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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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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村集体经济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在原有农村集体经济基础上的创新和发展,是产权明晰、成员清晰、权能完整的农村集体经济。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要与建设美丽乡村、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相结合。要因村制宜创新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拓展村集体经济发展渠道,大力推行“党支部+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鼓励引导村党组织创办领办合作社,充分挖掘企业经营者、当地的致富能人,通过与企业合作、村村抱团、政策扶持和产业带动等方式,进一步盘活“沉睡”资源,把低效的资源开发起来,打造一批有亮点、有特色的村集体经济发展典型,实现产业发展多元化,不断让村集体经济活起来。  

村党组织要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引领发展能力,助力村集体经济产业化、规范化发展,开辟出村集体增收的新渠道。要落实村党组织书记抓村集体经济的主要责任,结合村庄的实际情况,大胆创新和实践,科学谋划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指明方向。驻村帮扶单位要充分发挥好本部门的职能优势,与村党组织一起谋划好适合村庄发展的产业,全力支持帮扶村集中精力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推动村级集体经济提质赋能,让村集体有收入,让群众的“钱袋子”鼓起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委组织部 杨桦)

[责任编辑:郑涵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