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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协商民主为什么真?

——以标准、条件和效能为视角的分析

“真协商”是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本质特点,“真”主要表现为: 协商主体多元化、协商领域和内容广泛化、协商过程深度化、协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以及协商结果落地化。从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多年的历史和实践看,推动实现“真协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坚持以人民群众为重点是关键所在,坚持协商为民、协商于民是基本原则,协商工作嵌入党的领导和国家治理的整个体系和全部过程则是不竭动力。“真协商”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而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对协商民主和民主政治的贡献具有世界意义。

一、引言

协商民主并非中国独有。协商是民主的最原始、最基础、最普通的要素,民主的任何形式和内容都可在其身上找到最初的根源。中国五千年的文明底蕴,一百多年的现代民主实践探索,赋予了协商民主新的内涵、新的形式和新的功能,形成了中国式协商民主。研究发现,中国的协商民主之所以成为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不仅是因为其历史渊源和理论基础与西方协商民主截然不同,而且是因为它是“真协商”;中国的协商民主之所以能够在国家治理实践中彰显独特优势,也是因为它是“真协商”。为什么说中国的协商民主是“真协商”?推动实现“真协商”需要什么条件?“真协商”带来哪些益处?回答这些问题是本文的研究旨趣所在。

二、“真协商”的衡量标准

综合习近平总书记的有关论述以及学界既有理论研究成果看,衡量“真协商”的标准大致包括以下五个。

(一) 协商主体多元化

开展“真协商”的首要前提是协商主体真正具有代表性与合法性,而实现协商主体多元化是确保真正的利益攸关者以及议题的真正关心者参与到协商活动中来的必要条件。没有多元利益主体的参与,即意味着协商的人员准备不足和社会基础薄弱,协商中所形成的最大公约数的代表性以及协商所达成共识的合法性、合理性均将受到质疑,甚至可能无法启动协商。中国的协商民主,总体上实现了协商主体多元化。

(二) 协商领域和内容广泛化

协商内容关乎人民群众等各类主体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开展“真协商”的必然要求。协商领域和内容的广泛化,解决了协商议题供给侧的充分性问题,确保能够满足不同主体的协商诉求。可从两个维度理解: 一是协商领域“全方位”, 不是局限于在某个领域、某个方面开展协商,更不能设置禁脔或者壁垒,而要将协商贯穿党、国家、社会及民众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 二是协商内容“全方位”,不是局限于就某个问题或者某些问题开展协商,尤其是不能就无关痛痒的细枝末节问题开展协商,协商内容既包括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依法通过各类渠道和不同方式就广泛问题开展协商。

(三) 协商过程深度化

协商过程深度化是避免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的有效办法,被认为是衡量“真协商”不可或缺的指标。要点有三:首先,民主协商深度嵌入工作流程;其次,参与者要最大限度超越自身利益,在事实和理性的基础上开诚布公地对话;最后,协商要直视分歧、切中要害,努力从差异中找到最大公约数。中国在践行协商过程深度化原则方面做了很多探索。

(四) 协商工作常态化和制度化

协商工作常态化是协商稳定性的基本表现,协商工作制度化是保证协商稳定性的有效安排,而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既是“真协商”的要求,也是“真协商”的表现,因此,协商工作常态化和制度化通常被视作衡量“真协商”的关键指标。可从两个维度理解:一是作为协商组织者的党政机关和权力部门要使协商成为一种重要的工作和决策方式;二是作为协商参与者的人民群众,要依法有序参加相关协商活动。民主协商成为一种习惯,应该是“真协商”的最高境界。

(五) 协商结果落地化

协商有效是“真协商”的核心要求,协商成果是否得到运用是评价协商有效性的直观指标,协商结果落地化堪称衡量“真协商”的最高标尺。协商成果落地,可以使协商参与主体获得正向激励,可以实现决策和工作更加顺乎民意、合乎实际的预期目标,可以推动协商工作本身实现良性的可持续发展;相反,如果合法合理协商成果被弃之不用,不但会造成巨大的协商成本浪费,而且会削弱参与协商的各类主体的积极性,从而阻滞协商民主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中国强调对协商成果要做好吸纳、落实和反馈三个层面的工作。

三、“真协商”的实现条件

“真协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真实性,源于中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真实性。然而,能否实现“真协商”还取决于系列具体条件。

(一)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推动实现“真协商”的根本保证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决定了其是推动实现“真协商”的“真力量”。协商民主从根本上讲是各类利益主体通过理性对话就利益分配方案达成最大程度的共识。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中国共产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因而应该也能够在协商中始终坚持为国家计、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言,居中协调不同参与者之间的具体利益矛盾。

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实践中掌握了推动实现“真协商”的“真本领”。中国共产党不但始终主张一切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一切工作安排和部署都应该为人民利益而制定和实施,而且始终主张应该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弘扬拜人民为师的传统,广泛听取人民内部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使人民群众的意愿体现到党和政府的决策和政策之中,把各方面提出的真知灼见都运用于治国理政,使协商民主成为其领导的重要方式。

中国共产党不断完善协商民主工作制度体系,为推动实现“真协商”提供“真保障”。中国共产党重视协商民主工作制度建设,以使民主协商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尤其是进入新时代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建立起一个比较完备的协商民主工作制度体系。

中国共产党扎实开展政党协商,率先垂范为推动实现“真协商”提供“真支持”。中国共产党遵照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政党协商具体工作制度的安排,自觉担负起作为执政党应该承担的首要责任,与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开展常态化制度化政治协商。

(二) 以人民群众为重点是推动实现“真协商”的关键

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点,这是中国协商民主的显著特征。这一主张强调的是,要将人民立场、人民观念贯穿于协商民主的全过程,始终坚持协商为民和协商于民。其中,协商为民,指的是在协商中要坚决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是什么利益集团、权势团体或者特权阶层的利益。协商于民则有三层含义:以人民群众为协商的重要主体,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为协商重点,认真抓好和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丢掉了这一原则,协商方式必定沦为利益集团的游说工具,协商活动必定变质为权贵之间的博弈与媾和,“真民主”和“真协商”也就无从谈起。

为什么要强调协商于民原则?除了人民群众是不可或缺的利益主体外,至少还有三个原因:

第一,人民群众中蕴藏着巨大的智慧和无穷的力量,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真正英雄,是理所当然的重要协商主体。

第二,及时就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协商,是党和政府的工作重点。

第三,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大量决策和工作主要发生在基层,大量直接利益冲突和人民内部矛盾也主要发生在基层。

(三)“深嵌其中”是推动实现“真协商”的不竭动力

中国的协商民主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整个体系对协商机制的内在需求的基础上形成的。它与群众路线、统一战线、民主集中制以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天然契合”,存在相辅相成的关系。

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在工作中执行群众路线。践行群众路线势必推动协商民主发展,协商民主健康发展反过来又可为践行群众路线创造更加稳定扎实的平台。

统一战线本质上是指在既尊重多数人的意见又照顾少数人的合理要求的基础上,构建一个兼具一致性和多样性的统一体。要实现大团结大联合目标,离不开广泛、持久且有效的协商。

要把中国共产党这样一个大党和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治理好,一方面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另一方面要正确实行集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广泛协商,体现的正是民主与集中的统一;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收获的必然是协商民主的健康有序发展。

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一方面,该制度形成于协商筹建新中国的伟大实践,其本身即是协商民主的产物; 另一方面,该制度是协商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

概言之,中国的协商民主无论在内在结构上,还是在具体实践形态上,均与中国独特的政治体系高度匹配,并且深深嵌入中国民主政治乃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过程。这种契合性、匹配性正是协商民主得以生根和发展的内生动力。协商民主在西方为什么成不了“重头戏”?从协商民主与西方的政治原则、政治制度的契合性,以及它与西方国家民主政治体系和国家治理过程的耦合度中可以找到一些答案。

四、“真协商”推动政治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真协商”标志着中国协商民主实现了高质量发展。协商民主的高质量发展,展现出强大的治理效能,不但有力推动着社会主义民主的运行和实践,而且促进了党的建设与国家治理的有机衔接和统一。反过来,国家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幸福又为推动实现“真协商”创造了更加坚实的基础、更加广阔的舞台。

(一) “真协商”推动民主政治高质量发展

首先,“真协商”推动了协商民主高质量发展。“真协商”扩大了协商主体,使得协商民主超越了主要在公民当中展开的西方做法;“真协商”拓宽了协商层级,使得协商民主超越了主要在基层运行的西方范式;“真协商”丰富和深化了协商内容,使得协商民主超越了主要聚焦公民及社区自治的西方传统;也正因此,“真协商”成为在地位上与选举民主并列、在功能上更具全局性和根本性的民主方式和民主形态,超越了协商民主在民主政治中仅发挥补充作用的西方模式。更为重要的是,长期的“真协商”,在让广大人民群众、各类协商主体在感受到“真协商”好处的同时,提升了他们的协商意识、增强了他们的协商能力,并逐步形成了一套程序规范、环节完整、结构合理、运行通畅的协商民主体系。

其次,“真协商”推动民主政治整体高质量发展。一是完善了民主链条,使得民主协商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共同构成完整的民主链条;二是实现了人民群众持续参与民主政治的权利,超越了人民群众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即休眠的西方民主实践;三是激活了其他民主环节的功能,对提升民主政治整体质量可以起到特殊作用。

从更深层次看,推动实现“真协商”,有力证明了树立在商议基础上的共识民主,与建基于票决制之上的多数民主并不相恃(而且前者对于推动民主形式与内容的有机统一更有优势),生动呈现了在三权分立、多党政治模式之外还有共治政治的风景,深刻阐释了追求个体利益与人民整体利益相辅相成的人民民主,较之强调自由之神圣性的自由主义民主更有生命力。

(二)“真协商”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真协商”强调多元力量的参与、权力的共享、治理的共担,使得政党、政府、市场、社会、个体等各类主体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因素,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国家宪法和制度框架中,共同治理国家、社会的公共事务,协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要表现为:

其一,“真协商”有助于提高决策质量和执行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增添强大的知识和社会支撑。“真协商”是汇集民意的过程,是展现民声的过程,是吸纳民智的过程。

其二,“真协商”有助于增进社会团结,提高社会整合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磅礴的积极力量。一方面,“真协商”的开展,可以形成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各层次管理和治理的机制,另一方面,“真协商”的开展,加强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亲密友党关系,深化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的相互监督。

五、结语

中国的协商民主是“真协商”,是高质量发展的协商民主。与西方的协商民主相比,在形式上有其独特性,在效能上有显著优势,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的协商民主是尽善尽美的。相反,我们需要在解决“搞形式、走过场”等问题上多下功夫,切实将“真协商”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并及时转化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治理效能。

(该文原刊发于《政治学研究》杂志2022年第2期,人民论坛网转发时有精减。作者:王红艳,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责任编辑:曲统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