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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好凤:交通安全教育须长抓不懈一以贯之

这个4月,公安部发布了一批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在公安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就《少年儿童道路交通安全文明教育指南》予以解读。毫无疑问,交通安全教育是孩子成长中的重要一课,从家庭到学校到社会,从过去到现在到未来,当长抓不懈一以贯之。

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进和普及少年儿童交通安全教育,少年儿童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但是,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少年儿童交通安全文明教育覆盖面、纵深度、针对性均存在不足,距离少年儿童交通安全文明意识的真正养成还有较长的一段路要走,因而涉及少年儿童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统计资料显示,我国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约11万人,其中14岁以下儿童死亡人数超过1.85万人,位居世界第一,是欧洲的2.5倍。而每23名交通事故遇难者中就有1名儿童--这是令人怎样痛心的一个数字!

4月13日,云南昆明两名00后网红骑摩托车祸身亡,其中一名女孩仅16岁。据不完全统计,从去年10月至今,短短半年的时间,已有5名机车网红离世,其中就包括未成年人。令人担忧的还有“鬼火少年”,一些未成年人对“鬼火”(一类踏板摩托车的泛称)进行非法改装,飙车、炫酷成风。“鬼火一响,爹妈白养;车头一翘,阎王一笑。”俚语道尽其中风险。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申请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由此可以想见,未成年的机车网红和“鬼火少年”均涉嫌无证驾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未成年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其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或需要根据过错责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无可辩驳的是,这些未成年人首先暴露了家庭教育在交通安全层面的缺失。

在我们身边,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屡见不鲜。比如,不少家长带着孩子在道路上使用平衡车、滑板车、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但您知道这种滑行工具并非交通工具,是不具有路权的吗?再比如,那些纵容孩子骑车上路的家长,您真的不知道骑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吗?事实上,多少血淋淋的教训仍不能触动麻木中的家长!

好在,我国当前在车辆和驾驶人管理领域,已经建立了较为规范和系统的技术标准体系,能够有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各项条款。2019年,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着手开展《少年儿童道路交通安全文明教育指南》的制定工作,并于2022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如今,《少年儿童道路交通安全文明教育指南》作为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的重要一项得以强化。

这一标准明确了少年儿童道路交通安全文明教育的总体原则,根据少年儿童在学龄前、小学、中学等不同受教育阶段的心理认知程度,规定了不同年龄段少年儿童的义务和权利,细化到需要掌握的交通规则、道路设施以及相应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的含义等;结合少年儿童日常出行采取的交通方式,明确了不同年龄段在安全步行、骑行、乘坐交通工具时应特别关注的安全点,如“车辆内轮差”“视觉盲区”“安全带”“车辆速度”等,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讲解交通安全“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另针对有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还规定了不同年龄阶段的少年儿童应掌握的报警、定位以及自救等基本技能。

因其权威性较高、体系性较强,《指南》为少年儿童交通安全文明教育提供了科学的技术指引和教学参考,必将有助于带动和引领社会各界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而在家庭教育环节,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老师要以身作则,务必提升自身交通安全意识,从而给孩子一个正确的引导,让孩子切实做到“知危险、会避险”。(作者:王好凤,《家庭周报》副社长)

[责任编辑: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