乡贤”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他们的热情,吸引壮大“新乡贤”队伍,就需要为他们参与乡村振兴营造一个宽松和谐的生活、工作环境,拓展他们发挥余热的舞台。

提供舒适生活环境。“新乡贤”中很多人是退休干部、退休教师、退休医生、退休技术人员、退役军人等,他们在外辛辛苦苦为国家为人民工作了几十年,现在退休退役后回乡参与乡村振兴。国家鼓励他们回乡定居,老有所为,发挥余热,所在地方政府就要在生活上关心他们。对符合条件的设计师、大学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企业家等“新乡贤”的子女、配偶、父母等近亲属,在入托入学、就业就医、养老入院等方面提供“绿色通道”,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有充足的精力,心情舒畅地在乡村振兴的大舞台上施展他们的聪明才干,以出色的工作、良好的实绩回馈家乡、报效家乡。

创造良好工作平台。“新乡贤”经验丰富,有思路,有想法,也有资源,地方政府在工作上尊重他们,听取他们对乡村建设和发展的建议,优化营商环境,在用地、用水、用气、用电等要素保障方面对建设家乡项目给予支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村庄开展增减挂钩产生的节余指标,可按规定支持本地区村庄产业发展项目和公共设施建设,为他们在项目投资、开展公益事业的政策上、办事程序上提供方便,协助办理各种审批手续。对于回乡、返乡长期在乡村工作的乡村教师、乡村医生、驻村镇设计师等各类“新乡贤”,可在职称评定、级别认定、报酬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

构建有效激励机制。一是建立乡村两级人才名录,组建乡村人才联谊会,利用重要节假日举办座谈、观摩、走访等活动;用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平台,举办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庆祝丰收活动,架起在村农民和在外人士交流交往的桥梁;常态化举办村庄发展大会,用好家乡群、朋友圈、贴吧、热话等新媒体“圈子”,共话村史、共商村事、共研村计,吸引在外人士回归;加强村庄历史故事、知名人物、发展变迁等村情文化的整理宣传,激发各方人士情感共鸣和家乡建设热情;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组织多方力量共同建设美好家园。二是加强宣传激励,对在乡村建设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向他们颁发最美“新乡贤”证书,授予荣誉,建立荣誉墙,竖立荣誉碑,举办“新乡贤文化节”“新乡贤文化研讨会”等主题活动,通过报纸、广播和各种新媒体,向群众弘扬“新乡贤”文化,使“新乡贤”的优秀品质和高尚道德情操内化为村民的行为规范和道德自觉,有效激励广大村民,涵养积极向善、见贤思齐的文化氛围,增强“新乡贤”的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三是给予“新乡贤”恰当的参与身份待遇,使他们能够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有机会展现自身的聪明和价值,对服务家乡意愿强烈的在乡人才,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村级后备力量加强培养使用,对于工作成绩、条件优秀的“新乡贤”,按照规定可以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他们提供服务乡村振兴的舞台。鼓励各地对家乡建设贡献大的企业和个人,按规定予以项目留名支持。四是增强在村在外人士对“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的认知度,及时宣传活动进展成效,发布一批典型案例,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建立有公信力的评价体系。“新乡贤”参与乡村振兴的效果如何,需要科学的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扬长避短。因此,创新活动形式,发挥乡情馆、村史馆对乡情乡愁的记录作用,打造在外人士的情感地标和精神家园,建立政府、村“两委”、村民于一体的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对“新乡贤”的评价机制和退出机制,以确保“新乡贤”队伍的纯洁性和公信力。建立内外部精英流通和外部精英内部化机制,既重视对本土“新乡贤”培育,又加强在外“新乡贤”的发现和选拔,不断充实完善“新乡贤”队伍,解决乡村“空心化”和战略实施过程中的人才短缺问题,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人力资源、社会资本的强力支撑。

(作者为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导)

【注: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共产党百年民生思想发展史”(项目编号:18ZDA012)的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①唐任伍、孟娜、刘洋:《关系型社会资本:“新乡贤”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推动》,《治理现代化研究》,2021年第1期。

②王先明:《乡贤:维系古代基层社会运转的主导力量》,《北京日报》,2014年11月24日。

责编/周小梨 美编/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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