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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清廉之花”在“振兴田野”竞相绽放

日前,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提高监督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感,坚持严的基调、采取严的措施大力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坚强保障。新征程上,必须将反腐败斗争的“冲锋号角”往基层一线吹响,让“清廉之花”在“振兴田野”竞相绽放,奋力开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局面。

根扎“思想沃土”,筑牢“心底无私天地宽”的信仰根基。“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一旦有了“心中贼”,自我革命意志就会衰退,就会背离初心、忘记使命,就会突破纪律底线甚至违法犯罪。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首先便需要从“心”抓起,从思想层面的教育引导下功夫,持续强化警示教育,筑牢基层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信仰根基。要切实将廉政教育融入到党员干部的工作日常,使党员干部破除“心中贼”,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树牢正确的政绩观,坚守拒腐防变防线,把权力运行的各个层次、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都置于阳光之下,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服务。

积蓄“整治动能”,厚植“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为民情怀。“蝇贪”之害猛如虎,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直接侵蚀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令群众深恶痛绝,尤其是乡村振兴领域中一旦出现腐败现象,便会带来更加直观的不良影响。对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紧盯乡村振兴领域的“小微权力”加强监督检查,敢于“出重拳”“动真格”,严厉打击乡村振兴领域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彻底铲除“微腐败”滋生的土壤,全力以赴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对乡村振兴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要持续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的监督治理,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实,以铁一般的纪律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保驾护航。

焕发“长效生机”,激荡“只留清气满乾坤”的浩然正气。“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要把严的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对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对新增问题线索严查速办、动态清零,加大线索存量处置力度,严查违纪违法问题,大力斩断伸向乡村振兴领域的“黑手”。加强对乡村振兴工作落实情况的巡视巡察,重拳出击整顿公款吃喝、侵吞挪用、克扣抢占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做到查处一起、警示一批、教育一片,对意欲腐败者形成强大威慑,让基层干部绝不敢“越雷池半步”,聚力营造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石林县纪委监委 段明亮)

[责任编辑:郑涵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