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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基理】新时代中国特色政府治理体系具有显著优势

大国基理文章配图8.22(1)

作者:黄建洪 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苏州大学应急管理研究院院长

面对现代治理的高度复杂性和迈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新发展需求,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中国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取得重要成果,逐步理顺党与政府、政府同市场和社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级政府间的关系,初步建立了坚持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组织结构更加精简高效、职责配置更加科学合理、行政职能进一步转变、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各项工作运作更加协调、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的政府治理体系。这一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了强大助力,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能动力量。

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政府治理体系的领导强而有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在国家治理体系中,中国共产党是把准政治方向的掌舵者,是政治体系的统领者,是社会治理的主导者,是重大决策的决断者,党的领导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最大压舱石。中国政府治理体系的显著特色和独特优势,就在于能够将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有机统一起来并循序实现。党的领导重在提高党的领导力,政府治理体系重在提高政府执行力,在提高党的领导力前提下以提升政府执行力为依归,其实质就是将以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执行力量和行动系统衔接起来、组织起来、整合起来、运转起来,从而实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框架内的以“政治—行政”为中轴的复合治理、人民之治。

中国特色政府治理体系的人民性充分彰显

从国家行政的角度讲,政府承担着按照党和国家决策部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服务人民群众的重大职责。为此,坚持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成为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内容和重要路径。与此同时,将社会各方力量有机地纳入到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过程中,实质上是一个持续优化的公共治理过程。中国特色政府治理,本质上是人民之治。新时代,以人为中心的政府治理体系建设的核心,是要构建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需求的服务型政府治理体系。这就要求将人民性的治理价值贯穿政府治理的全过程,重视治理效能,凸显治理效益。

中国特色政府治理体系的能动性持续成长

中国政府是中国现代化事业的领导者、组织者和管理者,是制度变迁的推动者、制度运行的监督者、社会稳定的维护者,以其为核心的治理体系现代化程度对国家的发展极为重要。在国家治理体系全局中,政府治理体系体量最大;在国家治理能力全局中,政府治理体系是制度执行力的最大载体。政府治理体系构建的主要目标是服从和服务于国家治理现代化,实现党和国家机构职能的优化协同高效,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府治理体系、国家行政体制。党的十八大以来,政府治理体系建设以推进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优化了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组织、行政监督体制,在实现治理结构优化的基础上提升了能力,强化了服务国计民生的治理素质。同时通过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政府治理的能动性持续强化。

中国特色政府治理体系的规范性循序强化

现代化的政府治理需要以制度化、体系化的方式来实现党和国家的治理目标,进而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强调的:“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国特色政府治理体系构建的基础路径、重要内容和显著特色。这就要求,无论政府治理的目标定位、机构设置、职能厘定、财力配置、人员管理、责任界定,还是机制选择、方式更新、发展规划、绩效评估等,都需要纳入到法治的轨道;对于公共部门公务人员而言,则要不断强化学法、守法、尊法、崇法、护法的意识。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治理的可预见性、规范化和理性化程度大幅攀升。法治正逐步成为中国政府治理体系、中国社会的显著特征,一个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业已成型,党领导下的政府治理体系建设已迈入法治化轨道。

中国特色政府治理体系的整合性不断提升

一个富足美好的社会,既需要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法治政府,更需要能够与政府行政同频共振、携手合作、有机互动的多元主体参与公共治理。本质上讲,中国特色政府治理体系,就是一个导向社会文明和谐的复合治理体系。在这个治理体系之中政府作用至关重要,但是政府不是唯一的国家治理主体,政府执行力不是国家治理能力的全部。政府治理体系需要具有显著的开放性,既吸纳各方,又整合有度,方能形成治理合力,更好地建设国家。党的十八大以来,涉及到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权责利边界调整和互动机制新构建的改革持续深入,多领域的系统改革循序展开。与此同时,中国特色政府治理体系将信息化、智能化的技术手段引入协同治理的过程中来,为服务市场、服务社会更新了服务协同机制和整合基础。经过多年的努力,政府治理体系中持续性地纳入了诸多“共治”的制度安排,逐步形成了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有机社会协同推进的治理态势,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正在形成,社会更具活力韧性,也更加稳定祥和。

【苏州大学中国大城市发展研究院研究人员陈伟光对本文亦有贡献】

[责任编辑:张尧]