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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艺新形态的精神价值与创新发展

作者:中南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导 禹建湘

近年来,网络文艺精品化趋势增强,网络文艺的创作不断成熟,创造了新的文艺形态,呈现出独特的审美及精神价值,深刻影响着大众的精神世界。这要求网络文艺进一步高质量创新发展,以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网络文艺的新形态

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5G、人工智能等的持续赋能下,特别是在近一年来元宇宙概念和ChatGPT等技术支持下,网络文艺涌动创新创造活力,同时也呈现出更加丰富的表现形态。

第一,受众参与便捷高效的文艺形态。源于互联网这一特定媒介的技术驱动,网络文艺形态更多表现在媒介技术层对文艺形态的表达方式上,呈现出有别于其他艺术形态的文化与审美属性。新媒体以其海量信息的存储、无死角信息推送和海量用户参与等优势,使得网络文艺发展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目前,我国网络文艺平台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以“快手”“抖音”为代表的各类短视频平台,二是微博、微信等社交传播平台,三是BBS、论坛等在线社区。这些平台均吸引着大量用户,实现不同兴趣层次用户之间的互动沟通。网络文艺通过这些平台在传播速度、浏览量等方面展现出明显优势,为网络文艺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便捷高效的技术实现内容的有效衔接,不仅使网络文艺创作者生产出更多优质内容,而且在满足受众多元化需求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22抖音演艺直播数据报告》显示,抖音平台在2021年就开播包括戏曲、乐器、舞蹈、话剧等艺术门类在内的演艺类直播3200万场。网络文艺借助于平台,实现了多元化、多层次发展,为传统文化传承带来了更多增量。

第二,契合青年审美价值的文艺形态。随着新媒体的快速发展,人们的文艺审美方式也在不断变化。网络文艺以其独特的电子媒介属性而成为当下青年审美的热门形态之一。在数字化时代,网络文艺以其轻松便捷的获取方式、个性化的定制需求和更加自由的表达方式受到了青年观众的广泛欢迎。这些网络文艺形态具有丰富多彩的内容,其中不乏一些具有独特创意和深刻内涵的作品,能够引发青年观众对于人生、情感、社会等方面的思考和探索。网络文艺与传统文艺的最大不同在于其媒介属性不同,在于其电子媒介属性即“网感”。充满“造梗”“人设”“金手指”和“脑洞”特色的网络文艺在行业内获得了优势地位,迎合了青年读者的审美心理和审美情趣。网络文艺在主题表达上,更倾向于展现普通大众的生活片断。随着媒介的多样化,网络文艺形态以多种方式融入青年群体的审美范围,引发青年群体的共鸣,媒介发展与青年审美相互促进,对网络文艺创作、文化传承和社会进步产生深远的影响。

第三,全球共享与融合的文艺形态。中国网络文艺出海成为一个新的文化现象,随着网络文艺产业快速发展,网络文艺出海模式由原先的版权出海、内容出海向生态出海转变,即由以内容为主的版权贸易、作品输出的出海模式,转变为以生态为主的在海外复制创作、运营等生产方式的出海模式,创作及传播的对象也从文本逐渐转变为以文本为基础的IP全产业链。这可以将优质网络文学输送给电影、电视剧、ACG(动画、漫画、游戏)等文化下游产业,推动“网文出海”的“文学传播链”进入全球泛文娱产业的“网络文艺传播链”,使得网络文学的海外传播效果呈几何倍放大。网络文艺跨越了国界、文化、种族壁垒,培育了新的文艺消费方式,实现了全球的大众文化共享。

中国网络文艺的成功运作机制和产业生态模式被复制到海外市场,比如付费阅读、评分打赏、在线评论等成为海外网络文艺赢利的常见模式。媒介技术在其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海外粉丝阅读社群的运营、大数据运算下的精准推送服务、人工智能的提质翻译等方面在技术加持下日趋成熟。欧美受众偏好武侠、仙侠、玄幻等“男频”网络文学作品,对富有中国传统文化色彩的作品情有独钟。东南亚及日韩等亚洲文化圈则偏爱古代言情、都市言情等“女频”作品,而非洲国家的读者主要以移动端阅读为主。总之,无论是网络文学线上作品,还是实体书,亦或网络IP改编的影视作品,在海外都拥有大量粉丝。尤其是在东南亚和日韩等国家和地区均有大量受众,且占比较大。这表明,中国网络文艺的全球共享机制正在形成。

网络文艺审美精神价值

首先,虚拟现实带来更丰富的审美体验。网络文艺借助技术营造虚拟现实的氛围,打造了一种新型的美学范畴。虚拟现实技术的发展无限缩短了审美体验的空间距离。审美主体在网络文艺的审美体验中由接受者和旁观者转为沉浸式的在场者,感官的冲击直接带来情感的投射。在数字展览中,借助可穿戴设备,个体无需依赖自身想象便可完全沉浸于审美空间,所见所感即为所得。尽管这种虚拟的视觉呈现在客观上并非物质性的,但给人带来的审美体验却是无比真实的。沉浸在虚拟现实中,人们不断消磨“虚拟”与“真实”的界限,通过虚拟现实技术沉浸在虚拟世界的超真实中,实现在现实世界无法达成的心愿,弥补无法到场的遗憾和内心情感的空缺。

在虚拟现实文艺中,作品的意义不再由创作技术单向主导,而需要通过审美主体与虚拟世界的交互来完成。法国戏剧家德尼·狄德罗曾用“第四面墙”来比喻舞台式戏剧表演时观众和演员、虚拟与现实之间的界限,在电影和电视节目中,摄像机则承担了“第四面墙”的功能,而虚拟现实技术恰恰就打破了这种契约。在交互的过程中,人们通过操作设备以获得操控世界的愉悦感,个体不再被动接受创作者的灌输,而是自主地决定“看什么”“怎么看”,主动性和掌控性大大提升,给人带来一种掌控世界的征服感。借助虚拟现实等技术,网络文艺正在逐步打破虚拟与真实的边界,探索出新的生产模式与叙事路径,营造全新的审美范式。

其次,类型化审美满足不同受众的审美需求。网络文艺包含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影视、网络综艺等多种文艺形态,不同艺术形式之中已经逐步形成了类型化的审美特征。以网络文学为例,根据题材选择、结构方式、人物设定、语言风格等特点,网络文学形成了一系列相对定型的类型模式,类型化写作已经形成了稳定的规模。此外,网络文艺的创作主体来源于民间,涵盖了各行各业,丰富了文艺内容的类型。隐藏在民间的普通人通过短视频、直播间等渠道,或是展示才艺、或是抒发个人情感,经由网络文艺的渠道,得以自我表达,满足自我实现需求。

类型化的网络文艺是一种与大众交流的机制,垂直细分的规范化类型设定精准地瞄定了有不同需求的受众群体,人们在不同的类型中获取符合自身需要的审美内容。在传统文艺作品中,受众的审美体验限于作者主导的审美设计,处在被动接受的地位,而依托网络技术的网络文艺,审美更加通俗化、平民化、娱乐化,围绕着大众进行审美扩展。基于网络文艺的大众文化特质,创作者需要考量大众审美的需要,呈现大众想要的文艺内容,这一改先前作者引领审美导向的传统,将受众放到了核心地位。为了契合大众审美意识,类型化的网络文艺以亲近的姿态模仿和勾勒大众的内心需求,以实现在精神上娱乐大众,使其获得愉悦性的审美感知。类型化的网络文艺具有一定程度的亚文化特质,是一种特定文化仪式,不同类型的受众通过有意义的形式去认识和贴合这种文化仪式,也在彼此间形成了相对稳固的圈层,在不同的文化仪式中满足自我的认知需求和群体身份认同。

最后,人文关怀引发广泛的精神共鸣。网络文艺创作的内容一方面给人带来极致的爽感,另一方面也体现出对个体自我的观照和对时代社会的探索与思考。网络文艺的繁荣建立在人们物质需求得到普遍满足的条件之上,也要在物质世界的基础上来理解和解释。网络文艺以丰富的文化形态刻画出大众的日常生活图景,在生活的表象之下也包含着对自我和世界的思考。许多作品体现出对大众深层次精神需求的关注和对时代症候的探索,充满人文关怀,引发广泛的精神共鸣。就审美内涵而言,网络文艺的人文性主要体现在贴近人民群众和引导人民群众等方面。就外在载体和形式而言,网络文艺多元化的呈现形式和表达手段降低了网络文艺创作的准入门槛,其创作主体从传统的文艺工作者延伸到全体大众。

大众文化的内涵在网络的发展中被重新定义,大众的身份也悄然发生了变化。美国传播和媒介研究学者詹金斯指出互联网时代的大众文化体现出更强的“参与性文化”的特质。在当下的网络文艺中,大众不再是受制于精英文化所启蒙、引导的平民,也有别于文化工业背景下被动消费的受众,而是积极投身于文化之中,成为主动的参与者。例如,各种网络流行语一经提出就引起广泛的情绪共鸣,大众对原文本具有强烈情绪认同,通过进一步再造,在理解文本的基础上试图表达和重塑更广泛的意义,以满足自我言说的精神需求。颇为火爆的“发疯文学”和“废话文学”,表面上由毫无逻辑关联和夸张的句式构成,在形式上充满荒诞和无意义,实际上大众在相同形式的交流中得到互相理解和彼此认同,是一种维持心态平衡、缓解精神焦虑的积极尝试。“‘废话’并非毫无意义,‘膨胀’并不意味着必然贬值,它们是互联网时代的‘嘴替’,是人们应对数字时代的人际关系和生存困境的一种文化症候和抵抗策略。”人们通过尽情表现自我满足个体本能的表达欲望,通过使用话语权来构成对现实生活的补充;又通过网络平台的交流与互动得到关注和反馈,使自我的言说跨出自我而产生社交意义,实现社会化的心理需求。

网络文艺的大众性还体现在文本再造者在不同文本间的游走。“网络文化的本质之一在于那些即使在过去只能拥有小部分受众的表达形式通过网络也能实现更大的社会性。”在网络文艺领域,你可以既是二次元的忠实粉丝,又使用说唱式的语言交流;可以在沉迷于网络游戏的赛博空间时,又披上国风的外衣,尽情享受不同文本类型所带来的感官愉悦。原本仅针对小部分受众审美喜好的文艺类型,在网络世界中迅速扩展了受众圈层。

促进网络文艺的高质量发展

网络文艺作为数字时代的产物,随着网络的普及和媒介技术的发展呈现出多种样态和业态。高质量的网络文艺作品反映了网民们的生存状况,亦承载了网民们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同时,促进网络文艺的高质量发展对于塑造中国良好形象以及坚定文化自信都具有重要意义。

关注现实,反映伟大时代。近年来,网络文艺创作在政策扶持导向、市场需求变化、读者审美转向之下再次回归现实,现实题材网络文艺作品迎来新的高潮。“现实题材作品也可承担起继承文学的民族传统形式的责任,推动网络文学的精品化与经典化”。网络文艺作品从不同的面向映射着现实问题,反映了现代人的精神症候。真正能够反映当代中国时代状况、当下社会面貌的优秀现实题材作品,才能够与时代同频共振、引起受众共鸣。

当然,反映现实的网络文艺题材并不等于不加修饰的白描。例如,被收录至国家图书馆和大英图书馆的中文馆藏书目之中的《大国重工》,以穿越作为叙事线索,讲述了我国工业装备领域的坎坷又充满激情的发展道路。故事巧妙地将现实题材与幻想手法相结合,为现实题材作品赋予了新的想象力。网络文艺作品无论是面对现实还是放飞想象,都背负着受众的期待,承担着精神引领的重任。在当下文化思潮、文化样态多元化的媒介环境中,网络文艺作品的健康发展,必然根植于精良的制作、对现实生活的反映、受众的共鸣所共同建构的良性生态环境。网络文艺要创造出无愧于这个时代的优秀作品。

精准把握需求,打造文艺精品。不可否认,在微博、小红书、抖音等各类社交媒体推动网络文艺作品生产和消费的同时,网络文艺的审美和评价也被各大平台的流量和算法所裹挟,导致部分网络文艺作品逐渐丧失生命力、创造力和对话的能力。此外,随着受众审美经验的充沛,网民们对网络文艺作品有了更高的要求和期待。由此,网络文艺精品愈发成为网络文艺健康发展的呼唤。什么是“精品化”的文艺作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三精”的标准:“精品之所以‘精’,就在于其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不断提升创作者的生产和创新能力,是网络文艺发展精品化的核心环节。尤其是随着人工智能写作技术、ChatGPT等辅助工具的应用和成熟,能够快速生成一些类型化、套路化的文本,这对文艺创作者来说是一个挑战,同时也促使创作者提升自身能力。

随着信息获取的便捷,同质化产品增多,各大文学网站及网文创作者之间竞争加剧,这要求网络文艺从对“量”的一味追求回归到对“质”的深度探索。但是,由于掌握流量资源的平台方长期处于版权合同的主导地位,对内容的生产创作有极高的话语权,“内容为王”未得到成功转型。在网络文艺产业链开发成熟的今天,“内容为王”不再是噱头,而是关键的制胜之道。网络文艺要严格把控内容质量,提升作品内涵,深化作品立意。网络文艺创作者要提高创作素养,传承历史经典,结合现代审美观,将现代时尚元素及先进技术与传统文化相结合,以期呈献给观众情节内容丰富、文化底蕴浓厚的作品,从而实现网络文艺精品化的发展。网络文艺产业在深度数字化的生态环境下呈现出复杂和多样的生产链,只有打造和孵化高质量的作品,才能获得各个圈层受众的审美认同的最大公约数。

开展网络文艺生态治理。作为文化工业的重要一部分,网络文艺深受媒介技术、产业链、文化管理政策的影响。相关政策的颁布为网络剧作的精品化创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如《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取代原有的上线备案号、公益服务平台“中国视听”上线运行等,意味着网络剧片精品化创作得到政策上的保障,更意味着网络文艺作品在媒体融合的当下能够以其“精”而强势“出圈”。此外,通过对网络文艺产业的政策制度、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强化政府监管,能够进一步维护网络文艺市场秩序。

网络文艺的生产和消费要在一定规则下进行,中央宣传部等五部门于2021年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指导意见》,强调要健全完善基于大数据的评价方式,加强网络算法研究和引导,开展网络算法推荐综合治理,不给错误内容提供传播渠道。事实上,我国关于网络文艺发展的政策出台越来越密集,涉及到网络文学、动漫、视频、网络游戏、在线影院、数字博物馆等各个产业,这些相关政策对网络文艺的创作提出了要求。要创作积极向上的文学内容,弘扬主旋律,打造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原创IP,借网络文艺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赋能。另外,相关政策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网络文艺作品版权管理,致力于营造良好环境为网络文艺发展护航。政策的制定能够有效引导创造有利于时代的产品,同时对不良的网络文艺现象进行监管,鼓励平台推出优质网络文艺作品。

【注: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网络文学现实观照的审美转向研究”(项目编号:21BZW059)的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