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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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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方式 突出重点

做好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四篇文章”

作者:中国人民银行衡阳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 蒋国政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守底线、促振兴、强保障”三个方面,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作出部署。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和有力支撑,以高质量金融服务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更是金融为民初心使命的重要实践。因此,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如何创新求变,更好发挥“金融引擎”助力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已成为金融工作的重要时代课题和光荣政治使命。

以优化金融体系为着力点,做好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文章

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金融要做好“两条腿走”的衔接同步。一方面,按照5年过渡期的要求,继续完善金融帮扶体制机制。及时调整包括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小额信贷等金融政策的侧重点,保持政策的连贯性和时效性,确保脱贫地区信贷投放力度不减,扎实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使金融优惠政策惠及更多的农村脱贫群体。另一方面,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要探索建立乡村振兴的长效机制,金融要逐步实现从“输血”到“造血”,从“特惠”到“普惠”的转变,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帮扶项目的金融支持。同时,要将金融扶贫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应用到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去,全力支持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首要任务是做好顶层设计,不断优化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一是发挥好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积极作用,对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和乡村建设行动提供有针对性的中长期信贷支持。二是推动大型商业银行适度下沉业务层级,立足本行优势、创新产品设计、优化网点布局,持续提升错位竞争能力,增加首贷客户数量,更好地服务农业龙头企业。三是发挥好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及村镇银行的主力军作用,坚守支农支小定位,切实满足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金融需求,促进金融活水精准流入田间地头。四是健全政府投资与金融、社会投入联动机制,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更多投向农业农村,扩宽乡村建设融资渠道。五是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农作用,优化“保险+期货”。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加强涉农保险产品开发和市场拓展,科学确定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机制,拓宽财政补贴险种,提高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充分利用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和分散风险的功能,推动各类农产品期货品种的开发和上市。

以创新金融服务为着力点,做好促进农业“高质高效”的现代化文章

农村金融供给需要契合农村经济环境,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需求为基础,不仅要有量的支持,还要注重质的提高。一方面,金融机构要紧盯乡村振兴战略需求。制定与农村改革、农业投资相一致的方向,持续加大金融支持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力度,鼓励农业产业推进农产品生产、购销、加工、销售、流通等一体化的全产业链发展,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为导向,大力发展农业产业链金融,实现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三链融合”。金融投入要遵循市场化原则,重点投入具有一定收益、能保障合理回报的领域,包括围绕国家粮食安全的金融服务、聚焦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金融服务、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的金融服务以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金融服务等。

另一方面,金融机构要加大金融创新力度。设计符合农民就业增收、农业经营增效和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针对农户融资需求和特点,丰富贷款产品体系,开发随贷随用、随借随还产品和线上信贷产品,积极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首贷”、无还本续贷业务,合理设置贷款期限,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等。创新金融机构内部信贷管理机制,单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计划,并在内部转移定价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实现信贷资源增量优化、存量重组。完善差异化考核机制,落实涉农信贷业务的薪酬激励和尽职免责。适当下放信贷审批权限,推动分支机构尤其是县域存贷比偏低的分支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放。简化贷款审批流程,合理确定贷款的额度、利率和期限,鼓励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周期相匹配的流动资金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业务,提供支付结算、信贷融资等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

以发展绿色金融为着力点,做好助力“宜居宜业”的乡村建设文章

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让广大农村居民也能过上现代文明生活。一方面,应在“硬件”上下功夫,以加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助推乡村建设。一是以绿色金融引导美丽乡村建设。通过差异化信贷手段引导金融资源配置向绿色、循环、低碳领域倾斜,为污染防治、医疗卫生、农村养老、乡村绿色生态建设、新能源产业等企业提供贷款支持。对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需求,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土壤治理改善、重大水利工程和配套基础设施,推动农村绿色发展。二是以科技金融夯实美丽乡村基础。科学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先进技术,进一步拓展在线融资、线上支付结算、农村电商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利用大数据为不同类型的农民精准画像,有针对性地设计信贷模型,开发纯信用、低利率、可循环的小额贷款。

另一方面,应在“软件”上下功夫,解决好信用信息不对称、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存在短板等问题。一是加强农业信用信息共享,强化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着力解决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二是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宣传诚信文化,强化诚信教育,培育农村地区各类经济主体的信用意识,营造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三是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的评级覆盖率,创新信用评价模式和共享机制,促进信息、信用、信贷紧密联动。四是建立健全风险分担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通过农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激励银行机构发放涉农贷款。五是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做好农业贷款投放的担保增信支持,并适当减免担保费用,减轻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成本。

以普惠金融为着力点,做好实现“富裕富足”的农村改革文章

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是乡村振兴的关键点。要进一步提升普惠金融的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大力支持农村交通、供水、教育、养老、医疗事业等发展,促进城乡资源配置均等化。一方面,金融机构通过信贷政策、利率政策等金融手段,主动服务建立城乡统一的要素市场,探索创新更多基于农村资源要素的信贷产品,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地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另一方面,多措并举发展特色信贷服务,推动农产品出村进城,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活跃乡村经济,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实现农民收入、农村消费双提升。

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根本性的配套改革创新服务,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一是增强集体经济“造血”功能。积极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及其联合社为其带动的家庭农场、农户等提供担保增信,或者整合利用集体资金入股经营稳健的农业企业、优质公共服务项目。二是继续拓宽抵押质押物范围。积极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等抵押贷款业务。探索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加快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价值评估、流转交易、处置变现等配套机制和平台建设。三是发挥村委会的独特组织作用。村委会是乡村振兴的一线指挥者和管理员,应当赋予一定的融资功能,在“一村一品”等产业发展项目上,金融机构可以考虑以“统贷合用、统贷统管、统贷统还”的方式创新服务,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和加强金融风险管控上探索新的途径。

[责任编辑:曲统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