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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新村:沿着总书记的足迹】新时代如何推进乡村治理

大国新村文章配图

编者按:推进乡村治理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事关乡村振兴战略大局,事关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让农村既充满活力又稳定有序。”新时代如何推进乡村治理?今天,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国家乡村振兴研究院副院长左停为我们分享乡村治理的重要意义和重点领域。

【经验分享】

福建平潭大坪村:“党建+”模式引领乡村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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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党日馆

大坪村位于福建平潭中西部。1996年—2000年,习近平同志挂钩帮扶平潭县大坪村,先后四次来到大坪村,访贫问苦,指导打好脱贫攻坚战,这个难啃的贫困村迎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近年来,大坪村不断丰富“党建+”模式的内涵与外延,在服务民生、乡村建设中,大坪村党总支坚持用党的旗帜集聚治理力量,用红色基因激活服务精神,以“支部+网格”的形式,构建“555”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机制,成立了全区首个老党员驿站,在全村党员家门口贴上“共产党员户”铭牌,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及巾帼志愿服务队,成立了大坪公益学堂,较好地发挥了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宣传教育群众、组织凝聚群众的作用。

【专家解读】

作者: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国家乡村振兴研究院副院长 左停

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其中“治理有效”是重要基础和路径方法。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强化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功能,压实县级责任,推动乡镇扩权赋能,夯实村级基础”。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上探讨乡村治理新课题,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

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对乡村振兴的意义

乡村(包括乡、村)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单元、也是国家政权体系向基层延伸的重要载体。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也是乡村振兴战略任务中的重要一环。将乡村治理融入到乡村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建设等各个方面,不仅有利于实现高质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目标,也有利于巩固和完善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建设成效。从乡村振兴的工作实践角度来看,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内核,包含乡村产业组织治理、乡村人居环境治理、乡村民俗文化治理、乡村民生保障治理等方面。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对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的推进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健全完善的乡村治理体系可以增强农民的集体行动力、村庄凝聚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作为符合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助力农民走向共同富裕的载体,有助于促进农村生产关系与生产力水平动态调整、相互适应,是推动乡村有效治理和繁荣发展的基础性支撑,其开展的合作经营可以有效降低农户分散经营的成本,提升农民的集体行动力。同时,健全的乡村治理体系也能够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包括培育和打造各类公益建设的新型平台,广泛吸纳各类组织形态的参与,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的运作模式和激励机制,从而激发农村组织成员的参与主动性与创造潜能,提升农村集体行动力,将内生动力成功转化为外部生产力。

健全完善的乡村治理体系有助于拓展乡村社会资本。嵌入在社会网络中的社会资本是一种支持性的互惠互利的网络资源、关系结构,个人之间通过合作、互惠、参与集体行动,个人行动的透明性增强,进而产生信任,形成社会资本,团体内的信任感扩展为对政府的信任,促进政府绩效的提升。依托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者及志愿者、农村居民等群体力量的乡村治理体系可以打破乡村原有的闭塞格局,直接为进行社会互助、开展经济和文化活动等提供平台和渠道,促使村庄内部形成良性互动的社会关系网络,拓宽村庄内部重构社会信任和价值导向的渠道,增加村庄物化的无形社会资本,进而更好地支撑乡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健全完善的乡村治理体系可以激发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近年来,在推动农村发展的过程中,国家自上而下地向乡村输入了各种倾斜性政策、项目、资金、人才、技术等。从很大程度上来说,这些资源输入能否真正发挥作用,取决于乡村能否找到有效的承接载体和运转机制,将外部输入资源转换为内部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健全完善的乡村治理体系,可以通过合理设置公益岗位、开展技能培训等方式进行产业收益的再分配,从而激发农民的内生动力;还可以在农村产业培育、人才培养、生态保护和文化引导等重要领域起到驱动作用,通过组织创新平台的搭建实现输入资源在农民间的公平配置,从而提高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彰显农民在农村发展中的主体地位。

乡村振兴背景下乡村治理的重点领域和发展方向

充分发挥农民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作用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乡村治理的社会基础、治理模式和特点也发生了变化,单纯依靠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农村组织框架难以满足新时代农民多样化、宽领域的生产生活需求。不同参与主体多样化诉求的满足离不开现代化多功能性组织的丰富和完善。为此,有必要在政治、经济和社会服务的大致分类中,拓展和完善与不同主体需求相匹配和相适应的农民组织,如以农村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政治组织,以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生产效益为导向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养老托育为重点的社会服务组织,以及生活型、经济型、文化型农民组织等,充分发挥农民组织助力乡村治理与美丽乡村建设的优势作用。需要强调的是,中国的社会转型是进行时,经济社会发展在这一过程中趋于复杂多样,应该对乡村治理的具体形态持开放性态度,鼓励基层组织打破束缚、释放创新活力,积极探索乡村治理组织新形态和新路径。

健全完善以村民自治、集体经济管理为核心的村内事务治理框架

村民自治是村民直接参与乡村治理的重要平台,也是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应尝试建立专门的村级议事会,进一步完善村级公共事务决策的民主参与机制,畅通和拓展农民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通道,充分发挥农民的主观能动性,不断提升其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水平,让农民真正成为乡村治理的主体,促进村内事务治理全面化、便捷化、实效化,加快形成乡村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可以有效整合、盘活村庄土地、人文、农产品资源,提升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乡村公共服务质量。乡村集体经济运转成效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农村集体资产的享有数量、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进度以及农民生活水平和质量。近年来,以明晰产权、完善权能,积极探索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为目标原则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集体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力条件、奠定了良好根基,应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保障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建立适应城乡融合发展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化解制约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障碍,激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完善集体经济管理和乡村治理的利益联结机制,更好满足农民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需求。

加快提高乡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乡村振兴是贯穿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过程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当前,要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着力点推进乡村振兴。具体来说,要进一步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质量、安全性、可获得性和民众的满意度,健全涵盖监护、生活、教育、医疗的农村社会关爱服务体系;优化提升乡村治理服务型功能,给小农户发展提供更多空间和机会,包括构建农户土地成员权退出及定价机制、培育适应小农户需求的多元化多层次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等,帮助农民真正融入到现代农业发展中去;深入思考农民工生计安全问题、农民老龄化与农民职业退出、家庭分化背景下的农村养老服务、农村儿童养育福利、乡村集体和社区的作用、政府的权责与边界等现实问题,提前谋划部署政策措施。

积极培育和促进乡村社会组织发展

乡村社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如可以有效地凝聚村庄内部的集体行动力、整合村庄内部的治理资源,从而助力重建乡村内部秩序、促进乡村社会融合等。孵化培育乡村社会组织越来越成为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路径选择。在具体工作中,应将农村社会组织的内涵、功能和实现形式嵌入到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中去,同时进一步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制度优势,建设完善针对乡村社会组织的政策支持和公共财政购买服务等措施,培育和促进功能性社会组织(包括农村经济发展、社会性服务、公共事务、公益慈善、矛盾纠纷调解等)的发展,切实把村民有序组织起来参与各类公共活动,重建和激发农民有效参与乡村治理的主动性、创造性和主体性,增强村庄内部村民的组织化能力,提升乡村治理的组织化和机制化水平,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

[责任编辑:曲统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